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手克里斯托弗(亨利·方达 Henry Fonda 饰)与妻子萝丝(维拉·迈尔斯 Vera Miles 饰)过着平静的生活,虽然经济并不宽裕,但幸福的婚姻和可爱的孩子们让克里斯托弗觉得人生再无遗憾。萝丝需要一笔钱去治疗牙痛,囊中羞涩的克里斯托弗决定贷款,而当他拿着单据来到银行后,命运跟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不明就里的克里斯托弗因为抢劫银行被警方逮捕,随着调查的深入,更多对于他的指控浮出了水面,虽然对这些指控毫不知情,但面对确凿的证据和证人,克里斯托弗哑口无言。在被保释后,克里斯托弗和萝丝委托律师开始调查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可发现的所有线索都对克里斯托弗不利。正当夫妻两人开始绝望之时,事情出现的转机。
巴巴地跑去看,希治阁开篇就出现,说我以前拍了很多悬疑片,今次却讲一个真实事件。搞得严肃兮兮。
讲一个无辜琴师被证人指错冤枉为劫匪,几近绝望。有识之士大可藉此控诉国家机器对个人的规训,法网的漏洞等等。不过这个发生在纽约的真实事件中如果没有一个压力过大精神崩溃的妻子,你估希治阁会不会有兴趣拍这部片呢?
电影场景完全还原事实。开篇从男主角夜间工作的俱乐部开始,凌晨乘地铁回家,住在皇后区的jackson heights,进门前在门口取牛奶,进门先查看儿童房里两个仔是否熟睡,再进自己房,同妻子缠绵并商量家事。
琴师的境况不甚好,但仍不放弃娱乐传统,借钱去度假,借钱小赌。因此坐实了作案动机。被错捕也没有情绪激动,倒是妻子在保释找证人未果时忽然崩溃。反复说自己不会当家不懂开源节流,先至逼得丈夫去借贷被误认。
美国二战之后的妇女高等教育有家政一科,学科从缝衣到财会应有尽有,着实帮助很多妇女找到工作,因为事实证明能做家庭主妇实属幸运。大部分妇女多少都接些零工。美国标准的现代家庭里,妻子的职能偏向理性,会得螺蛳壳里做道场委实是一项能耐。当然一方面也仍要照顾家庭成员的情感需求,这个职业并不简易过职业妇女。在看来纯然感性的环境里做出理性选择,不得下班。琴师的妻子碰到大事便六神无主,觉得无法与欲加之罪对抗,心理医生诊断她于是将自己封闭在小世界里,拒绝相信任何事。
讲同时期美国家庭的《mad men》里的主妇贝蒂从一个男人转到另一个,紧张失常依旧得不到缓解,要时刻找心理医生倾诉,不然像现代的《modern family》里的良妇克莱尔则典型控制狂,做好后勤保障以供丈夫和一众子女发展个性。
希治阁电影相信科学化精神病现象,像《精神病人》最后请专家为大家讲解病因。各方都服膺于理性的权力。但他又擅长刺激人们无法解释的心理暗角。连《伸冤记》都要用上那著名的雪白牛奶瓶,第二次出现时,妻子已经神经不正常,通宵端坐,设想将外界拒之门外,儿子不去上学丈夫不去工作,一家人退守于最后堡垒,在无意识砸伤丈夫额角后却自己说,我不对头了,把我送去某处关起来。
电影结束于佛罗里达阳光下从头来过的一家人背影,但最后一场戏其实是琴师冤情得雪,跑去疗养院告诉妻子,而妻子始终不愿相信,“已没什么让我关心,什么都没什么意义。”
而我们都记得《精神病人》最后那男子奇异地笑容。似乎要说文明理性的光照有其暗影,挥之不去。
有图版:https://www.toutiao.com/i6497033168279831054/
《迷魂记》(Vertigo,1958)是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Alfred Hitchcock)事业上的一座丰碑,可饰演女一号的金·诺瓦克(Kim Novak),希区柯克一直不太满意。这位有着“客厅淑女+卧室裱子”之称的金发美人,实际上只是《迷魂记》女主角的第二人选,是派拉蒙公司硬塞给希区柯克的,希区柯克选定的女主角,原本是维拉·迈尔斯(Vera Miles)。
维拉·迈尔斯是谁?是《伸冤记》(The Wrong Man,1956)里和亨利·方达(Henry Fonda)演对手戏的那位最后疯掉的可怜妻子,是《惊魂记》(Psycho,1960)里被杀害的女主角的姐姐。
她差一点成为希区柯克的又一位“金发缪斯”,如果不是她怀孕了的话。
希区柯克一开始注意到维拉·迈尔斯,是在电视节目上,他当即就看上她,并将她定为自己下一部电影《伸冤记》女主角的候选人。
当时希区柯克正处在失去格蕾丝·凯利(Grace Kelly)的空窗期,急需另一位金发女郎填补空虚。可是见到迈尔斯真人后,希区柯克大失所望,她不是那种外表冷艳内心火热的金发女郎!说白了,就是嫌人家太土。
希区柯克告诉记者:“我把维拉·迈尔斯放到联络人名单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伊迪丝为她设计了一衣橱的衣服,不仅为了《伸冤记》的拍摄,也是为了让她的日常打扮看起来不至于像住在洛杉矶机场附近的家庭主妇。”
希区柯克后来回忆起迈尔斯时说:“维拉·迈尔斯身上的颜色太多了,简直就是陷在一堆颜料里面,我一开始被她吸引的原因是,她在那个电视节目里是一身黑白装扮。”
1956年,迈尔斯和希区柯克签下为期五年、三部电影的合同。为了塑造她的形象,合同规定她只能为希区柯克拍片,不能为泳装和内衣拍广告,以及从事其他“有损淑女形象”的商业行为。
为迈尔斯设计服装的伊迪丝·海德(Edith Head)也是《后窗》(Rear Window,1954)和《捉贼记》(To Catch a Thief,1955)里格蕾丝·凯利的造型师。她不仅为迈尔斯设计戏服,还包括日常穿着。《伸冤记》开拍前,希区柯克还带着迈尔斯花了一周时间在纽约挑衣服,用希区柯克自己的话说,他干的事情和养“小三”的大款差不多——操心她的穿着打扮。
于是,维拉·迈尔斯的优雅度迅速提升,已接近希区柯克心中的女神形象。
《伸冤记》开拍后,就像对待昔日的那些金发女郎,希区柯克对迈尔斯的关注与日俱增,每天都会和迈尔斯进行长时间的剧情讨论会。当时其他演员每天只工作两小时,迈尔斯却要被希区柯克留下来开八九小时的“小灶”,一遍遍地排练她精神崩溃的戏。
“指导维拉拍戏时,我又有了和格蕾丝拍戏时的那种感觉,”希区柯克在接受《Look》杂志采访时说,“她有风度,又不缺智慧,此外还有种含蓄克制的品质。”
然而在迈尔斯看来,希区柯克对她的过分关注,已到了令人窒息的境地。他动不动就送她鲜花,不时还要求私下会面,攻势密集宛若枪林弹雨。
拍摄期间,迈尔斯与新任“人猿泰山”戈登·司各特(Gordon Scott)结婚,希区柯克对她的热情也暂时降温,回到一种冷漠的公事公办的态度。
不管如何,《伸冤记》中迈尔斯的演技令希区柯克满意,于是希区柯克又为她打造了《迷魂记》中的玛德琳一角。
可是拍摄却因为希区柯克的胆囊手术而推迟了。等到他准备好了,迈尔斯却怀孕了。希区柯克听到后大发雷霆:“她糟蹋了她一生的事业!这部电影会使她成为真正的明星,可她却无法拒绝她那位扮演泰山的丈夫。她真该懂得如何避孕才是!”
直到多年之后,希区柯克仍对此事耿耿于怀,认为迈尔斯辜负了他的一片苦心:“她的电话差点没把我气死。那是她的第三个孩子(之前两个是和前夫所生)。我对她说,一个孩子谁都想要,两个孩子已经足够,三个孩子就是罪孽了,可她根本听不进去。”
于是,迈尔斯被迫退出,《迷魂记》搁浅。
但迈尔斯对待和《迷魂记》的擦身而过却很坦然:“那么长时间里,他的电影里只有过一种类型的女人:英格丽·褒曼(Ingrid Bergman)、格蕾丝·凯利,前往前,则是玛德琳·卡洛尔(Madeleine Carroll,《三十九级台阶》女主演)。但我并非那种类型,从来就不是。我也尝试过,想要取悦他,但无法做到。她们全都是性感的女人,我完全不是那种类型。”
从此两个近乎路人,虽然仍有短暂合作(《惊魂记》),但关系也十分冷淡疏远。
就这样,派拉蒙向哥伦比亚借来了金·诺瓦克。派拉蒙认为《迷魂记》的剧本十分糟糕,不愿动用旗下其他大牌女演员,免得拖累她们的前程,却意外成就了金·诺瓦克。
片中詹姆斯·斯图尔特(James Stewart)改造诺瓦克的举动,也可看作是希区柯克对失去迈尔斯的心理反应:他不断让诺瓦克换装,把一个俗气的女人改造成身着灰色套装的淑女。这正如同希区柯克所做过的:将一个穿得七荤八素的家庭妇女,改造成一个只穿单色的高贵优雅的女人。
公众号:电影套盒(laodianyinghualang)
此片是希区柯克导演的电影中唯一一部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连片中男主角的名字也和真实原型的名字一样。这个叫曼尼的贝司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实人,就因为长得太像另一个人,被误当作抢劫犯抓了起来。影片着力表现了这一事件给曼尼和他的家人带来的灾难性打击——他无助地任凭警察们摆布,在监狱里饱受恐惧的煎熬,保释出狱后心力交瘁地寻找证人,他妻子由于压力太大而精神失常,住进了精神病院……幸亏真正的罪犯最终被捉拿归案,曼尼才得以回归正常的生活。
豆瓣上的一个评论说,当曼尼被指认为罪犯后,他的人权在一瞬间就消失无踪。我觉得这么说是不对的。曼尼和所有的嫌疑犯一样,有权利取保候审,有权利请律师为自己辩护,有权利接受陪审团的公正裁决。他也没有被警方刑讯逼供、自证其罪。但即使如此,他仍然难以与强大的政府抗衡。我想这部电影主要表达的就是普通人面对国家机器时的绝对弱势,是片尾字幕所说的——这是一段噩梦般的经历,但它确实发生了。而且,它有可能发生在任何一个“好人”身上。
影片中的警察说:“清白无辜的人用不着害怕。”但现实是残酷的,好人未必就一生平安。我们从曼尼的遭遇中看到,一个普通人在强有力的政府面前是何等无助,因为国家机器一旦开动,就可以轻易地把个人自由碾得粉碎。然而换个角度看,是人就会犯错误,错认嫌疑犯的情况在所难免。即使在美国这种“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杀一个”的司法制度下,即使严格遵循程序正义,冤案仍然时有发生。而曼尼的结局还算好的,如果真正的罪犯一直逍遥法外,他也只能含冤入狱了。
如果你被主演亨利·方达在这部电影中表现出的恐惧无助所震撼,你就会更深地理解他扮演的陪审员在《十二怒汉》中的坚持——正是为了避免无辜者的自由、幸福乃至生命被无情地剥夺,陪审团在判决时才要格外慎重,必须排除所有疑点才能定罪。《The Wrong Man》中对曼尼的审判,就是因为一个陪审员表示不耐烦听交叉盘问而宣告无效。所以说,独立于政府的陪审团是阻止国家机器滥施暴力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一个程序正义都还没有实现的国家,指望有人能看懂这部影片恐怕有点类似痴人说梦,随便记点,夜深也无人看见。
分类是一种很傻的东西,但活着总要建立一些系统模型来评判事物。
在我看来一切好的作品,可以简单的说指向两个维度,一个是完美,一个是伟大。
指向完美的影片,我习惯称呼为格局片,指向伟大的,我称之为史诗片。
《伸冤记》无疑是伟大的,它突破了悬疑片的旧有格局,集中反映了人的内心,并且尽可能的去掉了戏剧化的捉弄,为我们展现了无辜被捕的男人,和因为看不到希望而精神崩溃的女人。
然而以上要素还不构成它的真正伟大之处,如果它也是如《偷自行车的人》一般是由于萧条的社会逼迫着一个好人去犯罪,那么它也只是一种一般性的控诉与批评。
而《伸冤记》的伟大在于所有人都是正义的,抓捕他的警官是正义的,审讯过程是正义的(没有刑讯),指正他的人是尽了公民义务的,送到监狱也没被虐待(随身物品也没被贪赃),交保释金是正义的,法庭审判是正义的,另一个嫌犯出现后原警官不惜推翻自己的原有结论更是正义的,最后案件的结果也是正义的(无罪释放)……
所有的一切都符合当时的法的逻辑,所有人都是清白的,甚至家人们夜总会的同事们也都是帮忙的热心的。
然而亨利方达扮演的男人在冷静克制的外表下是那样的焦灼,一个看似完美的家庭竟然因为牙疼要付出的医药费而需贷款并因巧合而崩溃……
影片最后出的字幕,说什么两年后恢复,并给了一个一家四口的背影,不过是叙事幻象,真正的影片早已结束。
它展现了城市中产阶级生活方式的脆弱,个体面对制度的无力,人对无法摆脱“黑暗”的恐惧。
更重要的是它表明一切制度一切会对个体产生强制约束的制度,包括现代社会基础的法制,从本质上都是罪恶的。
一切试图去衡量人评判人的制度都包含着一种扭曲,在影片中耶稣基督也许可以显灵给男主角一个好运,然而他妻子的恐惧症却不能消除。
我们生活在世上,人和人之间要打交道就必然需要规则和秩序,然而即使在我们将这些规则秩序当作天经地义的时候,也不能忘记它们必然会带来伤害,它们只是一种最不坏的选择——并且随时有可能变为比较坏的。
这部影片同时也是资本主义时代(物权)的一出命运悲剧。
看多了社会悲剧的我们,永远不该忘记命运悲剧才是更普遍和更不易察觉的。
其实他的这个亲自上场都是非常特别的。虽然希区考克喜欢藏在自己的每一部电影中,不过一般说来,他会在电影中跑龙套演个路人甲什么的。
据说这一次他没有刻意藏在电影画面的角落里是因为,这是一部严肃的电影,他不愿意观众为了在电影中找希区考克的游戏而分散了注意力。
当然,这个只是特别之处的一点,这电影真正特别的地方是他惊秫的根源。
这绝对是一部非常压抑并且让人心寒的电影,但是其中没有疯掉的杀人狂,没有阴谋的特务机构,也没有失常的群鸟。将主角逼入绝境的,只是平常的制度机构——警察和法庭而已。
电影的主角是一个非常普通的男人,有贤惠的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儿子。他在一个高级夜总会里任低音大提琴手,收入不高,糊口也没有问题,但是偶尔也要借点钱。他总是按时回家,没有任何恶习。
就是这样一个好好先生,为了支付妻子治疗智齿的费用,去保险公司支取一笔钱财,却被保险公司的女职员误认为曾经抢劫过公司的劫匪,并偷偷地报了警。于是男主角那天晚上回家时,在家门口被警察带走了。
之后他和他的家庭面对种种困难,他被警察带到小卖部任人辨认,他被困在牢房中彻夜不能入睡,他只能任人摆布完全不能反抗。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他和他的妻子苦苦寻找半年前的不在场证据,而证人偏偏却已经过世了。在巨大的压力下,他的妻子精神失常,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最终,近于巧合,真正的抢匪被抓获了,这才洗清了他的罪状。
这部电影中的警察其实并不粗暴,甚至可以说是彬彬有礼,但是当巨大的国家机器将自己的手腕压在一个普通人身上时,强烈的不可预知和被操控的感觉,在希区考克的镜头下,依然压得人透不过气来。
普通人在国家机器面前只能是弱势群体。
这个人在电影的最后,对真正的抢匪说,你伤害了我的妻子。然而他的悲剧其实并不源于那个抢匪。抢匪实际上根本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和自己外貌相似的人存在。
他所有的不幸是在保险公司的职员误认之后发生的。然而那也不是这场悲剧的根源,误认本来就无法避免。
问题在于,当这个人被指认后,他的人权在一瞬间就消失无踪,警察和法庭几乎可以对他为所欲为,他整个人都处于被摆布的状态。所以他的妻子会说,无论做什么都没有用。
我们还可以注意到,这个案子中,似乎是一种有罪推定。检察官其实并没有直接的证据,他们只有一个目击证人的证词,而证人完全可能认错人。但是这个嫌疑犯就必须开始寻找证据来证明自己无罪了。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这太难了。
我们甚至可以怀疑,当真正的抢匪刚被抓住的时候,他还在求情,这是我第一次抢劫。那么他就是半年前劫案的真正凶手吗?制度没有真正给他一个辩护的机会。
当一个人在面对国家机器时,没有一个制度来保护他的人权,这是非常恐怖的。
这部电影拍摄于1956年,之前两年,好莱坞刚刚走出麦卡锡的恐怖时代。希区考克在当时一定对国家机器所制造的恐惧还有深刻的印象。
这个故事还可以追溯到更深的渊源,那个著名的关于希区考克在5岁时被关进牢房的故事。据说那段经历激发了希区考克后来的惊秫电影创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部改编自真人真事的《伸冤记》正是希区考克所有惊秫电影在现实中的根源。
希区考克在这部作品中的电影语言和别的作品很不一样,镜头应用地非常冷静而细腻。大量的特写镜头和主观镜头的切换准确地传达角色的感情。例如男主角在家门口被带上警车一段,镜头迅速切换了男主角的脸部特写和他观察车上四个警察的主观镜头。四个警察全都面无表情,在夜晚的弱光中,象大理石一般冰冷。在看第一个警察时,背景路边房屋的窗口中,映出他美丽妻子的侧影,然后很快温暖的家就消失了。
男主角由亨利方达扮演,他的相貌和他在1957年的《12怒汉》中的角色几乎一模一样(那是我最喜欢的电影)。在《伸冤记》中有非常多的特写镜头,方达靠自己的表情非常准确地传达出角色的恐惧无助,这和他在《12怒汉》中表现的理性勇敢完全不同。亨利方达是个了不起的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