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印地安娜州的伯里斯郊,唐(弗雷德里克·马奇 Fredric March 饰)和妻子艾琳娜(玛莎·斯考特 Martha Scott 饰)幸福的生活在这里,共同抚养着女儿辛迪(玛丽·墨菲 Mary Murphy 饰)和儿子拉斐尔(理查德·艾尔 Richard Eyer 饰)。一天,当艾琳娜送丈夫和孩子出门之后,以格林(亨弗莱·鲍嘉 Humphrey Bogart 饰)和他弟弟霍尔(杜威·马丁 Dewey Martin 饰)为首的一帮越狱犯闯进了家中 之后,格林又如同请君入瓮一般的控制了家中的另外三人,他们的要求很简单,就是等待格林的情妇来给他们送钱。实际上,警方已经在追捕这批逃犯了,但他们并不知道这些犯罪分子们其实近在眼前。
这群劫匪很轴,你都到美国至少中产阶级以上家庭了,还等情妇来送钱,为什么不直接抢劫他们家呢,他们这种家庭能拿出来的跑路费会比你家情妇拿的少?多待一分钟就多一分钟的危险知道吗?
就算你有一些自己的原则,只花情妇的钱,家里的那伙子人至少都给我绑着啊,顺带干个QJ啊或者别的别太行为才符合自己恶贯满盈的人设啊,还放男主到处跑,真是服了。
男主也是,歹徒放你出去了,你完全可以报警嘛,然后让警察想办法营救。
所以,正确的思路是歹徒到男主家了,抢劫QJ什么的都做一遍,然后把俩小的带着当人质,分别开着男主的两辆车,一车带至少一个人质,分头跑路。
1.这部电影根本不是什么黑色、惊悚类型。这两个标签应该撤掉。
2.汉弗莱鲍嘉真是演什么像什么。
3.也许是当时的审查制度导致,鲍嘉演的反派根本不坏,甚至对被绑架的一家都不绑起来。他最多是嘴上威胁或砸打家具。
4.还有就是有的豆友提到的警察餐厅那个干巴老厨子的傻笑。
5.19岁女儿的男友看上去40了吧,那么大,老爸当然不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