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布拉德·兰弗洛 Brad Renfro 饰)是一名11岁的少年,一日,年幼的他目睹了一个男人自杀的全过程,在死前,男人告诉了马克一个惊天秘密。受惊的马克随即接受了警方的盘问,但对于那个不能说的秘密,马克选择了守口如瓶。可即便如此,马克还是被和黑手党暗中勾结的联邦检察官福特里格(汤米·李·琼斯 Tommy Lee Jones 饰)给盯上了,后者向马克提出了控诉 马克雇佣了精明的女律师洛芙(苏珊·萨兰登 Susan Sarandon 饰)为其辩护,在两人的联手之下,他们破获了福特里格的阴谋并得到了证据。可是福特里格并没有善罢甘休,而是暗中向马克发起了更为卑鄙的攻击。马克全家人的命运都握在了洛芙的手中,面对压倒性的权利,洛芙能够获得最终的胜利吗?
只是不想残酷的活着,只是想不残酷的死去。
如果你出生于悲剧,并把悲剧气质带入某一作品,便成就了作品。
但似乎个人悲剧无法避免,无论是爱、希望、信仰都无可挽回。
你需要帮助,但是没有人给你帮助。
自毁,若不伤及他人,都是成功和骄傲的。
他人伤你太多,若你无力反抗,除了自毁,你别无选择。
大众的爱只可能是一炮而红的烟尘灰烬。
你只是想有个人陪伴,
而更多的时候你只是想一个人呆着。
他们像吸血鬼一样吞噬着你的青春。
你是不是已经看穿,
那些虚伪只为求利益而不择手段的人的假面。
你只能选择死去,
选择不明不白的死去。
所有的不公正待遇还有所谓名利都已是过眼云烟,
你只想要诚实的面对自己。
你只想要做自己,
永远的Brad Renfro!
这几天把他的片子能找的都找来看了一遍,说真的,他没有一部片子能让影迷像悼念迪恩或瑞凡或张国荣或小丑这些同样过早离世的前辈时一样,心甘情愿将之放在“神位”来“膜拜“。这一方面是作品的整体感染力使然,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作为一个孩子,他的角色在剧情冲突的集中上有限制。但人们无法否定的是他惊人的演技。那种真切,自然,是多少成年演员多少年也练就不了,而他的表演中表现出来的对角色的理解让观者心惊——这还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已拥有过人的灵气,还有叫人怜惜的超越年龄的生活体验。
有这份细腻、心智与灵气,可以想像他以后的路有多宽,他可以成就怎样叫人念念不忘的人物,即使后面有嗑药偷车什么的,但这份天赋才能是不会丢的,他就是可以做这个。他会是那种演员:选到一个好的剧本,可以成就一个影迷心中的经典,不一定大热,但是耐看,触动人,而即使剧本不好,他演的角色也会因其复杂性或某一鲜明的悲剧性特点而在人心中留下烙印。而从他后期的选片来看,对待表演他还是认真的,他的选片坚持自己的艺术审美,都不是那种可以看得人开心吃爆米花的,真的要我说,都是痛苦的少年,这之他,大概就如爸爸之于迪恩,妈妈之于痞子吧,那本会是他可以终其一生一次又一次诠释的命题,那本会是他留在影迷心中一次次悼念的东西,。
从他年少的天材中可以窥见的,除了是他的表演成就,还有他早熟的童年——父母早年离异,无人愿收养孩子,由祖母养育的孩子9岁吸烟,10岁酗酒,频繁进出少管所,那个带耳环说脏话的mark 就是他。看他的戏时,一直想不明白,他是怎么可以演成这样的?是怎样的经历,才足以赋予一个十二岁的少年以那样悲伤又坚强的眼神?在演戏以前他过的是怎样的生活,以致导演可以放心让一个十二岁的少年在镜头前吸烟,并熟练地将烟雾从鼻子喷出来?还有十六岁时全裸?他的坦然自如,他表演的真实,都让人在激叹的同时,心疼,酸胀。那就是他,那都是他,他的电影里那些以各种形式表现的青春疼痛,他都尝过。
其实细分,他演的角色还挺不一样,他演过小混混式的街头小孩,模范生,有钱人家的孩子,里面有的背景与他相似,有的是云泥之别,但他们经历的那些或脆弱或坚强、或阴暗或幼稚的心情,大概仅在他前九年的人生里就早齐活了。
总是觉得,他演的角色都是悲剧性的,那股悲伤好像永远笼罩就是化不开。 都有痛,让人怜惜,纠结,叫人为之苦到心里。喜欢看他黑化,好像是从这浓稠的捆绑中得到的短暂释放,但当把角色的阴暗心理投射到演员生活中里,悲伤又起。
片中除了无往不利的亲情和友情,最打动我的是这个小男孩的女律师不顾一切的维护其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和做法。其实他们面对的一个主要的对手也不过是为了了解案件真实情况而要求小男孩讲出实情的代表正义的FBI。什么是法制国家?即使你是警方乃至联邦调查局,你也不能随便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在一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询问该未成年人”,开始小男孩和他的女律师就用法律教训了那个不可一世的检察官。随后双方在法律条文的范畴内开始了交锋,无论斗争有多么激烈,基本上使用的武器都是法律。让我等这样在虽高喊依法治国却无实际进展的封建国度里小民众只有图生羡慕之情。
寻找案件真相,查处事实确实很重要,但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也同等重要,不能为了一个正确的事而去破坏另一件正确的事。否则就会出现那些打着正义的幌子而践踏别人权益的无耻罪行,正应了那句著名的话“正义呀,有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还记得前几年的那部港片翻身之作《杀破狼》,确实很精彩。片中的大反派无恶不作,但却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无法定罪,正义的警察们无奈之下只好制造伪证来为实现正义的目的。影片这样设计,确实让人感觉酣畅淋漓,无比解恨。却也道出了现代司法制度的不足,局限之处(这里所谓现代司法制度适用于香港地区,与大陆地区无关)。但却是这样的司法制度,什么无罪推论呀,一切凭证据说话呀,才最大限度的保护了每个人的合法权利,最大程度上保证了不冤枉一个好人。
能引起这么多得感慨,究其缘由不得不说是因为我们身处的法制环境过于让人失望。前些年时不时出现的“严打”时期,可谓是公开的对法制精神最无情的打击。各地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在行政,财政上的种种关联,怎么能让司法部门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民告官”的行为也肯定得不到法律真正的支持,各地行政机关漠视无视甚至藐视法律的各种行径自然也就屡见不鲜了。律师,法官这样在西方国家普受尊重的职业在国内又遭受什么样的看法,法律专业毕业生除了考考公务员外在就业道路上又要经受怎样的重重打击与无奈?法治国家,我们还是任重而道远。
回到影片本身,这样的故事要是发生在我们的国家会有什么结果呢,很显然人民警察会很轻易自然的得到他们想要的那些证词,案件顺利告破,不会有这么多曲折的故事。最多最多会在黑社会老大与个别堕落法官那发生权钱交易引出些节外生枝,当然最后还是会有智勇双全的警察同志或高级干部洞若观火,打击了腐败遏制了黑势力,结局依旧光明一片。但作为目击证人的小男孩也恐怕不能从中得到成长,感受人性,收获亲情,友情和对他人的信任以及对法律的信任。
我曾经喜欢过bradrenfro一段时间,他小时候真的太好看了,就特别清秀俊美还有点忧郁不羁,总之个人觉得是种非常迷人的气质。只可惜,不幸的童年、不靠谱的家人朋友和好莱坞的名利场毁了他,当然也不是替他开脱,他说自己不是一个bad boy,可是他十几岁就偷窃,当初出演这部影片导演还是从少管所里选中的他,现在看来就很离谱,小小年纪吸烟酗酒活得就如此颓废了,但你看他片中的表现,的的确确看起来很早熟,但是也有一种孩子般的懵懂单纯,某种程度上哈,虽然他总是演有点撇撇坏的男孩,但是我感觉他本质还挺乖的,有时笑起来还有点腼腆,太可惜了,本来可以有个光明的前途的,奈何摆脱不了原生家庭和那个环境,太小就接触不好的东西,有些习惯可太难改了,而且那个年代明星艺人吸毒是很普遍的事,他染上这种毒瘾能怪谁呢,怪他自己不自惜?好像他生来就没有这种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