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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杀林肯  杀死林肯

29人已评分
较差
3.0

主演:比利·坎贝尔杰西·约翰逊汤姆·汉克斯格拉汉姆·贝克尔

类型:剧情传记历史导演:AdrianMoat 状态:正片 年份:2013 地区:美国 语言:英语 豆瓣ID:21351847热度:281 ℃ 时间:2024-08-15 14:05:15

简介:详情  影片描述了1865年4月14日美国第16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遇刺前后所发生的国王影院故事,特别是他生前最后几天的经历及凶手策划刺杀行动的全过程。Billy Campbell在本片中扮演林肯,Jesse Joh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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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片描述了1865年4月14日美国第16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遇刺前后所发生的国王影院故事,特别是他生前最后几天的经历及凶手策划刺杀行动的全过程。Billy Campbell在本片中扮演林肯,Jesse Johnson扮演John Wilkes Booth,Geraldine Hughes扮演Mary Todd Lincoln,Graham Beckel扮演Edwin Stanton、Shawn Pyfrom扮演列兵John W. Nichols。本片由汤姆·汉克斯解说,所有故事素材均来自同名畅销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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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valry
    John Wilkes Booth 真是一枪成名,异常冷静而执着的刺杀组织者,大概是出色演员才具有这么强的感染力和执行力。影片的解说人实在是选得好,节奏极其紧凑,历史描绘得细节很细腻,紧扣心弦。在总统前往剧场有这样一个公开表达对国策不满的家伙,居然之前没有相应的安保,让这个地头蛇从容实施刺杀,整个团伙都是一群二三十岁的小孩,实在是没什么安保经验吧,第一次美国总统被成功刺杀……那么多目击者笔录最后证实几乎都不靠谱的情节实在是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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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隙白马
      The assassination of Abraham Lincoln is witnessed by more than 1500 people, yet no two accounts match. Even now, scarcely two hours after Booth pull the trigger, the details fail to correspond. Mark Twain once wrote that "The very ink with which all history is written is merely fluid prejudice." And so it is that an objective account of any historical event simply does not exist.

      目击亚伯拉罕.林肯遇刺的证人有1500多人,但是没有两份证词相匹配。即使到那时,距布思扣动扳机还不到两小时,描述的遇刺细节却无法一致。马克.吐温曾经写道:书写历史的唯一墨水就是不断变化的偏见。因此,对于一件历史事件的客观描述,是完全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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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shBean

    汤姆汉克斯挂帅解说给片子多加一分哈。对准确性就不吹毛求疵了,本来就是历史吗,何苦去纠结到底开了几枪呢。nn知道结局和来龙去脉,但还是跟着电影的节奏,紧张、担忧和惋惜。nn刺客布鲁斯是个疯子,蓄谋已久的刺杀真的被他坚持了下来。如果说南北战争是因北方资本主义工商业与南方种植园奴隶制之间矛盾产生,那一个演莎士比亚剧的演员为什么如此冲动呢?刺杀成功后依然站到台上高喊什么万岁什么独裁的话,看来他心中的信念深入骨髓。但是螳臂当车,林肯死了,但精神流芳后人,博大的美国精神成了他们的主旋律,黄泉之下,林肯可以安息微笑了,就像看剧那样欣慰的笑。而布鲁斯,是不是像你的名字一样,依然悲伤呢?nn刺杀林肯的现实是个悲剧,但效应却得到了升华。我总感觉林肯有意放松警惕,从而展示其宽容与亲民,倡导人生而平等,在那敏感的时期如此的不顾自身(总统的身份而非普通士兵)安危的心态,需要怎样的魄力呢?同样算是推行改革,这里面是否有我们的民族可以借鉴一下的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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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ky
    实质就是一个天真而又自以为是的屌丝(口口声声说林肯是暴君,自以为是自由主义者,结果自己却歧视黑人,实质不过是以自由为借口为自己的自私开脱),布斯和辛克莱一样去刺杀大人物,以为自己这么做会被人敬仰成为英雄,结果却成就了大人物成为历史伟人。自己却成为身后被全国人唾骂的罪人。

    可怜这个屌丝刺杀前还以为自己是为了伟大的自由刺杀暴君,结果别人却不这样看 中国也从来不少这种人,以前的阿Q 和今天网络起哄的人都是如此类型。

     所以屌丝之所以为屌丝也是有着本质原因的,比如人云亦云,容易被洗脑等特点,而林肯片中的一句话显出了和布斯在思想境界上的本质区别:我可以被刺杀多次,我也只能死一次,可如果我活在恐惧中,却像是死了一回又一回,永无止尽。

    所以屌丝之所以为屌丝,伟人之所以为伟人是本人的思想境界所注定了的,所以看到这个帖子的人扪心自问一下你的境界如何?建议多看看历史书多思考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而不是人云亦云容易被网络上别有用心的人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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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音

    汤姆·汉克斯一身西服加牛仔裤的装扮出现在亚伯拉罕·林肯被刺杀的故事中,似乎存在了极大的违和感。一定会好奇汤姆·汉克斯在“刺杀林肯”的故事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杀死林肯》用了很讨巧的方式给出了答案,因为整个电影根本就是以纪录片的形式出现的,而汤姆·汉克斯则是纪录片的主持人,作为故事的讲述者,兼故事的旁白。可以说,这是一部《荒岛余生》一样的独角戏,主角只有一个,就是汤姆·汉克斯。林肯被刺杀的故事不过是戏中戏,是作为独角戏中故事讲诉者口中的另外一个故事。作为整个电影唯一的大牌,这样使用汤姆·汉克斯确实做到了人尽其用。真要让汤姆·汉克斯去剧中扮演一个具体的角色,反倒是将他的戏份进行了弱化。饰演一个“主持人”,兼旁白,恰恰成为了这部电影中最大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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