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演: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娜奥米·沃茨朱迪·丹奇艾米·汉莫乔什·卢卡斯德蒙特·莫罗尼杰弗里·多诺万丹尼斯·欧哈拉斯蒂芬·鲁特扎克·格雷尼尔达蒙·海瑞曼莉·汤普森肯·霍华德约什·汉密尔顿杰西卡·赫特吉奥夫·皮尔森迈克尔·奥尼尔古纳尔·怀特戴维·A·库珀爱德·维斯特维克杰克·多内尔杰克·阿克塞尔罗德乔什·斯坦伯迈克尔·拉代斯科特·卡莱尔赛迪·卡尔瓦诺麦尔斯·费舍李·可可艾米丽·阿琳·林德杰米·拉巴伯阿曼达·舒尔阿莱·卡特斯克里斯托弗·谢尔拉金·坎贝尔
类型:剧情同性传记历史犯罪导演:克林特·伊斯特伍德 状态:正片 年份:2011 地区:美国 语言:英语 豆瓣ID:4709671热度:573 ℃ 时间:2024-08-15 14: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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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乎,周六在图书馆学习完以后,拉着两位女伴一起去看这部J. Edgar,美国FBI创始人的传记片。除了我之外,两外两姑娘都是冲着去看美男和三十年代的复古范儿的(汗。。。)
电影的开头混乱无比,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开始了。电影第一个出场的,就是小李扮演的老年版胡佛,当时全场看到小李那张被填充了的老脸都笑了。天哪,这化妆水平也太烂了吧,就像充了气剃了头之后再多添几道皱纹,怎么看怎么别扭,太假了。没想到过了一会儿,小李饰演的年轻版胡佛就登场了,原来这部电影是两线并行,但是老年版胡佛一直在不停地絮絮叨叨,包括闪回的时候,老年人果真话多么?
这部电影另外吸引我去看的另一个原因是娜奥米.瓦茨,一直看好这姑娘的外貌和演技,她本身的气质也适合三十年代,比如《面纱》,《金刚》。可惜这一次,她让我有些小失望。不是她的演技不够,是因为她这个角色在电影里面存在感实在太弱了!她扮演胡佛一辈子的贴身助手海伦.甘迪,其实也没做什么,就是最后在胡佛死后按照他的遗嘱把他的传记销毁。搞笑的是,年轻的海伦出场后,老年版的海伦就闪回了,瓦茨的老年妆同样很虚假别扭。
开头都这么不给力,后面肯定也好不了那里去了。本来这种历史传记片就很无聊,不小心就变成了说教,结果东木爷爷居然用了无比阴沉的冷色调,跟惊悚片一样!再加上本片的配乐少之又少,又是老年版胡佛不停地在画外音絮絮叨叨,可想而知这部电影变得多么枯燥!我的两位女伴实在受不了,歪着头睡着了。整个观众席也是一片死气沉沉。
然后,胡佛的同志爱人克莱德出场了,就像观众的救星一样。我两个女伴也逐渐醒过来,看见克莱德把手放在胡佛的手上,矮油~然后,整部戏的高潮来了!胡佛和克莱德产生了争执,两个人扭打了起来,最后克莱德把胡佛按在地上!!!!观众席一片寂静,终于克莱德吻了胡佛。。。观众突然在此发出爆笑的声音。这同性元素真的拍得太有喜感了,和整部戏阴冷惊悚的气质是何其符合!我们还没来得及从这基情的场景反应过来,电影又突然闪回到老年克莱德那里,我勒个去。。。。
老年版胡佛在画外音絮絮叨叨,两个不同年龄段的胡佛,克莱德和海伦又不停地闪回,这片子基本上没救了。最后,年老的胡佛倒下,这片子就基本结束了。不过老年的胡佛和克莱德的断背情都是很感人,但我实在没能明白东木爷爷这一次到底想要表达什么?不说摄影和配乐都枯燥,剪辑和叙事混乱,片子我基本上找不到一个高潮。基本上这就是小李一个人的独角戏,可是他也无法拯救这部电影。
另外,这几年小李一直忙着冲奥,大家也都为他打气,但是看了这部半个烂片之外,突然觉得今年他不抱希望了。不是他的演技不好,而是最近几年小李扮演的角色类型一直在重复,就说最近的《胡佛》,《盗梦空间》,《禁闭岛》,《革命之路》,哪一个角色不是外表苦逼内心纠结煎熬?就看小李从头到尾眉间两道拧巴的竖纹,更何况这次在《胡佛》中由于糟烂的化妆技术,都看不出来小李的表情了。小李啊,想冲奥不是这么冲滴,除了皱眉就是吼,我倒是担心这戏路越变越窄了。
东木爷爷虽然导演的片子都是精品,但是毕竟年龄大了做不到从前那样。上一部达蒙主演的hereafter评分也不怎么高,这部拍摄难度更大的胡佛想必他老人家也有心无力了,导致电影最终失控。
好吧,我就絮絮叨叨到这里。最后我想说的是,我真的很不解:国内的豆友们都没看过这部电影,干嘛还给这么高的分?不是有小李有东木爷爷就是好片的,豆友们以后还是看完电影后再作评论吧。
有关FBI的崛起其实是部波澜壮阔的历史,从美国9届总统都对胡佛普遍具有的畏惧感就能看出来。影片致力讲述胡佛把FBI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用了几个里程碑的历史事件比如Colliger案件等来表现胡佛和FBI的成长,可惜大部分时间都像纪录片一样用画外音来念课本,在办公室的时间远远多于在户外和场景中的时间,本来可以体现沧海桑田的历史画卷就这样变成了干巴巴的教科书,让人觉得实在不过瘾。
不过这也许是Clint的一贯风格,用笔含蓄而克制,从颜色到音乐均是如此。这种克制同样也体现在他和副局长Tolson的感情线中。我觉得他们的感情不能用普通的定义,而其实是一种超越友情和爱情的感情了;胡佛对他的爱更多的是源于孤独,因为孤独,所以他需要找一个人来信任,如同他信任了Helen一辈子一样,他选中了Clyde Tolson,信任了他一辈子。因为信任,所以有了友情,因为孤独,所以有了爱情,因为忠诚与合作,所以有了长达五十年的亲密关系。这种关系似乎是从胡佛把Clyde招进局里面的时候就奠定基础了:Clyde说,我只有一个条件,就是不论岁月好坏,关系好差,我们都不能错过每天共进午餐或者晚餐的时光。原谅我在这里直接翻译成脑补了,其实原话就是如此——但谁听到这种话不会想到结婚誓词?这种“家里人”的感觉在最后一幕,胡佛亲吻Clyde额头的时候达到了高潮,第一次亲吻是激烈的,冲突的,带着矛盾和张力的,第二次亲吻则是安静的,纯粹的,不掺杂欲望的。最后这个吻与之前他们对人生的回顾一样,仿佛回到二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小心翼翼地相互试探,眼睛里都是光芒。
无论这个片子作为历史片或者传记片是否成功,至少爱情片是成功了,里奥还是演感情戏来劲啊。总觉得他近几年演的人物都有和自己较劲的感觉,其实心之全蚀和泰坦尼克里面,那一举一动全是风情的少年才是他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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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若不是为了给某人惊喜去接早上的班机才决定熬夜,我是不会去看周四的午夜首映的。
对我而言,我一直不是倾右的共和党的老克爷爷的粉丝,可是老龄的奥斯卡评委喜欢他,老龄的影评人Roger Ebert热爱他,所以这次这部片子又成为一部妥协的产物。对于胡佛这样一个争议人物,整部电影如同温吞水一般。
先说说剧本,Dustin Lance Black用的是非线性的叙事,时间跨度从胡佛20多岁一直到去世大概五十年左右,这应该说是过于长了,于是写的也就是历史书上你能看到的那些事,杂七杂八统统放上去,观众你看着办吧,这就跟Milk如出一辙,nothing new,如果是要说新一点儿,可能是把Hoover和Tolson的恋情明朗化,鉴于他自身的经历,将Hoover种种怪异行为归罪于严厉控制狂母亲(常见的同性恋成因解释,shocking!)。我始终觉得好的传记片不应该像本片一样用第一人称视角,而应当用第三人称视角,而且这种像这种用写传记的人来记笔记来触发事件是种最偷懒的方法。
如果说剧本还行的话,那么老克的导演实在是让人无法恭维的,在非线性的叙事中,过去现实起码应该呈现至少一种变化,但是在这部片子里,过去与现实的表达是完全一致的,结果观众看到的是年老的演员与年轻的演员跳来跳去,在这种混乱的调度中,像一周金曲大回顾一样罗列Hoover的大事件,完全忽略了Black笔下的Hoover的人格复杂性。更别提他那糟糕的作曲了。
说说演员,这部戏也就全靠演员的表演在那里支撑了,否则真就无法看下去了。其实这里最值得称道的演员是Naomi Watts和Josh Lucas,可惜两人没有太多表现。小李奥转型以后就是一副满脸胡茬,双眉紧缩的样子,这部也不例外。本来看好的Armie Hammer也让人失望,说话的腔调,与小李奥眉目传情时的眼神,太过twinky,还有两人关于时尚和装修的话题,就跟gay bar里搭讪时的对话一样,还有那打架之后的一吻,闻来闻去的手帕,活脱脱就是断背山一样。还有看到有人说化妆很好,这真是让人无语了,假的有时都会让人分心到不会去关注演员的表演了。老克,两个建议:1,少用橡胶;2,像时间这么长的跨度,换演员。
好的传记片应当让人去重新思考历史以及历史人物在历史上的地位,这部片子显然没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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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ner Bros.针对奥斯卡的公关也已经开始了,最佳导演,最佳男主,最佳女配,最佳男配,提名或许可能,得奖不太可能,当然这也取决于他们的公关。
我显然是这批观众中年纪最小的一个了,难得这些老大爷老大妈半夜来看这部片子。
当Judi Dench说道我宁愿要个死孩子也不要个gay,坐在前面的一对中年妇女一直咯咯傻笑,说什么我宁愿要个gay son,呵呵。
早晨机场回来路上,看着副驾上熟睡的某人,我只庆幸神棍节我不是一个人。
传奇人物。如果按片中的说法,于“恐怖”这一领域中,在二十世纪的美国,J.Edgar Hoover实为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信息战(个人资料网络和信息分类学)的最早提倡与实践者,犯罪学(尤其是司法鉴定学和犯罪心理学)的先驱。没有他,就没有CSI就没有CM就没有《沉默的羔羊》就没有今日的美国,亦没有其他所有模仿FBI建立起来的专司处理地方警力无法handle的重大犯罪的中央性司法部门。
但是在二战结束之后,Hoover却未改变他在FBI始创时那一套应付“战后非常时期”的“超常规做法”。在黑手党猖獗之时,他不愿将“有组织犯罪”作为FBI的首要任务而执意打击“境内敌对势力”(境外的敌对势力归东厂CIA管)。他将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擅用FBI的资源监视窃听异见者搜集大量情报,以至肯尼迪和尼克松两任总统都不敢奈他何。
水门事件之后,隐私安全的地位陡然提升,加上Hoover业已西归,FBI指挥官的任期亦被限止在10年内,不再恐惧的围观群众七嘴八舌,各种批评甚嚣尘上。
按照人类的优良传统,无论是赞扬或攻击一个人时,伊的私生活比起伊的工作成就来说,总是更理想的目标。Hoover如此对付政敌,亦遭政敌如此反击。
Hoover以“同性恋”攻击Adlai Stevenson要挟Eleanor Roosevelt的同时,自己也被卷入基友流言且和他的副手Clyde Tolson被凑做堆。更有甚者,还有人言之凿凿称其有“异装癖”。而无论是这些流言蜚语的赞同者还是反对者都无有过硬的证据——Hoover确实终身未婚,也确与Tolson一生“友爱”(后者还是Hoover的遗产继承人),但他生前也与女明星有过交往。
著名的纪实小说家Truman Capote(就是写〈冷血〉的那位)坦承他倾诸笔端的小道消息并非事实,只是存心想看Hoover出丑。
一个人太有名时,就成了靶子。挺他的基友希望他是基友,恨他的保守派希望他是异装癖,一把把口水射过去,靶面上已经看不出真实。如果要拍“纪实”性质的人物传记,这块口水滴答的靶子就是个麻烦——若要回避这些争议,那就什么也拍不得;但假若不回避,针尖和麦芒不管情不情愿总要选一边站过去,站得太深太稳难免有失偏颇,骑墙摇摆又恐怕一脚踏空。
东木爷爷表示他从来不干这等挟流言以猎奇,秉立场而造谣的事儿。所以这片子,标题就不用Hoover那名动天下的姓氏,而取其名的缩写与教名J.Edgar,Hoover签名的前半部分。
人物传记是有这等规矩的,如果是官方正史则用人物常见名,Frida的传记自唤Frida,Patton的传记标题Patton,Milk的传记就是Milk,而跑野路子穿插小说情节的则需回避,比如Nesh的传记要叫A Beutiful Mind,济慈的传记得取Bright Star,Sade的传记则名Quills(中文没这规矩,比如叶问和黄飞鸿还有关云长神马的随便喊)
这部电影的名字用了Edgar这一私下亲友才使用的称呼,先自声明:这部人物传记的核心并非要记录FBI第一任指挥官生平所作所为,而是要通过这些有资料可依的事实和流播于民间的传说,去窥视这个名叫J.Edgar的人的个性。
他无法信任别人却又渴望依赖某个人的矛盾,对自身不足(口吃、异装癖,性取向)的恐惧,是他将自己武装到牙齿打击一切可能的侵犯以自保的内在动机。
他在政治权力上空前绝后的成功利益于天时地利人和。可以说他的内在恐惧及使用克服这些负面心理的渴求,折射出某一个时期的美国主流观点。
通过J.Edgar,我们看到的是这个时期的美国历史,处在这段历史中的美国人的精神状态,这种精神状态下的犯罪史,以这些犯罪史对日后美国的立法与政策的影响。
影响跳过了J.Edgar的中年时期而直接跳入晚年——肯尼迪的政治左倾,从他上任始,美国进入了另一种历史阶段。
东木爷爷喜欢干这种事。他不judge,不以“是”与“非”,“好”与“坏”,“正面”与“反派”将自己的人物塑型着色,然后推将出来给观众看“瞧,他其实是个好/坏人”。
他让人物自己,在属于自己的时代,用自己的声音发言。也许这一句话这一件事在甲眼中是好的,许在乙看来就是坏的。但是那个说话的人,做事的人,总相信自己是对的。
而重要的不是好或者坏,而是为什么……为什么有这样一种你或许不赞同的正义观,这样一种你不认同的行为模式,在另一个时空里有另外一群人赞成并认同?即使我们最后寻问不到原因,至少要看到听到知道,有这样的不同。
用当时的历史观去看当时的历史,用当事的人去说当时的事,听着很美,可是当这位当事人身上插满了争议贴满了标签写满了传言的时候,剧本取舍间,要怎么撇清——至少要无限削弱——拍摄者的立场,就成了一个问题。
安导有他的宽容和温婉,东木爷爷则有他的独白和否认。
本片有三条记事线,一条是观众POV的现时,一条是Edgar对其自传记录者的口述,另一条则是Edgar的回忆。影片初始,在Edgar讲完Palmer爆炸案之后,记录的探员问他“你当时真的在爆炸现场吗?”,Edgar回答“我是不是在现场不是重点”,向观众撇清“以下凡Edgar的POV皆有虚构”。影片行将结束时,Tolson指责Edgar说“你并没有逮捕John Dillinger(关于此案〈公民之敌〉有另一个叙述立场),Lindbergh也没有下楼和你握手……这一切的谎言,只怕连你自己都分不清真假”
人的回忆且会自欺,连当事人都无法分辨真假的故事,再记入文章做成影像,就更加无从验证了。而本片中所述之事是否真实,就像Edgar在Palmer爆炸案发生时的地理位置一样,并不重要。
故此在现时,Edgar口述和Edgar的回忆这三种叙事之间,电影不做任何色调上的分界。除了Palmer爆炸案一段“小说”氛围浓重之外,之后各线的拍摄手法也趋于同一。故意模糊虚构与事实的分野。所谓假做真时真亦假,当一切记录都不是百分百可靠时,愿望相信哪一部分,最后是由观众的立场来决定。
当然,通过这样一段记叙,东木爷爷想要传达的讯息,是自来毫不羞涩地借用主角直白讲明——Slogan1:知悉历史是为了判断现在
Slogan2:爱,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力量(JKR:这是我的名言,喂!)
不够含蓄,这恐怕是东木爷爷最大的软肋了——如果要让观众判断,就要相信观众的理解能力。
出于对观众的不信任,这一部在黑手党问题上点到即止(Hoover在追击黑手党一事上的消极怠工态度要掀起来全是各种各样的政治阴谋论,会混淆主题),在“异装癖”问题上极力克制避免猎奇向的电影,在Edgar的感情问题上却是汁液欲滴。
假使没有那个扑倒的深吻,没有那明明白白的“我爱你”,只是握握小手,只是四目相交,只把立场维持在这个地方,会给其人物亦给观众更大的空间,给影片更明净的立足。
但是东木爷爷就是忍不住啊,每次遇到这种禁忌另类爱的时候就奈不住那喷涌的煽情冲动。而且作为一代女性杀后,东木爷爷拍起欲语还休的感情戏来格外擅长酝酿观众的情绪。
在Clybe小受露着一口小白牙蓝眼睛一闪闪的说“我接受这个工作只有一个条件,就是以后无论好歹,无论和睦还是争吵,我们都要一起吃午餐和晚餐”(这是结婚誓言么!剧本叔你太明显了好不好,台词敢不敢再含蓄点)的时候已经有观众开始窃笑了,你还非打对视的大特写,还打两遍啊两遍!!!你这是闹哪样啊!观众集体发出淫笑了啊!然后两人相约旅行,说要住套房的时候观众又开始窃笑了(法国观众的悟性很高啊!)你还把两人洗漱的镜头剪在一起,再用中景拍两人一起出到厅里,观众又开始集体淫笑了啊,姐这个GV达人都脸红了啊!这种“偷看小两口新婚之夜”的羞涩感是肿么回事啊!东木爷爷你在拍这段的时候根本是穿越回《廊桥遗梦》了吧,姐特么的虽然只在少女时代看过一遍,到现在还记得你跟梅姨吃饭然后扑倒的那场戏啊。Clybe的种种表现根本是梅姨上身啊!
你还不收手还不收手还不收手!!!表白了吧,扑倒了吧,打滚了吧,接吻了吧,over了吧over了吧over了吧!!!over了啊啊啊啊!!(不过杀必死很到位啦,姐晚上回去脑补了很多这样那样的后续才睡着,睡着以后还做了这样那样的梦)。那个画老妆画得僵尸体一样的化妆师傅是有多仔细的还给小李子的嘴唇上了被吻伤的淤青啊!这到底是闹哪样啊!!!
东木爷爷,下次咱hold住成不成?就算是跟腐尔摩斯抢情人节档也hold住啊。你看人家钙导也只有让阿福和阿花扑来扑去啊。你要相信群众的YY能力啊!!!
嗯,好吧,其实因为扑倒这场戏姐偷偷给加了半星一星
(众:你这种说一套做一套的行为算什么啊!
某:咳,身为腐女有腐女的职业操守啊!卖腐给力的要加星这是基本原则啊咧!)
最后说下小李子。这次又是奔小金人去的。说实话看预告片的时候姐是很失望的,心说这回我就是有心帮你祈祷怕都没机会使力。结果全片看下来还是可以的(但化妆师傅一定要拉出去切腹八遍)。老妆的样子确实很像Philip Hoffman,看预告的时候姐有想可以把人物切三段,小李子演中年时期,Hoffman演老年时期。
但因电影想拍的不是“书面记录的Hoover”亦或“观众想像中的Hoover”,所以这个选角倒是意外合适了——影片中的Edgar在职场上呼风唤雨,一声令下美国地动三摇,在私底下却总有一份不安全感,一种需要被肯定需要被期待需要被鼓励的脆弱。P.Hoffman过于舒适自在,这种紧张感只能靠演的。而小李子的紧张感,无所适从感,某些时候有力使不上的焦虑感,是他自有的。本色来演永远比伪装来演要天然可信(不过当小探员拍马屁说“二十世纪最有名的人,那该是您老”的时候,Edgar那个被拍爽了又不愿意露出来的傲娇感姐还是私心想看Hoffman做啊)
小李子的表演生涯大概以大船分成前后两段。前半段的小李子叛逆但真诚,在who's eating gilbert grape里和J.Depp对戏时表现得特别明显——没把自己太当一回事,认真也放得开。其实姐比较喜欢这个时期的小李子,包括total eclipse,marvin's room,他跟前辈级明星们对戏并没有太多演技上的障碍,有什么就端出来。后半段就开始坑爹了,各种毁容也就算了,那种想通过挥刀自宫来学成方法派演技秘籍的心理我不懂啊!!!本色演员究竟哪里不好了!!!戏好才是真的好啊!
东木爷爷看演员,尤其是看那些被贴了花瓶标签的大明星还是很准的。J.Edgar是个复杂的人物,并不易演。但其本身气质和小李子有重合的地方,小金人提名可以有,拿不拿得到么……反正姐帮你祈祷吧,小李子。
PS:关于Hoover本人的性取向,个人是倾向于他因为过于害怕自己是基友,所以自我催眠刻意回避这种想法,更别说采取行动了。跟名媛的交往应该也是想把自己掰直但最后没能成功。异装癖就有点离谱了——不是说他就一定没有,但是就算有,以Hoover的多疑,是绝对不会在公众场合异装打扮落人口实的。剧本抱着任何“异化”Hoover的传说都能增加人物层面的idea把这一段流言编进故事也是有点多余,至少在影片中并不fit in,看得出东木爷爷在拍异装那一段时匆促,远不比拍基情部分来得酝酿,不知道为什么竟没把这一节剪掉
以此为引,我们可以将布莱克的剧本分割为三段,解读这个建立了美国最重要机构——联邦调查局,塑造美国近半个世纪面貌,毁誉参半的传奇人物:胡佛。(含大量剧透,请斟酌阅读;另外由于片中大量涉及美国反gong史,为保险凡涉及该词一律用GCZY代替)
【PART 1】
在GCZY大肆渗透美国的20年代,胡佛如彗星闪亮登场,这个气场缤纷的小伙子一来就展示了过人的调查能力。1919年美国司法部长米切尔·帕尔默家里被 GCZY分子投掷饵雷炸弹,年轻的胡佛骑着自行车第一个赶到现场。当时胡佛24岁,刚从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毕业。帕尔默招募胡佛进入司法部,授权后者组建特别情报小组(GIU),胡佛和小组成员以缜密的推理和侦查,顺利抓获了当时美国无政府主义的精神导师埃玛·高德曼和肇事暴力分子。
这既是电影揭幕,也为全片设定了基调:GCZY对美国本土的渗透从未间断,并且从事着危险的暴力活动。很多人都以为苏联是从50年代克格勃后才开始策反美国,剧本纠正了这个误解。可以说,“胡佛传”贯穿始终的就是反GCZY。GCZY分子被塑造得面目可憎,他们狡猾和善于伪装,与我们通常认为的受迫害形象相反。那些制造炸药的工厂和钻法律空子的手段,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今天的伊斯兰极端主义者。伊斯特伍德在这里要传达的信息再明显不过:为制止恐怖、保证安全,一个强大完备的联邦力量势在必行。
这个时期的胡佛超级注重仪容整洁、恋母情结严重,不擅长与同龄女士交谈。但另一方面,他身手矫捷,观察敏锐,有超乎常人的判断力。片中他办起案来颇有福尔摩斯的神采,观察力和逻辑推理远超同侪。最让人赞叹的是他思考的深远。例如我们知道是胡佛在后来建立了FBI指纹数据库,而这个创意的来源是他在20年代为美国国会图书馆设计的卡片检索系统。这一时期的胡佛无疑是个另类、讨人喜欢的天才,人们把他想成能破案的达尔文,就像迪卡普里奥在04年“飞行大亨”中饰演的那个精力旺盛的发明家一样!
【PART 2】
作为承前启后的核心,第二部分从林德伯格幼童绑架切入,正式宣告了联邦调查局的崛起。而胡佛与副手兼学徒克莱德·托尔森的情感萌芽,成为了壮阔历史中的微妙浪花。
1932年美国飞行员林德伯格的儿子、18个月的小林德伯格被人从新泽西州的家中绑架,2个月后尸体在家附近被发现。该事件轰动一时,光侦查就花了两年。考虑到当时的科学手段,侦破难度比今天的辛普森案有过之而无不及。而胡佛巧妙的将公众对侦查的诘难转化为筹码,推动国会通过了林德伯格法案,为为他一手建立的联邦调查局争取到了一条影响深远的原则:受害人一旦跨州即为联邦犯罪,联邦调查局将取代州警成为执法主体(尽管在今天看来这有点不证自明)。该原则是联邦与地方职能分权的第一条红线,也是FBI迅速崛起的关键。
这一时期的胡佛成为了媒体人物和玩弄媒体的人物。青年时期的羞涩已完全褪去,他游刃于花边新闻和大案报道中,与女明星们调情,利用新闻报道获取他想要的信息。他甚至慷慨出借自己的形象到漫画和电影中,前提是——必须正面。意气风发的他逐渐习惯于玩弄公众于股掌。而随着权力的扩张,剧本也渐渐转向黑暗。胡佛利用自己的调查权,开始对政府官员使用录音窃听等非法手段。罗斯福、杜鲁门、肯尼迪、尼克松,都曾受到他直接或暗示的威胁。他指示FBI调查美国前第一夫人埃莉诺·罗斯福,因为他怀疑后者有一个同性爱人,想获得要挟资本;美国驻联合国大使阿德莱·史蒂文森1952年竞选总统,胡佛派人散布史蒂文森是同性恋的谣言、破坏他的政治形象;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判例收紧FBI随意抓捕GCZY分子的权力后,胡佛启动了非法的秘密抓捕计划:“反谍”(COINTELPRO)。此时的胡佛开始让所有人胆战心惊,除了一个人:克莱德·托尔森。
托尔森的扮演者艾米·汉莫坦言,在看到剧本时让他不适的不是同性恋,而是不懂为什么克莱德会如此喜欢并甘心委身胡佛阴影下50年。编剧达斯汀·兰斯·布莱克的回答可能会感动无数人:当你喜欢的人只要给你一点点光亮,哪怕是额头上轻轻的一吻,都会让你感到值得留下来。
克莱德和无数学徒一样,因为对胡佛怀有神明般的崇拜而进入FBI;但不同于无数学徒,他因为唯一把胡佛当作普通人来爱,而成为胡佛的灵魂伴侣。他们每天一起午餐,一起晚餐,从未间断,没有缺席过一天。吃完饭后还会(小心翼翼的)手牵手散步。不过克莱德在进入FBI后主管的是人事和纪律部门,因此当胡佛开始随意篡改自己的档案后,两人感情渐生裂痕。
【PART 3】
可以说直到这里,胡佛内心的最黑暗才真正迸发, 形象也开始接近现代对他做出的一系列负面评价。60年代后出于对GCZY幽灵的恐惧加深,胡佛对很多组织团体都心存怀疑,使用包括渗透、造谣、窃取、监听在内各种手段遥控。最大的事件自然是对马丁·路德·金的非法监听。讽刺的是,胡佛想利用马丁·路德·金在诺贝尔奖前夕背叛妻子出轨的录音作为筹码,但自己跟克莱德同样见不得光的关系让他也成为纽约黑帮的要挟对象。晚年胡佛开始对身边任何人都不相信,变得更加冷酷无情,脾气也更加怪异,撒的谎更多也更大(甚至在国会听证上)。托尔森最终与他爆发直接冲突,指责他对公众隐瞒了数十年的个人档案。
事实上,从杜鲁门开始,包括肯尼迪、约翰逊和尼克松在内各届美国总统都考虑过罢免胡佛,但最终无不投鼠忌器。胡佛的最大资源——录音磁带和窃听笔录,让所有想对付他的人都不得不衡量其可能带来的政治冲击。1964年就在胡佛为肯尼迪遇刺案做国会陈述前,约翰逊豁免了美国政府公职人员法定退休年龄限制(当时为70岁),批准胡佛为FBI“终身”局长(有趣的是,胡佛也将70岁的豁免用到了克莱德身上,挽留后者一直就任FBI副局长)。而肯尼迪遇刺的最终报告,直到胡佛死后才得以发布。报告谨慎指出FBI可能有参与策划刺杀肯尼迪。
胡佛的死并不体面。在剧本中,这位掌控FBI半世纪的风云人物在家中死于心脏病发:他身穿丝绸睡袍躺在地上,身边散落着权贵人物的性爱录音笔录,还有打碎的男性裸体雕像。电影结尾,尼克松的人正把胡佛的办公室翻个底朝天,寻找那些不利于尼克松的证据;而另一边尼克松对公众发表着动情的演说,赞美胡佛留下的“伟大遗产”。胡佛时代刚落幕,新马基雅维利就匆匆上演,予人以强烈戏谑。
【总结】
布莱克的“胡佛传”剧本最引发争议之处有二:1)胡佛与克莱德的关系;2)胡佛对马丁·路德·金的做法。
胡佛和他的最大成就FBI无法用简单的二元善恶来区分,而“胡佛传”剧本同样存在艺术性与真实性的取舍平衡。剧本对胡佛私生活的刻画,最直接来源是胡佛传记“官方与机密:约翰·埃德加·胡佛的秘密生活”,作者安东尼·萨默斯提到胡佛异装,“穿毛绒绒、荷叶边、带蕾丝的黑色长裙,踩高跟鞋,还戴卷发头套。”胡佛50年代反GCZY调查的副手、律师罗伊·科恩宣称胡佛私下对自己的性取向感到沮丧、想方设法拥有一份正常感情。然而这些信息从未经过确认,罗伊·科恩本人更是一个未出柜同志。我们只知道胡佛确实与克莱德都终身未婚,一起做任何事,生前住所比邻,死后墓地相依。但同性恋情的标签是否就与历史真相吻合呢?剧本显然在发掘真相上并非强项,一个明显的错误就是,作为二号灵魂人物的的克莱德·托尔森,在布莱克的剧本中一直是Toulson,而实际上正确的拼法是Tolson。
迪卡普里奥和汉莫“激情对戏”的谣传显然过火了,至少剧本中没有任何“动作”场面,只有亲吻戏。而任何爱情,只要掺杂了政治,你就不可能指望它会像“断背山”那样回肠荡气。
胡佛对马丁·路德·金以及很多宗教社会团体的做法,都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自由和隐私权利。作为美国最受尊崇的电影大师,克林特·伊斯特伍德不只一次谈到,自己一惯支持自由主义,胡佛对公民的侵犯代表权力令人憎恶的被滥用。但电影似乎在充满悖论的强调侵权行为存在良善初衷以及必要的背景,对当时GCZY的刻画尤其容易让人联想到今天的恐怖主义。“胡佛传”连同之前的“硫磺岛家书”“父辈的荣誉”似乎体现了伊斯特伍德从右倾向左倾的政治立场转变——尽管伊斯特伍德本人可能会不认同,但对11月进入影院的多数观众来说,极可能会这么觉得。
电影预告结尾,那句“伟大的人,也可以是腐败的”,或许正代表了伊斯特伍德现实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