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斯特(马丁·弗瑞曼 Martin Freeman 饰)只是一介小小的保险销售员,在家里,他饱受强势妻子的压迫和轻视,在外面,曾经的高中同学亦能当街给他下马威,对于所经历的一切,个性懦弱温顺的莱斯特选择了忍气吞声。一次偶然中,莱斯特在医院里结识了名为马尔沃(比利·鲍伯·松顿 Billy Bob Thornton 饰)的男子,让莱斯特没有想到的是,这名神秘男子竟然是一位冷酷残暴的职业杀手 在长久的压抑之下,莱斯特终于爆发将妻子杀死,惊慌失措的他打电话给马尔沃向他求助,没想到等来的却是小镇警长,随后赶来的马尔沃杀死了警长之后逃之夭夭,情急之下,莱斯特将妻子的死也归结到了马尔沃的头上。女警莫利(艾莉森·托尔曼 Allison Tolman 饰)并不相信莱斯特所言,而是将莱斯特家发生的血案与近日里镇上的一连串死亡事件串联到了一起。
1.首先说lester,作为一个小人物+万年loser,内心深处其实是很阴暗的。墙上那副鱼画儿做了很好的暗示“what if i'm right but they are wrong”说明lester不满现状已经很久了,但是他没有去找自己身上的原因,而是在潜意识里认为所有人都瞧不起他是别人的问题,所以Molvo杀了大块头刚好给了lester一个契机,Molvo对他说的那些话教唆的话点燃了早已深埋多年的lester的杀意……一个心智不健全的loser为了改变命运能做到什么地步是一般人无法想象的……
Eating the Blame估计是转成英文时译者根据故事结尾的暗示加上的标题。至于为什么要加上这样的名字,这个帖子(http://www.dorjeshugden.com/forum/index.php?topic=2002.0)里猜测是因为大乘菩萨戒中严禁自赞毁他,wikipedia上英语解释比较好理解这一戒条的意思(感谢@抽抽Cho 的翻译)
【Not to praise oneself and speak ill of others, or encourage others to do so.(戒自赞毁他)】 佛教徒不应赞扬自己、诋毁他人(自赞毁他),或者鼓动他人这样做。 他一定不能创造原因、条件、方法,或者 karma( 梵语(Karma)巴利文(Kamma),中文翻译为“业”。业有三种含义:一者、造作;二者、行动;三者、做事。在佛陀未出世之前的古印度,人们对业的解释为“做事情”。他们认为因为有欲,故有种种的欲向与欲望,我们的意念就有意志与方向,因为有欲向就会造业,有业故有果报。)来自赞扬自己贬低他人。 作为一个佛教徒,应该普度众生,应该忍受来自他人的羞辱和污蔑。—— 愿意承受指责,让众生享有荣耀。 如果不这样,他为了展示自己的美德,掩盖他人的优点,继而导致他人受难,他就犯了parajika戒律。
第七集莱斯特弟弟的小孩把暗中被夹藏手枪的书包,带到学校来。一个看起来经常欺负他的小孩,把他推搡进教室,口中谈论着《黑客帝国》的尼奥。这段对话其实暗藏无限玄机,是编剧对《黑客帝国》的致敬,即表明这部剧集和《黑客帝国》一样,充斥着哲学上的探求思辨,也是借此点题。第一集中,马尔沃和莱斯特对话,马尔沃问“要不要我帮你杀死盖斯”,最后马尔沃抛给他一个关键的抉择:“yes or no ?”。而在《黑客帝国1》里面,救世主尼奥也面临一个非常关键的抉择。先知墨菲斯给当时还是普通公司职员的安德森一个选择题,选择红色药丸,将会从母体的奴役中解放出来,了解到世界的真相。选择蓝色药丸,则继续安稳地生活在母体的幻境里。尼奥选择了红色药丸,正如莱斯特选择了YES。尼奥在墨菲斯的引导下,看到了母体和锡安。正如莱斯特在马尔沃的诱导下,启封了心中的恶魔。在这里,不妨把马尔沃看作是类似于先知墨菲斯式的角色。先知墨菲斯,毋庸置疑,了解世界的真相,而马尔沃在他自己的三观里,他觉得他比绝大多数人都更了解这个世界的真相。这种自信反映在他的种种言行中,这位冷酷性感的大叔和古龙笔下的主人公一样,杀人如麻,冰冷高奇,却又时不时吐出睿智深沉的格言警句。比如抛给女警官莫利的“shadows of green”的谜语。这些都不得不让人感叹,流氓有文化,实在太可(you)怕(mei)了(li)。
本剧最为人称道的地方是,分集片名大多取自禅宗和西方哲理故事,又与故事紧密相扣。甚至连片中人物,一个个也仿佛哲学家化身。《黑客帝国》里的台词,“the sound of inevitability”,从一个小学生嘴里说出,“庄生晓梦迷蝴蝶”式的迷思也在两个FBI的白痴探员口中出现。这些都从侧面印证了编剧的野心,试图从哲学意义上去探讨这个世界,去网罗人生的本质意义。包括最终的结局,也并不是为了践行“恶贯满盈,终有一报”的理念。没有恶,也无所谓善。片子里的那个小故事,一个男人因为不忍世人如此受苦,捐肾,捐掉全部财产,最后自杀以求解脱。这种仁善和马尔沃的邪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是这两者却是相克相生,缺一不可。当你以一种超脱的态度来看待邪恶时,也会明白,邪恶只是存在的一种方式,而无所谓对与错。只是在进化论的意义上,向善更有利于一个生物群体的繁衍下去。人类的道德观便是由此而起。
第九集 《狐狸、兔子和卷心菜》(A Fox, a Rabbit, and a Cabbage) 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在拉斯维加斯遇见了洛恩,为了向他证明自己变了,莱斯特走上前去与他相认,却导致洛恩为了掩盖自己的身份而杀了三个同伴。莱斯特带着妻子连夜逃回家,但是却无法阻止洛恩的复仇。 “狐狸、兔子和卷心菜”是什么? 这是一个广为流传的智力题:一个人带着狐狸、兔子和卷心菜准备过河,如果人不在场,狐狸会吃掉兔子,兔子会吃掉卷心菜,而人一次只能带着一样东西过河,请问如何能把狐狸、兔子和卷心菜都安全运过河? 不破不立 剧中,两个被降职的FBI探员百无聊赖地待在资料室里,其中一个出了“狐狸、兔子和卷心菜”这道智力题,另一个人干脆地说:“就像做火鸭鸡一样,把卷心菜塞进兔子肚子里,把兔子塞进狐狸肚子里,然后过河的人把它们全吃了。”提问的人无奈地说:“这不是正确答案。”回答的人说:“但是这也是个答案。”这段对话就像对前面洛恩所做之事的一种总结。当面对莱斯特的执着,洛恩选择杀掉自己花了六个月才培养好的“猎物”,虽然这不是什么正确做法,但仍然是一种做法。
与其说这剧在讲剧情,不如说是在讲心里,而且导演把每个人物的心理刻画的都非常好……
1.首先说lester,作为一个小人物+万年loser,内心深处其实是很阴暗的。墙上那副鱼画儿做了很好的暗示“what if i'm right but they are wrong”说明lester不满现状已经很久了,但是他没有去找自己身上的原因,而是在潜意识里认为所有人都瞧不起他是别人的问题,所以Molvo杀了大块头刚好给了lester一个契机,Molvo对他说的那些话教唆的话点燃了早已深埋多年的lester的杀意……一个心智不健全的loser为了改变命运能做到什么地步是一般人无法想象的……
但是lester实在太傻逼了,都happy ending了还要去招死神,可见无论怎么装13缺心眼儿依旧是缺心眼儿,lester作为loser的最典型心理特征就是他害怕承担责任,害怕亲口承认他做过的那些事儿,这也是一个一直让他走向深渊的动机,可是事实证明,敢于承担责任是心理学上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不敢承担责任的人内心永远无法真正的成长,从而滋生各种心理疾病。这个原因就好复杂了……
2.说说Malvo,其实没什么好说的,虽然他是个死神我还是好爱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又精于心理学,真得档次太高了太高了太高了,我觉得他之所以杀人根本就不是为了钱……芸芸众生在他眼里只不过是一些玩具,他可以轻而易举的掌控别人的生死,情绪,行为,对任何事物的操控都有恰到好处的把握(虽然最后被乱入的GUS毙了),他那个装满磁带的盒子可以说明他喜欢作为神一样的感觉…与其说他喜欢杀人,不如说他更喜欢导致别人走向深渊,轻而易举一言两句撩拨出人性最阴暗的部分,然后看(听)着他们走向毁灭,私以为马大人把这个作为人生的追求……当一个人牛逼到这种程度,无论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他都是可怕的
3.说卢老爹。9集的那场对峙说明,全剧气场唯一可以和马大人抗衡的就是睿智的卢老爹了。给卢老爹赞一个。
4.我们的女deputy。 喜欢这个演员,恰到好处的情绪,机敏而不失分寸。虽然胖胖的。。但是越看越美。赞一个。
5.GUS。胆小怕事的暖男好爸爸,跟女deputy倒是绝配了。其实我得梦想也是找一个这样的老公来的……虽然没什么出息,但是很踏实温暖。
没了,就这么多吧
真得很喜欢这个剧啊,这么就完了有点不开森
不过依旧有很多值得回味~
刑侦系的经典。
然而结果却不是这样:尽管魔鬼大闹一番,付出了几条人命,最终还是死于他看不上眼的小人物之手。他被左轮手枪连发五枪击毙的场景看似非常具有那个寓言中所说的“英雄气概”:一只挣脱陷阱的狼,却最终死于失血。但仔细想来却并非如此。Malvo的失败完全来自他的愚蠢,比如和酒店老板娘喋喋不休的讲关于宠物的笑话,以至于被人留下深刻印象;一定要偷红色的法拉利作案,轻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和警觉(如果不是红色法拉利Grimly就没法这么轻易就发现他的藏身之地);干掉Fargo的黑社会和笨蛋杀手虽然非常帅气,但如果一开始不惹事杀死Hess,也就没有这些波澜;在医院里治疗伤口,和Lester谈论杀人,在第一话就被女警联想到真相…… Fargo中有很多一本正经犯蠢的人物,但其中最隐蔽却也最典型的正是这位Malvo魔鬼先生:破绽百出,左支右拙,其实是个蠢材,却能够蛊惑人心。
这就是外来的腐化可怕之处。
Lester处在小镇的封闭秩序的底层与边缘,他并非不属于这个Community(这是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但却对自己的位置不满意。他是整个秩序的那块松动的部分,是阶级社会中的流氓无产者。对他而言Malvo就是“外来的真理”,一种带着新鲜味道的救世神话——我们是不是有点熟悉——带有砸烂不公正的枷锁——唠唠叨叨的老婆、貌合神离的兄弟、欺软怕硬的同学——的“解放力量”。但事实证明,解放出来的不仅仅有力量,还有他的兽性,秩序对他的一切枷锁,其实都是让他免于毁灭的保护。他所不满意的这一切,诚然有不公正的部分(这也是为何Malvo的蛊惑能够在他身上生效),却说到底代表了一种正常状态。这种正常构成了生而自由的人类无所不在的枷锁,无比乏味、迟钝,但也对外来的异物有着近乎本能的排斥力。
到最后,所有外来的人物都死掉了。
一切波澜都来源于Malvo这个“外物”的入侵,Lester由于他的腐蚀,也变成了“外物”,一个感染体,他能够蒙混过关不是因为他的聪明,而是他利用了自己的身份,在这个Community里,所有人都彼此认识,所有人都彼此保护。警长说我认识这个人十几年了,他不可能是凶手,在正常情况下,警长的判断并非不对。小镇最后清除了感染,在血腥后恢复健康,仿佛经历一场异常重大的炎症。Bill警长说:“我要辞职,我发现有很多事情变了,变得恐怖。”这就是他对触目惊心的感染与腐化的直观感受。但女警一家——作为免疫的白细胞——承担起了责任,继续捍卫整个Community的健康,守望不息。Grimly在最后遇到Malvo后说,我解开你的谜团的,Malvo似乎略带期待的说:然后呢?似乎又在找机会施展话术,但Grimly没有给他机会,果断地开枪击毙他。
如果把电视剧版Fargo和狗镇对比一下,就会发现二者构成奇妙的对位。狗镇讽刺美国乡镇精神的“虚伪”和“愚昧”,好像是Malvo在告诉Lester那个“可怖的真理”:你以为这里有规则么?其实并没有。(用某种哲学黑话来说,就是:并不存在可以称之为道德实体的那种东西),所有人都是在假装,只要时机合适,你们都会露出野兽的“本来面目”——一种魔鬼称之为“诚实”的德性。但Fargo却告诉我们:在魔鬼花言巧语的能力与机智面前,平庸而愚钝的正义是不可战胜的:这不需要进一步的解释,也不需要进一步的探究。我们只需要在剧终满意地默念:上帝保佑美国。
我实在是哲学外行,不敢妄加揣测和推理,本帖就是收集和翻译一些看着有趣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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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1 【The Crocodile's Dilemma(鳄鱼困境)】
看了1L的回复发现翻译的时候有些不妥当,于是改一改……
鳄鱼偷走了某位父亲的小孩,并承诺当且仅当他能正确预测出在未来自己是否把小孩还给了他时,才会将孩子还给他。
表面看来父亲只要猜中鳄鱼将来的行为,就能要回孩子。但如果父亲猜鳄鱼不归还小孩,就会出现逻辑悖论。
【预测】不归还小孩 【鳄鱼的行为】不归还小孩:预测正确,鳄鱼应该归还小孩,但事实是它没有,悖论出现。
【预测】不归还小孩 【鳄鱼的行为】归还小孩:预测不正确,鳄鱼不归还小孩,但事实是它把小孩还了回去,悖论出现。
于是这里就出现了鳄鱼的困境(无关道德):无论他是否归还小孩都将产生悖论。与这个故事相似的有个著名的悖论:“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假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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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2 【The Rooster Prince(公鸡王子)】
出自哈西迪犹太教的寓言故事。
王子疯了,他觉得自己是一只公鸡。所以他脱光全身的服饰,钻到桌子底下,啄食地上的食物。国王和王后找来许多名医术士都治不好他的疯病。后来有一位智者出现,说自己能治好王子。他脱去自己的衣裳,钻到桌子底下告诉王子自己也是一只公鸡。逐渐地,他与王子成了朋友。智者告诉王子,公鸡也能穿上衣服,坐在桌边吃饭等等。王子接受了他的建议,行为日益正常,最后终于治好了疯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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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3 【A Muddy Road(泥泞路)】
可能是出自日本佛学家原坦山的轶事。Wikipedia上原坦山的英文词条(http://en.wikipedia.org/wiki/Hara_Tanzan)下有该故事的英语版本。在日文原版故事中并不是泥泞路而是河流,下面提供一个原版的翻译。
原坦山禅师与僧侣友人同行出游。
他们走到河边,看到一位年轻女子为无法渡河犯愁。
河上没有桥,河边也没有渡船。
禅师若无其事地抱起女子,安稳地渡过河川。
女子道谢后离去了。
二人继续走了一会,友人难以释怀地对禅师说:
“身为禅僧却抱起女子成何体统!”
禅师平静地答道:
“你说那名女子?我已经忘记她了,你从那之后一直抱着她吗?”
日本学者认为这是一个关于执念的经典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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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4 【Eating the Blame(承受指责)】
出自日本曹洞宗的禅语,网上能找到的中日英三个版本除细节上的若干差异故事基本一致。下面摘取的是《星云禅话》里的版本。
诸岳奕堂禅师是日本江户时代有名的僧人,年轻时曾经在曹洞宗香积寺的风外本高和尚门下担任典座,为寺里的大众打理饮食,受到风外和尚的印可。
在他担任典座期间,有一天傍晚,由于已经逼近药石的用餐时间,奕堂禅师怕延误大众吃饭,就拿着一把锋利的刀,独自到菜园采收了一些青菜回来,然后在很短的时间内,煮出一大锅的菜汤,没想到,无意中留了一段蚯蚓在菜汤里。
丛林里的饮食一向简单,平常大家都是有什么吃什么,并没有人察觉到今天的菜肴有什么异样。就如在夏季的时候,菜叶上的小虫甚至都飘浮在汤水中,那许多禅僧,眼睛看也不看,就囫囵吞枣地下肚,三餐只当是喂饱臭皮囊而已。
住持风外和尚等大众吃过饭,鱼贯出了斋堂之后,便将奕堂找来跟前,从自己的钵里夹出一条蚯蚓,问他:「这是什么?」
奕堂禅师一看,心想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虽然如此,他还是神情自若地说:「谢谢大和尚,这是胡萝卜的根须。」
说完就把它接过来,一口吃到肚子里去。
风外和尚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点点头说:「啊!那就好。」
经过这次事件,风外和尚很欣赏奕堂的机智承担,遇事稳若泰山,从此不再提起此事。
有谓:「佛观一钵水,八万四千虫」,水里有许多的微生动物,但是我们喝水并不表示杀生,因为只是喝水而已,心里并没有杀意。像医生为病人打针,一针下去,一定也会杀死许多细菌,但医生并没想杀生只是为了救人;甚至于高僧坐化之后,以很多的木柴荼毘,木柴里的昆虫都被火烧死了,但是大家没有想到要杀生,只想为高僧坐化致意。所以,杀业难免,但只要没有杀心,杀业就难成了。
奕堂禅师担任典座,宁可自己吃下蚯蚓,表示无事,也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像这种不生事端的承担,不也是禅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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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ting the Blame估计是转成英文时译者根据故事结尾的暗示加上的标题。至于为什么要加上这样的名字,这个帖子(http://www.dorjeshugden.com/forum/index.php?topic=2002.0)里猜测是因为大乘菩萨戒中严禁自赞毁他,wikipedia上英语解释比较好理解这一戒条的意思(感谢@抽抽Cho 的翻译)
【Not to praise oneself and speak ill of others, or encourage others to do so.(戒自赞毁他)】
佛教徒不应赞扬自己、诋毁他人(自赞毁他),或者鼓动他人这样做。 他一定不能创造原因、条件、方法,或者 karma( 梵语(Karma)巴利文(Kamma),中文翻译为“业”。业有三种含义:一者、造作;二者、行动;三者、做事。在佛陀未出世之前的古印度,人们对业的解释为“做事情”。他们认为因为有欲,故有种种的欲向与欲望,我们的意念就有意志与方向,因为有欲向就会造业,有业故有果报。)来自赞扬自己贬低他人。 作为一个佛教徒,应该普度众生,应该忍受来自他人的羞辱和污蔑。—— 愿意承受指责,让众生享有荣耀。 如果不这样,他为了展示自己的美德,掩盖他人的优点,继而导致他人受难,他就犯了parajika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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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5 【The Six Ungraspables(六不收)】
出自禅宗公案“云门六不收”。
僧问云门(即云门文偃):如何是法身?门云:六不收。
大致的意思是僧人向云门文偃求问真理是什么,云门表示真理不是人有限的感官理解可以涵盖的。不过我对佛教禅学一窍不通,这个翻译不一定对头,欢迎指正。
(法身:又称自性身,佛教词语,三身之一,指佛所证验的超越的真理,遍及整个法界。
六:六根,包括眼、耳、鼻、舌、身、意(念)六個感官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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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6 【Buridan's Ass(布里丹之驴)】
中文wikipedia上关于该词条的解释如下:布里丹之驴是一以14世纪法国哲学家布里丹名字命名的悖论,其表述如下,一只完全理性的驴恰处于两堆等量等质的干草的中间,将会饿死因为它不能对究竟该吃那一堆干草作出任何理性的决定。
对这只驴来说有三个选择:
①吃左边的草;
②吃右边的草;
③不吃草,饿死。
选项③表面看来损失重大,但选项①和②存在某种“选择的障碍”,可能造成的后果比③更严重——布里丹之驴就是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选择了③。该命题是为了讨论这类“选择的障碍”的尺度而诞生的假想问题(就像薛定谔的猫不是真的被关起来了那样)。下面例举两个“选择的障碍”。
【例1】选择失误造成损失
人类在做出选择之后,有相当高的几率会产生“选择另一条路会不会更好?”的不安/后悔情绪,有时这种情绪会带来严重的后果。该命题假设:因为没有判断优劣的标准,不管选择哪边,都极有可能产生悔恨的想法。
【例2】选择因子的缺失
个人理解这里的“选择因子”是指任何可能影响选择结果的要素,比如偏好。该命题假设:没有任何选择因子,“选择”的进程陷入死锁(僵局)状态。
为了克服选择障碍,人类可以通过多种手段(投骰子、求神、etc)来缓和例1中的损失或者创造例2中的选择因子,从而避免“饿死”的坏结果。该命题假设这只驴无法做出上述行为。
同时,选项③与①②最大的区别是“不作为”,且在该命题中选择“不作为”相对较容易。虽然该命题中“不作为”造成的后果是“饿死”,根据情况不同,有时“不作为”带来的损失反而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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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7 【Who Shaves the Barber?(谁为理发师理发?)】
出自著名的“理发师悖论”。
小城里的理发师放出豪言:他要为城里所有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而且只为那些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
但问题是:理发师该给自己刮脸吗?如果他给自己刮脸,那么按照他的豪言“只为那些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他不应该为自己刮脸,出现矛盾;但如果他不给自己刮脸,同样按照他的豪言“为城里所有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他又应该为自己刮脸,同样出现矛盾。(摘自wikipedia)
这是一个在谈及自身(self-reference)时出现的悖论。(后来也有人开玩笑表示理发师是女性所以不用为自己刮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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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8 【The Heap ( 谷堆论证 ) 】
感谢psyl提供的解答。
一粒谷子能不能形成一个谷堆?当然不能。再加一粒呢?还是不能。再加一粒,再加一粒......直到最后加上一粒终于造成了谷堆。那么,多少粒谷子才算"谷堆"呢?一粒粒谷子加上去,到哪一粒谷子加上去才形成"谷堆"呢?假如断定300粒为一堆,那么299粒谷子是不是一堆呢?所以,一粒谷子不成谷堆又成谷堆。
出处:有一天,快下雨了,大公吩咐欧布利德带人把晒谷场上的谷堆搬回粮仓。欧布利德口头上答应了,却没有照大公的吩咐去办,结果,谷子全被淋湿了。大公气坏了,将欧布利德叫来问罪。欧布利德辩解道:"一粒谷子不能称作谷堆吧?再加一粒呢?也不是谷堆,再加一粒仍然不是......这样每加一粒谷子,每次都形不成谷堆,因此,谷堆根本就不存在,让我搬什么呢?"
大公听了,一时无话可答,于是,笑了笑说:"你回去吧。"
等到发工钱的时候,除了欧布利德没得到一个钱币外,其他人都得到了该得的工钱。欧布利德就去找大公算帐。大公不慌不忙地说:"一个钱币该不是你的工钱吧?再加一个,还不是你的工钱吧?这样每加一个钱币,而每次都不是你的工钱,因此,你的工钱根本就不存在,叫我怎么付给你呢?"这样,欧布利德只能失去工钱,用以补偿大公所损失的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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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9 【A Fox, a Rabbit, and a Cabbage(狐狸,兔子,卷心菜】
这是道广为流传的智力题:一个人带着狐狸、兔子和卷心菜准备过河。人不在场时,狐狸会吃掉兔子,兔子会吃掉卷心菜。已知人每次最多能带一样东西过河,请问要如何将狐狸、兔子和卷心菜全部安全运过河?
答案不难可以自己解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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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10 【Morton's Fork(莫顿叉)】
莫顿叉是指相互矛盾、不相容的多种论据导出同一结论(通常是不好的结果)的情形。
莫顿叉得名于十五世纪英国国王亨利七世的大臣约翰·莫顿。莫顿为了游说人民向国王纳税,提出了这样的说法:如果一个人挥金如土,说明ta非常富有,交得起税金;如果一个人生活简朴,必然会存下一大笔钱,同样交得起税金。
这部剧集中,人物的对白几乎没有任何废话的存在,人物口中所讲的每个小故事,不是在暗示,就是为下文做铺垫。蜘蛛的故事是在暗示莱斯特的下场,罪恶的种子被播下,假以时日,终究会爆发出来恶果。第八集中加入一个似乎漫不经心的非洲男孩的故事,却是暗示最终的结局:最后正是女警莫利的丈夫格斯,偶然间发现了马尔沃的巢穴,而得来全不费工夫,击毙了这个手上沾满无数鲜血的大魔头。
第七集莱斯特弟弟的小孩把暗中被夹藏手枪的书包,带到学校来。一个看起来经常欺负他的小孩,把他推搡进教室,口中谈论着《黑客帝国》的尼奥。这段对话其实暗藏无限玄机,是编剧对《黑客帝国》的致敬,即表明这部剧集和《黑客帝国》一样,充斥着哲学上的探求思辨,也是借此点题。第一集中,马尔沃和莱斯特对话,马尔沃问“要不要我帮你杀死盖斯”,最后马尔沃抛给他一个关键的抉择:“yes or no ?”。而在《黑客帝国1》里面,救世主尼奥也面临一个非常关键的抉择。先知墨菲斯给当时还是普通公司职员的安德森一个选择题,选择红色药丸,将会从母体的奴役中解放出来,了解到世界的真相。选择蓝色药丸,则继续安稳地生活在母体的幻境里。尼奥选择了红色药丸,正如莱斯特选择了YES。尼奥在墨菲斯的引导下,看到了母体和锡安。正如莱斯特在马尔沃的诱导下,启封了心中的恶魔。在这里,不妨把马尔沃看作是类似于先知墨菲斯式的角色。先知墨菲斯,毋庸置疑,了解世界的真相,而马尔沃在他自己的三观里,他觉得他比绝大多数人都更了解这个世界的真相。这种自信反映在他的种种言行中,这位冷酷性感的大叔和古龙笔下的主人公一样,杀人如麻,冰冷高奇,却又时不时吐出睿智深沉的格言警句。比如抛给女警官莫利的“shadows of green”的谜语。这些都不得不让人感叹,流氓有文化,实在太可(you)怕(mei)了(li)。
莱斯特在马尔沃的引导下,开始认识到这个世界的“真相”。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他开始硬挺起来,从一个被肆意揉捏的窝囊角色,转变成一个杀人越货撒谎不眨眼的腹黑人物。当然很赞的是,花生在本剧中的表演,完全令人信服地诠释了这种转变。马尔沃本人非常享受这种先知式的传道角色,从他珍藏的一大箱子录音带就可以看出这点。他像是一个来到凡间的撒旦,时时刻刻在人间散播着邪恶的气息,诱惑着人类走向堕落,并以此为人生最大兴趣。比如他在旅馆时怂恿被骂的年轻人往汽车油箱里撒尿报复。在最后他寻找到莱斯特旧宅时,还不忘给那些小孩们以不经的恐谈。当他以不容置疑的冷酷语气命令路警离开时,你会清晰地感受到马尔沃身上弥漫着的强大邪恶气息。这个角色像极了《魔鬼代言人》里阿尔帕西诺所饰演的角色。他不是像魔鬼,他其实就是魔鬼,他已经远远超越了凡人所能到达的邪恶。剧中的配乐就非常精准地衬托出了这一点。在很多段落,马尔沃大肆屠戮时,音乐却是基督教的格利高里圣咏。就好象金庸用“天龙八部”这个佛家用语来化解书里的戾气一样,导演也用神圣的乐曲来衬托剧中的戾气和杀戮。杀戮与静寂,邪恶与神圣,这种对比手法在本剧中的大量运用,以及大量抽离镜头、俯瞰镜头的使用,都强烈地传递出了含蓄致远意悠绵长的文艺感觉出来。
本剧最为人称道的地方是,分集片名大多取自禅宗和西方哲理故事,又与故事紧密相扣。甚至连片中人物,一个个也仿佛哲学家化身。《黑客帝国》里的台词,“the sound of inevitability”,从一个小学生嘴里说出,“庄生晓梦迷蝴蝶”式的迷思也在两个FBI的白痴探员口中出现。这些都从侧面印证了编剧的野心,试图从哲学意义上去探讨这个世界,去网罗人生的本质意义。包括最终的结局,也并不是为了践行“恶贯满盈,终有一报”的理念。没有恶,也无所谓善。片子里的那个小故事,一个男人因为不忍世人如此受苦,捐肾,捐掉全部财产,最后自杀以求解脱。这种仁善和马尔沃的邪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是这两者却是相克相生,缺一不可。当你以一种超脱的态度来看待邪恶时,也会明白,邪恶只是存在的一种方式,而无所谓对与错。只是在进化论的意义上,向善更有利于一个生物群体的繁衍下去。人类的道德观便是由此而起。
所以整部片子看将下来,你很难对那样一个优雅的恶魔产生太大反感,但也不会对他最终的死亡感到任何痛惜。这些都说明了,真正优秀的作品从来不会随意臧否人物是非,而是对善与恶一视同仁,以同情的目光去注视这个世界,而不是“恶则无往不恶,美则无一不美”。还有片子中的一些对比也非常有意思,比如警局里的男性角色,几乎都是无能柔弱之辈,而锲而不舍追查到底最终令正义得以伸张的却是那个胖胖的女警官。这种颠覆男权主义的构造和安排,还有上文所述的大量的隐喻、暗示,其实跟《红楼梦》的写作手法非常之相似。片子中无处不在的“上帝”,暴发户老板于雪地发掘到的财富,那场诡异的鱼雨,还有最后让格斯偶遇马尔沃老巢的巧合。这些并非是编剧的无能,要借助怪力乱神来制造偶然和奇观,推动情节进展。而是编剧想借此表达冥冥未知的神秘和不可测知。正是因为生命旅程和历史进程的神秘莫测,所以才有宗教的诞生。编剧的这种手法其实已经有了让其成为伟大作品的潜质。
综上所述,这部剧集的神级指数堪称年度最高,我愿意将这部剧集奉之为个人心目中的年度最佳。
这一集说了什么?
《冰血暴》中,由奥斯卡得主比利-鲍伯-松顿(Billy Bob Thornton)饰演的冷血杀手洛恩(Lorne)是一个操控人心的高手,他因为有任务在身来到明尼苏达州的贝米吉。马汀-弗里曼(Martin Freeman)饰演的屌丝男莱斯特(Lester)是贝米吉的一个保险销售员,他的事业一直没有什么成就,老婆很看不起他。莱斯特在公司外偶遇中学时期一直欺负他的同学赫斯(Hess)以及他的两个儿子,赫斯当着自己儿子的面不停嘲讽莱斯特,最终还导致莱斯特撞在墙上撞伤了鼻骨。莱斯特到医院看鼻子,遇到了洛恩,在洛恩的蛊惑下,莱斯特做出了一系列自己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鳄鱼的悖论”是什么?
这个典故讲述的是一只鳄鱼偷了一个孩子,对孩子父亲表示,只有当他正确预测出孩子是否能被归还,鳄鱼才会把孩子还给他。这是博弈论中一种典型的逻辑悖论。
①如果父亲预测鳄鱼归还孩子:a.父亲预测正确,鳄鱼归还孩子;b.父亲预测错误,鳄鱼不归还孩子。
②如果父亲预测鳄鱼不归还孩子:a.父亲预测正确,但由于他预测正确的结果是鳄鱼不归还,所以为了保证预测正确,最终的结果仍然是鳄鱼不会归还孩子;b.父亲预测不正确,那么根据鳄鱼开的条件,孩子仍然得不到归还。
在这一悖论中看似有一种情况是鳄鱼会归还孩子,但谁又能保证鳄鱼一开始开条件的时候说的是真话?因此这就形成了一个“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假话”的“说谎者悖论”,与此相似的悖论还有一个著名的“意外绞刑悖论”。
难以逃脱道德谴责的谋杀
莱斯特与洛恩在医院等候区相遇,莱斯特讲述了自己被赫斯欺负鼻子受伤的经历。面对洛恩对莱斯特懦弱行为的质疑,莱斯特一气之下说:“如果你这么确定,也许你可以帮我杀了他。”洛恩露出神秘的微笑说:“你请我帮你杀掉这个人。”莱斯特感觉到情况不对,很紧张地问道:“我们只是聊聊天吹吹牛而已,对吗?”洛恩深深地看进莱斯特眼睛里说:“就一句话,干还是不干。”最终,洛恩杀了赫斯,莱斯特来到餐厅质问是不是洛恩干的,洛恩反说是莱斯特杀了赫斯,因为当初他问莱斯特干不干时,莱斯特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
这一场谋杀完全就是一次“鳄鱼的悖论”。鳄鱼=“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父亲=“莱斯特”,儿子=“洛恩的生存原则”。先解释一下“洛恩的生存原则”,洛恩认为世上没有什么所谓的规矩,想要真正从猩猩进化成人类,就必须拿出对抗欺负我们的人,否则迟早将被社会淘汰,可见“洛恩的生存原则”与“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背道而驰的。因此,儿子是否能被归还=“洛恩的生存法则”是否正确。只有当“莱斯特”准确预测出“洛恩的生存法则”是否正确,他才能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
①当“莱斯特”推测“洛恩的生存法则”正确的时候:a.“莱斯特”推测对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因此“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错误的,那么“莱斯特”的确能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b.“莱斯特”推测错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错误的,“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正确的,“莱斯特”无法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
②当“莱斯特”推测“洛恩的生存法则”错误的时候:a.“莱斯特”推测对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不正确的,那“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正确的,那么“莱斯特”无法逃脱谴责;b.“莱斯特”推测错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那么“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不正确的,但因为“莱斯特”错了,所以他仍然无法逃脱谴责。
莱斯特只有四分之一的机会在不承担社会道德谴责的情况下得到赫斯死亡的结果,这样的机率让莱斯特面对洛恩的提议时,犹豫不决,无法说出半句话。莱斯特在杀妻之时,镜头再次转向那幅写着“如果你是对的,他们是错的呢”的宣传画,此时这句话是对莱斯特最大的安慰。他一辈子都希望自己做正确的事,但是究竟怎么做才是正确的呢?随大流还是另辟蹊径?
第二集 《公鸡王子》(The Rooster Prince)
这一集说了什么?
数字先生(Mr. Numbers)和扳手先生(Mr. Wrench)来到贝米吉调查杀死赫斯的凶手。他们找到了一个疑犯,当得知找错人后,他们把这个可怜人扔进了冰冻的河里。比尔(Bill)成为了新的警察局局长,他并不赞同茉莉(Molly)的破案方向,不允许茉莉去调查莱斯特。超市大亨斯塔夫罗斯(Stavros)被人恐吓威胁,他聘请了洛恩来替他调查这件事。
“公鸡王子”是什么?
“公鸡王子”,也有版本为“火鸡王子”,是一个犹太寓言故事。故事中的王子发了疯,认为自己是一只公鸡(或者火鸡)。他脱掉自己的衣服,裸着身子坐在桌子底下,像鸡一样从地上啄取食物。国王和王后非常担心王子,请了很多人来治疗他的病症,但是都没有效果。一个智者来到皇宫,声称自己能够治好王子。智者也脱光了衣服钻到桌子下,告诉王子他自己也是一只公鸡。逐渐地,王子把智者当成自己的朋友,智者便潜移默化式的让王子认为,公鸡也可以做穿上衣服、坐在桌前吃饭等人类的行为。王子一步步被智者所影响,治好了疯病。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莱斯特家里地下室宣传画上的那句“如果你是对的,他们是错的呢”是对“公鸡王子”这个故事很好的诠释。这是一句多么迷惑人心的话语,万一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呢?万一把自己当成公鸡的是世上其他人,而不是莱斯特呢?
究竟谁才是“公鸡王子”,其实就看你如何看待第一集剧情里“鳄鱼的悖论”了。你认同普世道德观,那么莱斯特就是“公鸡王子”,他就像那个王子从认为自己是公鸡到脱光了躲在桌子底下啄食物一般,一步步偏离着自己的人性轨道,先是半开玩笑地让洛恩帮他杀了赫斯,然后杀了自己的妻子,最后不断否定自己与谋杀案的关系,变成一只没有人性的“公鸡”。如果你认同的是洛恩的生存法则,那么世人在你眼中都是公鸡,像洛恩这样的人就如同故事里的智者一样,不断用自己的思想同化其他人,让他们重获人性。
第三集 《泥泞之路》(A Muddy Road)
这一集说了什么?
茉莉调查到了被冻死的人被绑架的地点,并且从监控录像里截下了洛恩的一张不清晰的照片。莱斯特来到赫斯老婆家中跟她商量保险赔偿事宜,于是被数字先生和扳手先生盯上了。洛恩找到了威胁斯塔夫罗斯的人——他前妻的健身教练,但他并没有替斯塔夫罗斯解决这个人,而是接下了威胁的活儿,用他自己的方法让斯塔夫罗斯主动拿出一百万美元。
“泥泞之路”是什么?
“泥泞之路”这个典故来自十九世纪的日本。有一次,下了倾盆大雨,日本著名僧人原坦山与友人出游,在一条泥泞之路旁遇到一个长的很美丽的和服女子。原坦山得知女子无法踏过这条泥泞的路,于是便把女子抱着走过了那条路。他的友人一路都没有说什么,直到抵达借宿的寺庙,终于忍不住问原坦山:“我们僧人不是不应该接近女色吗?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这太危险了,为什么你这么做?”原坦山淡然问道:“我早就放下那个女孩了,难道你还没有放下?”
难以跨过之路与念念不忘的前事
“泥泞之路”这个词在警察茉莉(Molly)与朋友吃饭时被提起,当下友人提起了茉莉正在查几件谋杀案,茉莉用“这是一条泥泞之路”来形容这个案子。她希望让友人理解的层面是这些案子很复杂,查办过程很有难度,但在她内心还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她私人感情方面的难以割舍。从前面的剧情我们可以看出,一直没有找对象的茉莉对已经牺牲的瑟曼怀有超乎同事的情感,她就像是“泥泞之路”里那个对女孩念念不忘的僧人。
对前事念念不忘的还有莱斯特,当他坐在家里回忆被他杀害的妻子时,特地很讽刺地给背后冰箱上贴着的“幸福是生活的真谛”以及“梦想”、“希望”词汇等一个大大的特写。坐在冰箱前的莱斯特想起妻子以前数落他没用的话语,因谋杀案而搞得一团乱的房子还没有收拾,瑟曼被谋杀的场景仍历历在目。那个曾经被莱斯特当作是抱他踏过这条路的洛恩,早就放下了这一切开始想着如何敲诈超市大亨去了,只留下他在泥泞之路的路中间,不知何去何从。枪击中莱斯特手上留下的伤口正在不断化脓恶化,这个伤口也是让他无法摆脱这一切的一个最具象化的存在。这一集中,一个具有张力的矛盾点被处理得极有韧性,可以如拔丝芋头一般拉扯出绵长细腻粘稠的线,一层又一层粉刷着观者的情绪。茉莉的友人那里也说了一个和莱斯特伤口相呼应的故事。友人跟茉莉提起她男友被蜘蛛咬了一口的事,蜘蛛在她男友的脖子里产卵。当这位友人和男友做爱时,孵出来的一群小蜘蛛突然从她男友脖子里爆发式的全钻了出来。这个故事预示着莱斯特伤口的未来,总有一天这个伤口以及所有难以放下之事都会来个反扑,将莱斯特淹没。
第四集 《吞下罪责》(Eating the Blame)
这一集说了什么?
斯塔夫罗斯经历了爱狗死亡、血浴、超市蝗虫灾害之后,开始相信这一切是上帝对他的惩罚。盖斯逮捕了洛恩,但是却狠狠地被洛恩耍了,不仅眼睁睁看着洛恩离开警局,而且还使得他被上司痛骂了一顿。数字先生和扳手先生组成的杀手二人组试图将莱斯特也投入冰河里,却让他侥幸逃走。莱斯特为了能成功躲避两人,居然故意打了警察而被关进警局。杀手二人组很快也因为打架闹事被关进了警局,这下莱斯特跑不了了。
“吞下罪责”是什么?
这个故事仍然来自日本禅语。日本江户时代,有一天,当时著名的诸岳奕堂禅师来不及准备晚餐,因此割菜的时候没注意将一段蛇肉一并放入汤里炖。结果当天的菜汤变得异常美味。主持在自己碗里发现了蛇头,便问诸岳奕堂禅师这是什么,禅师很淡定地拿起蛇头说:“谢谢大和尚”,便很快把蛇头吃了下去(也有版本写作蚯蚓)。
你是否能坦然面对自己要承受的罪责?
科林-汉克斯(Colin Hanks)饰演的警官盖斯(Gus)在执勤过程中偶遇洛恩,便把他押回警局。洛恩在去警局路上淡定地对盖斯说:“你犯了一个错误”,并预言盖斯一会儿就会说出这句话。果然,当洛恩顺利被释放还害得盖斯被领导责骂之时,盖斯激动地对领导说出了“你犯了一个错误”这句话,话音刚落,洛恩转身朝盖斯露出一脸胜利者的笑容。洛恩对盖斯说了三遍“你犯了一个错误”,除了预言出盖斯将会说出这句话以外,还警告他即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当盖斯在不经思考的情况下将一只蛇引入警局,那么之后产生的所有罪责也只能他自己吞下。
在这一集中,要自己吞下责难和苦果的还有莱斯特和超市大亨斯塔夫罗斯(Stavros)。莱斯特要为自己无意识之中间接杀了赫斯承担罪责,而斯塔夫罗斯则要为了许多年前偷拿埋在雪地里的巨额现金承担罪责(这一剧情与电影版《冰血暴》相呼应)。洛恩发现斯塔夫罗斯拥有极强的信仰,便利用《希伯来圣经出埃及记》中“十灾”来恐吓斯塔夫罗斯。洛恩先让斯塔夫罗斯的狗死于非命(第五灾,疫灾: 家畜感染瘟疫死亡——出埃及记9章1-7节),然后让他的洗澡水突然变成血色(第一灾,血灾:尼罗河的清水全变成血水——出埃及记7章14-25节),最后,让他的超市里飞满各种虫子(第八灾,蝗灾:蝗虫布满埃及——出埃及记10章1-20节)。洛恩就是要让斯塔夫罗斯相信是上帝要来惩罚他,让他不得不交出一百万美元替自己消灾。
第五集 《云门六不收》(The Six Ungraspables)
这一集说了什么?
杀手二人组成功从莱斯特那里得到有关洛恩的情报。斯塔夫罗斯为了保护儿子不受伤害,决定交出一百万美金,洛恩送斯塔夫罗斯去放钱的路上,偶然间得知了盖斯的住处,看样子他决定要对这个倒霉警员实施报复了。
“云门六不收”是什么?
“云门六不收”是禅宗著名公案。有僧人问云门宗之祖云门文偃禅师:“如何是法身?(如果不受贪嗔痴慢疑五毒的侵害,自性是清净无暇的,这就是法身)”文偃禅师答道“六不收。”这里“六”指的是六根、六境、六大、六合等佛教用以概括诸法实相之基本法数。“六不收”的意思是法身广如太虚,纵极三际,横涉十方,乃一绝对之本体,不是六根等之相对所能收摄包含的。
无所不包的人类交流形式
盖斯因为明知洛恩有罪,却找不到证据逮捕他而痛苦不已,他的邻居给他讲了一个寓言故事,一个有钱人,看到世间这么多人在受苦,于是先是捐出所有的钱,然后又捐出了自己的肾脏,最终结束自己生命把可以捐的器官都捐了。盖斯问他说:“那么世间的痛苦解决了吗?”邻居反问道:“你生活在这个世界里,你觉得呢?”邻居想告诉盖斯,人的力量很渺小,这个世界又这么庞大,我们只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这个寓言故事正是《冰血暴》对“云门六不收”的诠释。
第六集 《布里丹的驴子》(Buridan's Ass)
这一集说了什么?
洛恩从多恩(Don)家中打电话告知斯塔夫罗斯放钱地点,然后将多恩绑在椅子上,用胶带将枪黏在他手上对着大门口,然后诱导警察认为这所屋子对外发动了恐怖袭击,让多恩惨死在警察枪下。杀手二人组找到了洛恩,但是数字先生却惨遭洛恩割喉,扳手先生被茉莉打伤,紧接着由于风雪太大,茉莉则被盖斯用枪射伤。斯塔夫罗斯突然意识到自己最正确的赎罪方式就是把钱埋回自己十年前找到钱的地方,但是当他以为自己终于获得救赎之时,他的儿子却仍然遭遇诡异车祸死亡。
“布里丹的驴子”是什么?
“布里丹的驴子”这个名字来源于14世纪法国哲学家让·布里丹。这个悖论的背景是驴子只会选择离自己最近的食物进食,当把一头又饿又渴的驴子放在一桶水和一堆干草正中间时,这头驴子会因为无法选出离自己最近的食物而因为饥渴而死。
无能为力的驴子
多恩是这一集里面那头可怜的驴子。他明明看到了洛恩的可怕,却又被高额的赎金所引诱,无法做出正确地判断。他被洛恩连续嫁祸了两次,先是成为勒索赎金的替罪羔羊,接着又成为枪击事件的狙击手。由于他被绑在椅子上动弹不得,手上又被强行黏上了枪支,所以他就像“布里丹的驴子”一样一步一步看着自己走向死亡。
第七集 《谁为理发师刮脸》(Who Shaves the Barber?)
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将杀妻之罪嫁祸在自己亲弟弟身上,亲手毁掉了弟弟一家人。洛恩问出了杀手二人组所属组织,只身带枪前往北达科他州法戈市将这个黑社会一并灭口。
“谁为理发师刮脸”是什么?
这个典故来自“理发师悖论”,也称为罗素悖论。一个小镇上的理发师在广告词里写道:“本人的理发技艺十分高超,誉满全城,我将为本城所有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刮脸,我也只给这些人刮脸,我对各位表示热诚欢迎!”那么,谁来为理发师刮脸呢?罗素认为,如果把每个人看成一个集合,这个集合的元素被定义成这个人刮脸的对象,那么,理发师宣称,他的元素,都是镇上不属于自身的那些集合,并且城里所有不属于自身的集合都属于他。那么他是否属于自己?这个悖论使得康托尔创立的集合论出现了漏洞,进而产生了第三次数学危机。
谁才是受害者
莱斯特一直把自己设定成一个受害者的身份,的确他从小就一直是一个被欺负的受气包,洛恩将莱斯特内心恶魔的一面引导了出来,让他利用自己受害者的形象来帮自己洗脱罪名,将自己亲弟弟变成真正的受害者。此时的莱斯特似乎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受气包了,那他仍然还是他自己吗?
第八集 《谷堆》(The Heap)
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扔掉了亡妻的东西,决定开始新生活。吉娜带着两个傻儿子愤怒地冲到莱斯特公司,指责他骗她上床却没把保险赔付办好,莱斯特已经不是那个懦弱的受气包,他拿起订书机攻击了吉娜的儿子们。FBI探员派伯(Pepper)和巴基(Budge)因为眼睁睁看着洛恩屠杀了他们在监控的黑社会团伙成员,被惩罚性调到档案室工作。一年后,盖斯娶了茉莉,成为了一名邮递员,莱斯特则娶了公司里的亚裔美女琳达(Linda),获得了保险年度销售大奖。
“谷堆”是什么?
这个典故来自于“谷堆悖论”,也被称为“秃头悖论”。假定100颗谷粒是一个谷堆,那么99颗谷粒是否是一个谷堆呢?一颗谷粒是否是一个谷堆呢?“秃头悖论”与“谷堆悖论”异曲同工,说的是,当一个人头上掉一个头发时觉得很正常,再掉一根时不用担心,又掉了一根也不必忧虑,但是长此以往,秃头便会出现了。可见,“谷堆悖论”和“秃头悖论”讲的都是量变与质变的关系。
量变到质变
经过量变式的积累,莱斯特的个性终于产生了质变,他鼓起了勇气扔掉所有亡妻的东西,拿起订书机对抗欺负他的小孩,一年后居然开了自己的保险公司,获得了保险年度销售大奖。发生质变的不仅是莱斯特,盖斯和茉莉的人生也有了很大变化,盖斯终于如愿当起了邮递员,而茉莉怀上了盖斯的小孩,两个人组建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第九集 《狐狸、兔子和卷心菜》(A Fox, a Rabbit, and a Cabbage)
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在拉斯维加斯遇见了洛恩,为了向他证明自己变了,莱斯特走上前去与他相认,却导致洛恩为了掩盖自己的身份而杀了三个同伴。莱斯特带着妻子连夜逃回家,但是却无法阻止洛恩的复仇。
“狐狸、兔子和卷心菜”是什么?
这是一个广为流传的智力题:一个人带着狐狸、兔子和卷心菜准备过河,如果人不在场,狐狸会吃掉兔子,兔子会吃掉卷心菜,而人一次只能带着一样东西过河,请问如何能把狐狸、兔子和卷心菜都安全运过河?
不破不立
剧中,两个被降职的FBI探员百无聊赖地待在资料室里,其中一个出了“狐狸、兔子和卷心菜”这道智力题,另一个人干脆地说:“就像做火鸭鸡一样,把卷心菜塞进兔子肚子里,把兔子塞进狐狸肚子里,然后过河的人把它们全吃了。”提问的人无奈地说:“这不是正确答案。”回答的人说:“但是这也是个答案。”这段对话就像对前面洛恩所做之事的一种总结。当面对莱斯特的执着,洛恩选择杀掉自己花了六个月才培养好的“猎物”,虽然这不是什么正确做法,但仍然是一种做法。
第十集 《莫顿叉》(Morton's Fork)
这一集说了什么?
洛恩杀死了琳达,莱斯特为了撇清关系特地来到咖啡厅,假装自己在等待琳达。茉莉劝莱斯特将真相说出来,可是莱斯特宁愿自己面对洛恩,也不愿意承担坐牢的后果。盖斯为了保证茉莉的安全,鼓起勇气找到了洛恩,最终这个曾经懦弱无能的男人杀死了最狡猾的杀手。在洛恩的遗物中,一盘录有莱斯特承认杀妻的录音带成为了抓捕莱斯特唯一证据。莱斯特在逃跑过程中掉进了冰窟窿里。
“莫顿叉”是什么?
“莫顿叉”是15世纪一个名为约翰-莫顿(John Morton)的教士提出来的理论。他认为,如果一个商人生活阔绰奢华,那他必然收入优厚,应该拿出一部分钱财进贡国王;如果一个商人生活简朴,则说明他大量积蓄财产,也应该拿出一部分钱才来进贡国王。总之,无论商人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都必须向国王贡献出钱财。也就是说,相互矛盾、不相容的多种论据可以导出同一结论。
殊途同归
在剧中不断逃脱罪责的洛恩及其“徒弟”莱斯特最终都获得了应有的报应,盖斯也在家庭力量的支持下从一个懦弱小男人变成了能够保护家庭的大家长。洛恩在被捕兽夹伤到小腿之后,被盖斯乱枪打死。以为自己已经学成出师、拥有各种逃脱术的莱斯特,最终却逃不掉那个曾经要吞噬他的冰窟窿。所有人在经历了这场历时一年多的事件后,都产生了很大变化,但是所有的变化都逃脱不了善恶因果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