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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车人2007  幽靈終結者2007 / 魔鬼搭车人 / 夺命公路——客似死神来

441人已评分
很棒
8.0

主演:肖恩·宾索菲亚·布什凯尔·戴维斯扎克里·奈顿尼尔·麦克唐纳

类型:动作惊悚犯罪导演:DaveMeyers 状态:HD 年份:2007 地区:美国 语言:英语 豆瓣ID:1819460热度:61 ℃ 时间:2024-01-16 12:24:14

简介:详情  暑假到了。女大学生格蕾丝•安德鲁斯(索菲亚•布什Sophia Bush饰)和同校男友吉姆•哈尔西(扎卡里•耐顿Kyle Davis饰)打算一路开车前往墨西哥州,体验浪漫刺激的公路旅行。路上却撞见神色不太寻常的路人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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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到了。女大学生格蕾丝•安德鲁斯(索菲亚•布什Sophia Bush饰)和同校男友吉姆•哈尔西(扎卡里•耐顿Kyle Davis饰)打算一路开车前往墨西哥州,体验浪漫刺激的公路旅行。路上却撞见神色不太寻常的路人约翰•莱德尔(西恩•宾Sean Bean饰),请求搭顺风车。两个大学生虽然有所迟疑,但也答应了约翰的请求  怎知噩梦从此上演。约翰在车上毫不饰掩他的杀人计划,他以杀人为乐,并且目标说不定就是眼前两个手无寸铁的大学生。格蕾丝和吉姆惊恐万状,一番惊险搏斗终于把约翰推出车外,仓皇逃去。噩梦就此完毕?抑或一切还只是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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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心的猫
    看了《魔鬼搭车人》片头字幕就说了“估计每年有42000个美国人被杀死在高速公路上”......
    又想起了以前转载过的一篇文章,写的是在国外留学的女生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开车就一定要上车就锁上车门,把车停在偏僻的地方时,要先观察好四周再开车门,千万千万不要让陌生人搭车(对男人一样适用)。
    我现在是经常自己开车的,上车锁门是习惯性动作,虽然中国现在公路犯罪还没有像美国那么疯狂,呵呵,当然,我们的高速公路也没有人家那么发达,但是可能是因为最近总在看美剧的关系,CSI,CM...看多了,自己就多注意一些,也是害怕,CSI上就统计过,女人成为受害者的几率是男人的十倍。
    总之,保证自己的安全,还是要记住妈妈辈的教导---财不露白、少行夜路、着装得体、少管闲事。

    PS.好像和夏洛的网教导大家的道理是相反的,唉,该怎么教孩子好呢,教他热心助人,还是教他保护自己呢?矛盾啊,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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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特曼吃小怪兽
    主要就是肖恩宾变态的不行,杀人停不下来了,于是希望能有人解决掉自己,为了做为鼓励,就杀了索菲亚的男朋友,好让自己被杀的机会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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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箔菈圖の詠恆
    评分:魔鬼搭车人 60分
             末路狂花 88分 (同类公路片比较)
             隔山有眼 69分 (同类公路惊悚片比较)
             针孔旅馆 59分 (同类公路惊悚片比较)
       《魔鬼搭车人》本片并不是一部鬼怪片,却用鬼怪片的范畴将杀人狂高大全化!人从一开始的设定就已有如同鬼魂般未知的过去加上人物苦心营造的氛围!但是到最后都没有解开,似乎是留足了悬念,但是破坏了惊悚片一切释然与生活而非鬼怪片非自然的因素!也就是说鬼或许没有杀人的动机,但是杀人魔却也有诱发内心狂野的根源!而本片完全放弃了对于人物塑造上的生活轨迹,完全将人物如鬼怪般架空的描写!
        电影从一开始就让人无语!片头的关于每年公路意外死人的数据没有任何意义!本片又不是一部关于意外的电影,导演一开始就已经犯傻了!
        在加油站还到有一些伏笔,让人感觉那个伙计是这个变态的同伙,尤其是男猪脚叫他去找人时员工拒绝了而且神情怪异,本来还以为很有戏的内心其实是个空屁!结果剧情一直走下去,什么都没扯上,似乎连导演都忘记了这个角色,最后直接忽视了!
        影片大致两条线,一条是杀人狂追杀男女猪脚的主线!一条是警方误会男女猪脚的副线!导演通过两条线的双重作用下营造了前有埋伏后有追兵的夹击感!但是从一开始影片的主副就混淆了!当男女猪脚狗血的救那个男人,然后带到饭馆最后却被脑残的警察问也没问的带走,影片就开始走上“不归路”!狗血的境界莫过于玩弄一个人!在这里导演完全做到了!
        神情淡漠的脑残男女猪脚,车轮般轮流出场的群众演员(警察)来一个死一个,简直让我对这部片子伤透了脑筋,真不知道导演的脑袋里面装的是什么!
        介于本片影片翻拍自1986年的同名公路惊悚电影,在本身质量不过关的前提下,连构思和故事剧情都非原创,不得不说那还有什么值得我们去鼓励的!
        对于某个人提出来的形容词“无路可逃”,我只能说电影想塑造无路可逃的氛围最基本的电影学概念就是将人物融入事件中,比如一个无辜的目击者被冤枉成凶手,他在为了洗脱嫌疑的过程中杀了人!这样所带来的后果(他终究杀了人,终究无法洗脱自身罪恶所带来的末路感)才能带给观众无路可逃的基本概念,但是一直清白的男女猪脚一直这么冤枉下去,却没有逼得他们杀人,而观众也就不会认为他们走投无路!当然到了女的最后杀了杀人魔也就不存在末路感的营造了!
        硬要说有什么可取之处,那就是导演采用的“诱导式镜头语言”,比如开头被撞死的兔子,镜头一直把兔子和过来的车子相结合,形成冲撞的必要元素,但是谁也没有想到会在车子过来前被不在我们视野里过去的车子撞死!这就是“诱导式”思维所带来的惊悚!
        满怀信心的看完了之后,那个“打不死的小妹”和“无所不能的大伯”实在是非人类,完全是拍《终结者》!这片子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根本就不合乎正常人的思维方式。导演是脑残吗?想拍出悬疑、惊悚、言情、喜剧、科幻、动作于一体的后现代片吗?却搞得鸡飞蛋打一场空!在我看来如果最后女猪脚和杀人狂私奔了我或许可以在多给几分!
        最后实在写不下去了!我对本片的印象就在于千万不要让陌生人搭车!而这个错误的思想观念反而会降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就是说,本片从创立之初的概念就是一个错误的概念!告诉我们不要去搭陌生人!不要热心助人!思想核心就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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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兮

    《搭车人》:恐惧是我们已失去的逻辑

    骄阳,荒原,杂草,砾石,一条曲折的公路前无尽头后无来处。n道边,破车,一只可爱的兔子试图穿越这条曲折的马路,这本来是它们的世界,但换来的却是命丧车轮之下,身体被碾成了肉酱。n这是影片的开篇,未知,孤寞与血腥,透出一种不安份的恐怖感。一对情侣要驾车穿越这片荒原,于是,恐惧感便随着他们的经历袭上了观众的心头。蜻蜒撞在挡风玻璃上,血肉模糊,这同样预示了这场旅程的恐怖意味。但主人公的反应只是恶心,随意地用矿泉水洗去。n在美国,绝大多数公路片总是与杀戮分不开的,血腥即便不是发生在行车的过程中,也会在一个落脚的旅馆中上演。但每一部公路片所体现的含义却是不同的。n《末路狂花》是经典的公路片,两个女人向男人的世界挑战,于是前进在公路之上,公路象征着她们幻想中的未来,只可惜这未来终归被悬崖所阻碍,于是,女人在男人制造的公路上还是没有谱写出女权的意境来。n但绝大多数公路片的杀戮都无法上升到这种社会意义带有“主义”两个字的层面上,剩下的只有恐惧,也许,公路意味着行程,而行程永远是未知的,于是,人们将这种未知恐惧化了,被恐惧化的未知便化身成一些变态的杀人魔,游走在公路之上。n相信看过这部影片的人都会开始信奉一个准则,那就是千万不要让陌生人搭车,先陌生,后人,我们怕的便是这种陌生,人也由于陌生而变得疏远与恐怖。但事实上,这个准则只会让陌生变得更恐怖。n这部翻拍自1986年经典之作的影片将主人公变成了一对情侣,他们本来可以拒载陌生人,但机缘巧合,逃避之后他们却不得不带上这个名叫约翰的人。情节是如此演绎的,但我更愿意相信陌生人是尾随着这对情侣的,于是,恐怕的事件开始发生了。n第一个交手戏的情节发生在情侣的车厢内,当然这也是含有巨大信息量的一个情节。约翰手上带着的那个戒指据说可以让人更加相信他,一个杀人恶魔为什么会这样的需要人相信呢?为了杀人吗?为了让受害人放松警惕吗?错了,影片后面,约翰杀人时毫不留情,出手残忍果断,这与受害人是否相信他并没有任何关系,于是,让人相信他的潜台词便是人们并不相信他。结合情侣第一次的拒载,一个被社会所遗弃的人的形象便出现了。 n兔子惨死在公路上并不是由于它不懂得如何过马路,而是开车的人无视它的存在,那么,在荒原中匆匆赶路的人们会注意那些被社会遗弃的人是否存在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便是真正的未知,由于忽视由于遗弃而未知,于是未知便有了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将未知继续下去,自生自灭,第二种是用未知来刺激那些已知的人。变态者往往选择了后者。n死亡是可怕的,当约翰以格蕾丝要挟吉姆说出“我想要死”这四个字的时候,也许这就是约翰本人的心声,只有死亡才能够唤起那些已知人们心中对未知的恐惧,而这种恐惧才会将人们的视线转移到未知上来。于是,约翰开始用死亡强化这对年青人对未知的认知。n选择死亡的人首先要面对死亡,于是,一家四口成了牺牲品,吉姆与格蕾丝开始面对死亡,也因此成为了死亡的执行者。虽然这只是一个简短的嫁祸,但死亡令他们对未知者产生了深刻的印象,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可惜的是,这对情侣却始终在逃避着死亡,这无疑是不足以令约翰感到如愿的。死亡虽然令情侣确认了约翰存在的意义,但逃避依然没有解决人们对他的重视。n人类的勇气有时候是极其懦弱的,在面对死亡的时候,采取的只是一种逃避,同样的,当人们面对未知,面对他们漠不关心的世界的时候,他们同样也只会采取逃避。但是,死亡终归要来临,未知终归要体现在已知者的面前,而被忽视的人最终要出现在忽视者的生活中。这就是约翰始终放过这对情侣,始终尾随着他们展开死亡游戏的原因所在。n当吉姆的身子被两辆货车拉在中间的时候,格蕾丝用枪指着约翰的脑袋。约翰却说出了他曾让吉姆说的那四个字“我想要死”。其实这的确是约翰的真实想法,因为他终于得到了别人能够正视他的机会,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以为格蕾丝能够真正的面对死亡了,所谓的真正面对死亡,其意义就在于能够着手于死亡,而不仅仅是逃避,制造死亡远比无视死亡更加具有参与性。虽然这是一个极端的想法,但对于一个被遗弃的人来说,这却是非常正常的。可惜的是,格蕾丝终究令约翰失望了,她依旧在逃避,吉姆也因此而惨死。n影片最后,当格蕾丝用枪指着约翰的时候,约翰说其实这并不难吧!n当美国以城市化替代了美洲原有的荒原性以后,所有城市以外的地方都处于一种被冷漠被忽视的状态,只有一条条公路似乎还与城市相联,但看起来是那么地脆弱。由于忽视而产生了一种未知,由于忽视而产生了一种恐惧,于是,影片将这种未知这种恐惧以一种不合逻辑的变态行为扩大化,死亡同样是未知的,恐惧同样也是未知的,但却赋与了一种美国文化中的社会意义,虽然并不强烈,但其实是根植于美国发展的。n这是一种极度的心理暗示,在这种暗示下产生了许多恐怖惊悚片,虽然并没有真正上升到可以用某种主义来阐释的地步,但这种现象却是美国人所独有的。《搭车人》自然也是这种心理暗示下的作品,人与人的疏离感,一种渴望被认同的弱势感还是不由自主地流露了出来。n没有看过1986版的《搭车人》,所以无法对比新旧两版的好坏,但作为一部B级片,新版的搭车人在节奏动作等方面的把握上算是中规中矩了,至于那些血腥与暴力镜头是此类影片最吸引眼球的特点,在此不必累赘了。n最后说明一点,其实许多未知是由于我们的忽视而产生的,恐怖也是如此,这和逻辑没有关系,因为我们已经丧失了对弱势逻辑的思索!nn韩兮n2007-5-29于通州nn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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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indeyefish
      刚才看完这部“强力推荐”的恐怖片,结果是让所有看的人心情郁闷至极。我可以忍受剧情拖沓,可以忍受对白平淡,但是我不能忍受导演和编剧如此肆意侮辱我们的智商。
        在加油站还来点伏笔,让人感觉那个伙计是这个变态的同伙,结果通篇下来,屁都没扯上。
        在警察局,那么多警察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被那个变态杀完了,如果说手中有枪的死警察是死于毫无防备,那么就不会拔枪出来,如果有防备拔了枪出来,那么那个变态就不会得手,警察至少会开一枪,因为那个变态手中只有刀。
        在废弃车库那边,那个警察被打死了,他们完全没有必要在后面有追捕的时候逃跑,因为手枪子弹和步枪子弹弹道完全不同,完全可以证明他们是被冤枉的。在押送他们的路上,那么多警察就这样被变态一个人搞定,直升飞机都被他一枪打下来,真是莫名其妙。在汽车旅馆里,那个傻瓜男被绑在车上,傻瓜女手中的手枪就可以把铁链打断,然而没有,她被要挟着进了汽车,关键时刻,竟然不敢开枪,看来她男朋友在她心里还是不够重要,最要命的是,警察竟然置傻瓜男于不顾,枪指着傻瓜女,让她把枪放下,变态男说的还真没错,她还真是个废物.....
        在押送车上,那个在车厢里的警察看着变态男的表情奇怪就应该以警察的职业敏感知道这小子在搞鬼,但是,他就这么瞪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盯着他,恐怕是兼职警察啊。这样的杀了很多人的重要犯人只有两辆车押送,最最要命的是这样的车竟然不是防弹玻璃!!
        最后那个傻瓜女以决然的态度说不想再躲的时候我以为能够马到成功,结果一下子就被搞定,关在车子里面,在她拿到枪跳出车子的时候,我以为她能来个漂亮的爆头,结果她竟然摔了一跤!!!在她枪杀变态男的时候,看那个男人的样子明摆着就是找死的,以我的看法要让他生不如死的时候,这个女人就这么一枪结果了他,狠狠地便宜了他,让他赚了一大笔。

        看完以后,没感觉有什么恐怖,就是为男女主角的弱智感到痛心,尤其对导演和编剧的肆意侮辱我们的智商感到强烈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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