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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途人生
阿尔卑斯看台的外缘
古剑飘渺录
监狱疑云
烟花泪
三
妖天下
少林三十六房
杀生
天鹰复仇记
被低估是什么意思?
如果一部电影讲的是A,大家理解成了B,叫被误解;如果一部电影明明很好,却少有人知道,叫被埋没;如果一部电影原本很不错,但多数人看不下去,叫艺术电影。
那么什么是被低估?
我想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应该是:我们把它想简单了。
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要我说一部被低估的电影,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大卫·芬奇导演的《十二宫》。
它是一部犯罪片,讲的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旧金山一个自称“十二宫”的连环杀手,在近十年的时间里,犯下多起命案。影片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讲述了整个追凶的过程。
如果是通常的犯罪片,应该会把叙事重点放在警匪对决上,情节应该跌宕起伏、险象环生。
可《十二宫》并没有。
它更像是一部节奏缓慢的文艺片,而且凶手最终也没有被指认。看的时候你甚至会冒出疑问,难道大卫·芬奇用将近3个小时的时间,只是在讲一个真凶逃脱的故事吗?如果不是,他又在讲什么?
也许影片开始的两个镜头,可以给我们一些提示。
第一个镜头是,即将遇害的一对青年男女开车出去约会,摄影机从车内向外拍,如卷轴一般展开了整座城市的街景。
第二个镜头是“十二宫”杀人后,寄了一封写有密码的信去警局。大卫·芬奇故意把这封信从分拣到送至警局,再到穿过走廊最终落在办公桌上的过程,完整地呈现给我们。
这两个镜头对一部犯罪片来说,都是过场戏,甚至是废戏,但大卫·芬奇却觉得它们很重要,值得花时间呈现。为什么?
其实他在用这种方式提醒我们:别总盯着案件本身,我想讲的比这要多。
比如讲一座城市,讲一个年代,讲一群人的生活,讲人的际遇是多么奇妙的事情。就像那徐徐展开的街景,浸透着一个颓败的黄金年代;就像那封信从千百封信中脱颖而出,最终落在了一人之手。
《十二宫》绝不止是一部简单的犯罪片,它讲的是比犯罪还要凶险的人生。
围绕十二宫杀人案,影片重点讲了三个人物。一个是负责调查案件的警官大卫,一个是负责报道案件的《旧金山纪事报》的记者保罗,另一位是报社的插画师罗伯特,他本与案件无关,却因酷爱解谜深陷其中。
看完影片我就在想,如果没有十二宫杀手,或者十二宫并没有出现在旧金山,这三个人的人生一定会是另一番景象。
保罗还是那个报社的红人,玩世不恭,风流倜傥;罗伯特依旧是个安静的插画师,与家人过着安稳的生活;大卫也依然相信自己的直觉,并对警察的事业充满热情。
然而十二宫出现后,这些美好也只能沦为幻想。它就像一块巨大的磁铁,改变了所有人的生活轨迹。
写到这里,我想起大学时候看《十二宫》和最近重看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
那时看《十二宫》,也很喜欢,但更多是被它那股颓丧劲儿吸引。在那时的我看来,《十二宫》是一部关于“失败”的电影。
影片中的三个主角为了抓到十二宫杀手,把自己一生中最好的十几年都搭上了。在一次次燃起希望又一次次与真凶失之交臂后,他们的人生都被不同程度的贴上了“失败”的标签。
保罗离开《旧金山纪事报》,去了一家不知名的小报社,终日烂醉在家中;大卫对案件彻底绝望,以至于整个人都变得消极。他甚至觉得,反正罪犯是抓不完的,做警察又何必那么较真。
相比之下,最好的是罗伯特,只有他始终没有放弃。甚至到最后,他经过多年调查终于锁定了凶手。可是,年头太久了,证据已消失殆尽,他只能眼睁睁看着真凶从眼前溜走,并连自己的幸福生活也一手葬送。
这个故事简直太丧了。它如此大费周章,其实是想告诉我们这样一句话:原来时间,才是最无情的连环杀手。
这是我年轻时的理解。
可最近一次看,我的想法变了。
我发现《十二宫》尽管表面看依然很丧,但内里却是积极的。
它也并不是一部关于失败的电影,而是一部关于“意义”的电影。说得更直白一点,当一个人恍然发现自己的人生并无意义时,他该如何面对这个残忍的真相?
这才是《十二宫》真正想要探讨的事情。
具体到影片中,当十几年过去,追凶已彻底无望时,所有人都意识到自己最好的年华已被浪掷。他们陷入到一种巨大的虚无之中,于是每个人做出了不同的选择。
保罗把余下的生命交给了酒精,以肉体的自毁来消解精神的无力。
大卫成了一个犬儒主义者,以对什么都无所谓来掩饰内心的不甘。当他的搭档离开重案组,找到一个清闲的差事养老时,他不舍又羡慕地说:“嘿,这回你终于有时间去尝尝生鱼片的味道了。”
而他还要继续沤在这里,像罐头中的鱼一样毫无生气。
面对杀手的缺席所象征的意义的虚无,主角们不是自弃,就是自欺,只有罗伯特依然在执着追凶。
但实际上,他是离案件最远的那个人。他一不是警察,二不是记者,哪怕他真的认定了凶手,也根本没有权力执法。
那么他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对此,罗伯特的回答是:因为没有人肯做。n
我觉得他把自己想得过于伟大了,其实他这么做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为了给自己多年的付出一个交代,更是为了用自己虚构的小意义来反抗巨大的无意义。
为此,他立下誓言:“我要站在那个人(指十二宫)的面前,盯着他的眼睛,确认他是真凶。”
这件事还真的让他做到了。
那是1983年12月20日,距离十二宫杀手首次犯案已经过去了整整14年。罗伯特在一家杂货店里,见到了他认定的真凶亚瑟·李·艾伦。
李向他献上礼貌的微笑,和任何一个店员一样,询问道:“Can I help you?”
那是整部电影最接近真相的一刻。面对罗伯特凝视的眼睛,李的眼神由松弛变得狐疑,直到写满了惊恐。罗伯特从中得到了想要的答案,但他并不能做什么,只能回一句“No”,然后转身离开。
我曾经以为那是罗伯特的又一次失败,但现在我觉得,在那短短五秒凝滞的空气里,他一定瞥见了自己的生命中有一束微光正在悄悄展开。
尽管影片最后,大卫·芬奇再一次无情地用字幕告诉我们,李很可能是无辜的。但那已经无所谓了。
正如人的一生,并没有什么终极意义,我们实际都在为自己虚构的意义而活。可是,那一点也不虚假,相反,为它执着无畏地奋斗,以此反抗无意义的人生,才是意义本身。
影片最后,罗伯特把自己这十几年的追凶经历,写成了一本书《索命十二宫》。那本书被放在明亮的玻璃窗里,永远铭记着一个故事,那是一个没有抓到真凶的故事,有遗憾,却不绝望。正如每一个为自己认定的事拼命的人,才是生活里真正的勇者。
最后我想说,很多人把《十二宫》视为美版《杀人回忆》。
表面看很合理,两部电影讲的都是“凶手永远逃走了”的故事。可是,它们最终的表达落点又是很不同的。
这点从影片的结尾就能看出来。
《杀人回忆》的结尾,宋康昊回到曾经查案的地方,一个小女孩告诉他,真凶或许也曾经来过。这时一个大特写拍宋康昊惊恐的脸,他突然看向镜头,看着屏幕外的我们,仿佛在说:凶手就在我们之中。
而《十二宫》的结尾,正如前文所述,罗伯特在杂货店中见到了李。
前者是永远找不到;后者是某一种找到。这是两部影片截然不同的地方。
所以前者的表达最终落在了“真相的难以还原”,并借此诉诸一种社会批判;而后者的表达要更广阔,指向人生,并上升为一种哲学思辨:意义并非客观存在,而是我们的主观认定,并最终依靠不懈的追寻来达成。
影片根据同名小说改编,讲述一个作家为了逃避越战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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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戮,一次又一次的、盛大、庄严、精致的杀戮,如同某种仪式——心灵的阴暗面需要祭祀品;又是狂欢——观众和杀手共同的狂欢。病态的狂热击中了你,激起你无法启齿的最隐秘的内心需求,同时又强迫你压制它,披着道德和正义的外衣。
水牛比尔、电锯杀人狂、汉尼拔博士……人们逃避恐惧又不可抑制地想要接近它。你从颤抖的指缝中注视他们,喘不过气来,抓住他,抓住他!不,别放下屠刀……我们不能看,我们……在劫难逃……
本文将讲述一个连环杀手和一部有关他的电影的传奇。
旧金山——
四十年来,旧金山海湾地区的老祖母都这样吓唬捣乱的孩子:如果不听话,“十二宫”就会来把他们抓走。孩子们从黑洞洞的窗口看出去,刷地安静下来,风呼啸着穿进烟囱管道,水壶里烧开的水嗡嗡地响起来……他们想到他,那个自称“十二宫”的杀人狂。
1968年的某个夜晚,他在掩映着阔叶树的情侣小径上枪击一对年轻的夫妇;然后是一个糟糕的白天,他在贝利萨湖畔的开阔地带袭击了另一对夫妇;还有倒霉的洛杉矶出租车司机保罗·斯汀,他在自己的车里被十二宫打穿了后脑……他杀了达莱娜·法琳,他杀了茜茜莉娅·塞帕德……他写信给《旧金山记事报》,描述谋杀的细节,他往报社寄古怪的密码信和满溅被害者鲜血的T恤,他威胁将袭击学校的校车……旧金山城陷入恐慌,警方庞大累赘的官僚机构在这个神出鬼没的连环杀手面前筋疲力尽。整个案件最终不了了之。
一切都已成为过去,但“十二宫”始终是一道难以退却的阴影,横亘在旧金山的高楼大厦之间。还会有噩梦,还会有辗转反侧的生活和彻夜睁着的眼,总有人在梦里哭泣,不,安静下来,安静,嘘……
恶魔永远不死,人们不会善罢甘休。
格雷史密斯——
1968年时,罗伯特·格雷史密斯以给《旧金山记事报》画政治漫画为生,他本应无聊而平静地度过一生,但“十二宫”改变了他的命运。
杀手寄来的密码信引发他的兴趣,最初只是出于纯真的好奇心,为了解谜他反复推理、研究,却逐渐遁入魔魇,他确信自己窥见了杀手的面貌。“这个凶手是个疯子,毫无理智可言。”同样的话可以用来描述格雷史密斯本人。
罗伯特·格雷史密斯,今年64岁,头发稀少,思维迅捷,有些神经质。“他(十二宫)险些杀死我,他毁掉我的生活。”在过去的四十年里,疯狂地寻找十二宫的线索已然成为他生命的唯一内容。这是一场绝望的游戏,他付出了太多,他让自己的孩子卷入案件之中,他毁掉了自己的婚姻,他成了一个精神崩溃的偏执狂。
也不能说毫无收益。在调查过程中,格雷史密斯写出了七本关于真实犯罪的畅销书,俨然是个犯罪专家。他对所有疑案都有定论,证据充分、条理清晰。你问他:“‘开膛手杰克’究竟是谁?”他会告诉你:“凶手名叫蒙太古·约翰·屈特,真实身份是律师和板球运动员,在虐杀了一个名叫玛丽·凯利的妓女之后,他跳进泰晤士河身亡。”而对于格雷史密斯而言,是跳进了悬案的迷雾和阴影之中无以自拔,“我享受碰触真实的感觉”。
他碰触到真实了吗?不。他只是被堆积成山的事实和细节缠绕着,他试图解开谜题却迷失在真实的岔路上,他的个人网站里充斥无休止的辩论和谣言。“为了捍卫正义和追寻真实,我们应该不惜一切代价。”又一句冠冕堂皇的谎言,这种废话太多了,每个面临道德困境的疯子都会这么说。
事实是,他堕入迷潭却毫不自知。“直到看到影片我才发现自己身陷囹圄。”他说的影片是大卫·芬奇的新作《十二宫》,根据格雷史密斯的两本纪实小说改编,在书中,他记录下自己和十二宫的一切。
连环杀手十二宫绝对是个天才的犯罪专家(正如大卫·芬奇影片中的其他疯子),他聪明,骄傲,充满想象力,对犯罪的敏感度极高,手法无懈可击。他通过电话、信件和邮件肆无忌惮地嘲弄警方和平庸的世界,他践踏这个城市,将所有人玩弄于股掌之中。在寄给旧金山警方的最后一封信中,他揶揄道:“我在等待一部关于我的好电影,我很好奇,扮演我的人会是谁呢。”“好电影”——真有趣。
如今他梦想成真。
大卫·芬奇——
“我记得我回到家里,然后听说警方已经跟踪我们学校的校车两个多星期了。”这是《十二宫》导演大卫·芬奇印象中的十二宫事件。他在旧金山市郊长大,案件发生时刚满七岁。芬奇的父亲不喜欢拐弯抹角,也不太考虑童年阴影之类的东西,他很直接地告诉儿子:“好吧,是的,有一个自称十二宫的连环杀手,已经杀了四到五个人,可能会打爆你每天乘坐的校车的轮胎。”
对于年幼敏感,性格阴郁的小芬奇而言,十二宫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终极怪兽”。长大之后,他热衷于展现《七宗罪》、《颤栗空间》这样的邪恶影像和隐藏在潜意识之中的魔鬼(《搏击俱乐部》),很难说是否受到了十二宫事件的影响。不过无论如何,世界始终被这样那样的恐惧折磨着,总有一个疯子在黑暗中静静地等待。这是诸神的黄昏,我们被迫面对永恒的眩晕和烦扰。
阿瑟·利·艾伦——
阿瑟·利·艾伦死于1992年,时年58岁,死因是心脏病。无论是芬奇的电影还是格雷史密斯的书,最后都将凶手的矛头指向他。
艾伦生前在一家五金商店工作,被确认有恋童癖和严重的强迫症,后来一直住在改装的拖车里;他从前的住处离第一个被害者达莱娜·法琳家仅隔一个街区;他曾向搭便车的人炫耀过一把沾着血的刀;他是个枪械迷,屋子里到处都是与谋杀相关的小玩意;他的手表中央有一个明显的痕迹,与十二宫的标志一模一样……然而除了这些越积越多的蛛丝马迹,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足以定罪。
“他就是那个人!我一看他的眼睛就知道。可他得意洋洋地拿到了假释判决书!”格雷史密斯说,“我们对他无能为力,而死者不会说话。”
四十年来严密编织的论断被一个化验结果推翻了。当局检验了十二宫舔过的信封,上面残留的DNA与艾伦的DNA并不一致。
格雷史密斯叹息道:“该死!1978年以后,所有十二宫的信件都被保存在萨克拉曼多的一个小匣子里,那儿的夏天有华氏112度,鬼知道谁在看管它们。而且艾伦有可能是托他的朋友帮忙寄信。”
相比于格雷史密斯的迷惘和自毁,大卫·芬奇显然要高明许多。
影片《十二宫》延续了《搏击俱乐部》中法西斯式的规范精确,竭力复现四十年前的真实氛围:格雷史密斯罐头盒子一般的公寓,1968年用过的画板,无休止的审讯和争论,警局和报社办公室里堆积如山的证据,封闭空间中阴暗的光线……演员必须严格遵照要求进行表演,一举一动要绝对的“正确”。饰演格雷史密斯的杰克·吉伦哈尔满腹牢骚地抱怨说:“漫画家真不是好当的。”
大卫·芬奇不是一个折衷主义者,他选择踯躅真实,于是毅然放弃炫人耳目。影片《十二宫》丝毫没有哗众取宠或创造传奇的意思,实际上,它很少脱离现实生活——绝少的戏剧化和虚构,像一部电视文献片。
芬奇看完小说后提出必须要与阿瑟·利·艾伦的家人谈话,“不然我不会接手影片的拍摄。”他不让作者在剧本中加入任何主观的臆测和想法——每一个结论都必须要有官方承认的确凿证据作为支撑。他花好几个小时来挑选保罗·斯汀被害时身着的T恤,他反复确认车中喷溅到鲜血的确切地点。
在贝利萨湖检查拍摄场地时,当地的十二宫专家肯·纳罗中尉带领他们来到一个小半岛,半岛呈竖长形,像一根伸向湖水的手指。大卫·芬奇用手和膝盖支撑着跪下来,大喊了几声,倾听回音,然后他回头看了看来时的道路,说:“错了。”他指向旁边的一个半岛:“凶案应该发生在那边。”“他是对的!”纳罗惊叹道。
芬奇通过测量土地的软硬程度判断现场留下靴印的情况,他测试回声,计算它需要传到多远才能引发凶手的注意。他从各个角度侦查整个空间,思维方式就像……十二宫本人。
摄制组邀请命案的幸存者布莱恩·哈特奈尔观摩样片,他被十二宫刺了七刀,受伤后为求救在地上爬行了510码。哈特奈特对格雷史密斯的原作的评价是“不够可怕”,但他信任大卫· 芬奇,“大卫想找到正确的感觉,很明显,他不想要任何感性的或是不够准确的东西。”他是对的,有什么比天然存在的真实更可怕?
刀子下落,划出一条冰冷的抛物线。谋杀案就这样发生了。
影片在开头处完美地复现了茜茜莉娅·塞帕德和布莱恩·哈特奈尔被害时的凶案现场,漫溢令人血冷的恐怖力量,闪耀出邪恶的迫人光华。
整部影片如同一面通向绝望的镜子,繁冗的线索彼此交叉延伸,被无数逻辑和待定事实包裹着。有人说《十二宫》是一部“软体动物电影”,不断地自我阐释和挤压,将所有精力注入一个狭窄的自我困扰的贝壳之中。它诚实思考着,自我折磨着,试图在银幕上开辟一块真实世界的冷酷乌托邦。
影片分为两条线索:一边是两位不辞辛劳的警察,被错误的线索耍得团团转;另一边是《旧金山记事报》的记者保罗·埃弗里和政治漫画师罗伯特·格雷史密斯的绝望缉凶。影片发展下去,只有一件事情逐渐明朗起来——该案件并无解决之可能。
事既至此,我们不得不自问:人们自我逼迫,在狭窄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到撞上死胡同,这到底是为了什么?任何一个诚实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都会告诉你,在谜团上投入大量精力并非为了某个既定目标,吸引他们的是困扰本身,它迎合某种隐秘的、不为人知的需求。那些满怀着纯真简单愿望的人们,那些格雷史密斯们,他的真正需求是在调查中获得自我身份的认同,这种认同比寻找杀手更为重要。
而对于真实本身,我们热情洋溢地寻求它,自以为能够无限接近它,实际上却早已偏离,在谬误之路上渐行渐远……
“我在等待一部关于我的好电影,我很好奇,扮演我的人会是谁呢。”
他的罪行终于在银幕上完美地复现了。
十二宫第一次行凶时大约是三十岁,这样看来,如果他还活着,现在是七十岁,如果格雷史密斯是错的,那么你在影院观看《十二宫》时,真正的杀手可能就坐在你身边。
1968年12月20日“十二宫”开枪射杀了第一对夫妇,6个月后他又故伎重演。此后他向三份当地媒体发了信,声称对两起谋杀案负责,并列了一个由408个字母组成的图形,里面藏着他的名字。之后“十二宫”向媒体发出过至少18封信,第2封信里他选择了指代十二星座的“十二宫”。有的信附带着被害人沾了血的衣服,以证明身份,有的还透露下一步的犯罪计划,有的表达他对现实的不满,比如一封里写:“媒体应该帮助公众向绝妙的谋杀致敬,而非向谋杀的审判致敬。”有的干脆就是嘲弄媒体与警方。他在给《旧金山年鉴报》的两封信里抱怨广告太多,某某专栏作家太差:“他只会匿名写作,这事我也会干。”
谋杀的幸存者回忆“十二宫”的样貌:穿刽子手式的黑色帽衫,脸隐在帽子里,戴着墨镜,胸前有闪光的白色十字形图案。另一些目击证人却上演了“罗生门”,一会说东一会说西,警方最终只确定了一条线索,他是个年龄35-45岁之间的男子。“十二宫”的嫌疑人也可以拉个长单子,比较著名的包括一个坚信哥哥为杀手的律师(他把哥哥叫做“十二宫杰克”),一名“曼森家族”成员,一个叫凯恩的公民,“轰炸机”卡钦斯基兄弟中的泰德,还有一位叫亚瑟•李•艾伦的旧金山居民,他是公认的“十二宫疑犯锦标赛”的冠军。2002年一封“十二宫”信中检测出亚瑟的DNA,但他1992年就老死家中。
凶手杀戮正酣时,“十二宫”就上了电影。克林特•伊斯特伍得的成名系列《警探哈里》1971年那部,就出现了一个自称“天蝎座”的杀手。之后以此案为基础的影视作品不下7部,还有很多重金属乐队和朋克乐队喜欢给“十二宫”献歌,旧金山的一朋克乐队就取名“十二宫杀手”。这个“开膛手杰克”再世的杀手有个不同前辈的显著特点:他不是戛然而止,留待后人评说;他多半还活着,哪天会重出江湖。有汗牛充栋的“十二宫”著作想方设法找到他,其中一些从技术角度入手。比如最新的两条“十二宫”理论来自乔治顿大学的一位微生物学教员,他分析了一堆弧度和象限后,得出结论,根据星座命盘的分布可以分析出“十二宫”杀人的位置和犯罪方法。
新电影《十二宫杀手》以漫画家罗伯特•格雷史密斯的两部专著为原型,案发当时他在《旧金山年鉴报》画漫画,亲手打开过“十二宫”的来信,并为破解密码绞尽脑汁。这个固执的老头认为“十二宫”至今逍遥法外,至于那个被查出DNA的亚瑟,他只符合了众多信件中的一封:“那些信也不像你们想象的那样保存完好,可能已不是原来的那封了。”如果凶手已经被抓获,或者死了,那“十二宫”岂不黯然失色。导演大卫•芬奇也像拿《七宗罪》练手,《十二宫杀手》准备了四年,他不想拍一个红胡子大盗的故事。但在北美地区的首映式上,众星交杯换盏,一个主要内容是猜猜那些大牌都是什么星座。“十二宫”更像个娱乐借口,在“十二宫”粉丝网站Zodiac killer上,花5美元就可买到“十二宫”来信影印件,还可预订FBI调查报告,全部影视作品DVD,“十二宫”T恤衫,最大的乐事就是凑在一起给“十二宫”电影挑错。这个神秘杀手自创的四个密码图形,有三个至今没有解开,唯一被破解的据说是这么句话:“我爱杀人,因为太有趣了。”
慢节奏,乱剧情,不黄色,无暴力,甚至连让配乐烘托一下气氛的地方都少之又少。我国的大众评审在此刻毫不留情,就算是大卫芬奇也要毅然报以风气云涌、花样百出的骂潮。显然,相比起这部闷骚《十二宫》,广大人民还是更津津乐道于那些牛逼闪闪的《七宗罪》《搏击会》们。可是却据说,那些闪闪们不过都是大卫芬奇拿来练手玩的,看来我民的欣赏水平刚刚发展到了学徒,离大师还远的没边儿呢。
整个观影过程耗时3个多小时,中途上了三趟厕所,发了4条短信,聊了数句QQ,顺手还打了5只蚊子,外加中途两次因不慎睡倒而造成的理解障碍,不得不倒回去的重看,这部千呼万唤又辜负众望的《十二宫杀手》,终于被我在一夜之内看完了!对此我颇感欣慰,作为一名影视专业的同学,至少我没有像某位哥们儿那样,每天中午边小资兮兮的吃Lawson盒饭边看20分钟,直到某天惊异的发现居然演完了!
仔细回想起来,如果排除掉影片中出场过多又都长得很兄弟的闲杂人物和他们各自冗长的名字,以及中间一大截男主角的不知所踪,整部影片的脉络还是十分清晰的。梗概起来讲的就是一个闲着没事的神经病杀了点儿人,然后给媒体写信忽悠人们和他玩自己发明的猜字谜游戏,于是警察们就查啊查,查了十几年,查了2500个嫌疑犯,还是没查明白。最后警察们都熬不住了,谁跟他们提”十二宫“他们就跟谁急,然后那位一出场就成为焦点随后又莫名消失了近1小时的男主角——漫画家,终于又众望所归的重新登场了,丫自己默默的死磕了十几年,却在某次无意识的翻阅中获得灵感,然后他又开始像当年的警察们一样急吼吼的四处奔走,查呀查呀,中途受到诸多厌倦此案的官方部门的挤兑,家人的离去以及精神的濒临崩溃,最后,当他终于如愿把自己折腾的人不人鬼不鬼的时候,他也终于整明白了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尽管这件事对他来说,并没有多大的现实意义…
最牛逼的地方就是,他媳妇像每一个搞不懂自己男人脑子里到底进什么水了的国产电视剧中的妇女一样,无比幽怨的站在门口说:“为什么你要做这个?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结果死磕漫画家十分费劲的说:“我要弄清楚!我需要知道他是谁!我必须知道他到底是谁,我要站在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大家请看,其实这部影片还是很伦理的,它生动的告诉了我们:“当你家男人无怨无悔的沉迷于某件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的破事儿的时候,如果你还不想离婚,那么,还是选择忍气吞声的支持男人心中那个不灭的英雄主义影子吧!”
虽然说这部电影由于包含内容庞杂过度,又不是刺激的叙事模式,很容易给观影者带来头痛、晕车、看不下去的感觉,但其实冗长之中的每一个情节却都是环环紧扣,直逼结局的。不然为什么在我不小心睡了一下下之后,醒来就发现完全看不明白了捏……据说,为了拍这部美国凶杀历史上的旷世迷案,大卫芬奇自己也死磕了四年,可见,当一群人以无比惊人的专注和耐力死磕一件事的时候,他们所爆发出的巨大魅力,足以感染一位牛逼的导演。所以,当我不咸不淡的看完整部影片再回过头来时,才恍然发现,也许大卫芬奇此次之所以要选择用这种平铺直叙,波澜不惊的手法来演绎这个事件,完全是有着某种特殊隐喻的。
他没有像《七宗罪》或者《搏击会》那样通过频繁快速的跳切和高纯度的色彩来刺激人的感官,也没有故弄玄虚的在回忆想象和现实生活中绕来绕去,好让人们在看完后忍不住赞叹自己的逻辑推理能力,这一次,他只是通过对缺失史料的合理补充,来高度的还原了现实,将这个40多年来从未被人们猜透的案子原原本本的呈现在人们面前。纵然没有传说中的那样惊心动魄,但又何尝不是最真实的生活呢?
正是由于生活的平淡,才导致我们经常会不由自主的去幻想那些刺激的事,那些从事着刺激工作的人们,那些亲历了刺激事件后死里逃生的受害者们。他们往往是在人们充满想象力的讲述中,才被赋予了无比光辉的英雄主义色彩,从而让我们去追捧,去迷恋。然而身处事件之中时的他们,真的就有我们想象中的那样神勇机智么?如果我们能将他们与真实的生活相连接看待,就不难感受到那种生活强加给人们的平淡。即使是走在风口浪尖的人们,也是在吃饭睡觉上班下班中度过自己的每一天,而不会整天神经兮兮的脑力激荡。也许他们心中涌动的感情是剧烈的,但他们还是不得不平静而内敛的生活着,从踌躇满志,到分崩离析,从少年心气,到最后颓然的倒塌,每个梦都会被马不停蹄的时光吞噬,每个英雄也都在经历着我们常有的那些失望与无助。
因此,这部看似没有什么滋味的电影,其实更像是一杯时间沉淀出的老酒,入口醇香,中段辛辣,流到胃里后却是让人回味无穷的苦涩。当人经历了不停被点燃再被熄灭、被激发又被遗弃的折磨之后,最终就会明白,再多的异彩流光也都要慢慢褪去,再扑朔迷离的人生也终将归于平淡。而无论结果是辉煌或者惨淡,无论结局是明晰还是迷离,最终,你都赢不了血淋淋的现实。为着某种理想,甘愿把自己耗尽,最后却发现,这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不公平的交易,付出一切后所得到的,不过是用失去换来的,并且在这场交换中,还搭进去了自己。可就算是这样,在结果未到来之前,还是要死不悔改的走下去,而那份曾支撑你不放弃、不逃避的坚定的信念,那份你迷茫时毅然秉承信念的勇敢,才是最终是值得你去珍惜、值得每个人去尊敬的。
影片在最后揭示到:"There is more than one way to lose your life to a killer"我想,这也许才是大卫芬奇耗尽四年的时光要告诉我们的话:一个杀手未必要用武器去杀死一个人,更多时候,我们是死于竭力,而非窒息。
被低估是什么意思?
如果一部电影讲的是A,大家理解成了B,叫被误解;如果一部电影明明很好,却少有人知道,叫被埋没;如果一部电影原本很不错,但多数人看不下去,叫艺术电影。
那么什么是被低估?
我想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应该是:我们把它想简单了。
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要我说一部被低估的电影,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大卫·芬奇导演的《十二宫》。
它是一部犯罪片,讲的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旧金山一个自称“十二宫”的连环杀手,在近十年的时间里,犯下多起命案。影片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讲述了整个追凶的过程。
如果是通常的犯罪片,应该会把叙事重点放在警匪对决上,情节应该跌宕起伏、险象环生。
可《十二宫》并没有。
它更像是一部节奏缓慢的文艺片,而且凶手最终也没有被指认。看的时候你甚至会冒出疑问,难道大卫·芬奇用将近3个小时的时间,只是在讲一个真凶逃脱的故事吗?如果不是,他又在讲什么?
也许影片开始的两个镜头,可以给我们一些提示。
第一个镜头是,即将遇害的一对青年男女开车出去约会,摄影机从车内向外拍,如卷轴一般展开了整座城市的街景。
第二个镜头是“十二宫”杀人后,寄了一封写有密码的信去警局。大卫·芬奇故意把这封信从分拣到送至警局,再到穿过走廊最终落在办公桌上的过程,完整地呈现给我们。
这两个镜头对一部犯罪片来说,都是过场戏,甚至是废戏,但大卫·芬奇却觉得它们很重要,值得花时间呈现。为什么?
其实他在用这种方式提醒我们:别总盯着案件本身,我想讲的比这要多。
比如讲一座城市,讲一个年代,讲一群人的生活,讲人的际遇是多么奇妙的事情。就像那徐徐展开的街景,浸透着一个颓败的黄金年代;就像那封信从千百封信中脱颖而出,最终落在了一人之手。
《十二宫》绝不止是一部简单的犯罪片,它讲的是比犯罪还要凶险的人生。
围绕十二宫杀人案,影片重点讲了三个人物。一个是负责调查案件的警官大卫,一个是负责报道案件的《旧金山纪事报》的记者保罗,另一位是报社的插画师罗伯特,他本与案件无关,却因酷爱解谜深陷其中。
看完影片我就在想,如果没有十二宫杀手,或者十二宫并没有出现在旧金山,这三个人的人生一定会是另一番景象。
保罗还是那个报社的红人,玩世不恭,风流倜傥;罗伯特依旧是个安静的插画师,与家人过着安稳的生活;大卫也依然相信自己的直觉,并对警察的事业充满热情。
然而十二宫出现后,这些美好也只能沦为幻想。它就像一块巨大的磁铁,改变了所有人的生活轨迹。
写到这里,我想起大学时候看《十二宫》和最近重看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
那时看《十二宫》,也很喜欢,但更多是被它那股颓丧劲儿吸引。在那时的我看来,《十二宫》是一部关于“失败”的电影。
影片中的三个主角为了抓到十二宫杀手,把自己一生中最好的十几年都搭上了。在一次次燃起希望又一次次与真凶失之交臂后,他们的人生都被不同程度的贴上了“失败”的标签。
保罗离开《旧金山纪事报》,去了一家不知名的小报社,终日烂醉在家中;大卫对案件彻底绝望,以至于整个人都变得消极。他甚至觉得,反正罪犯是抓不完的,做警察又何必那么较真。
相比之下,最好的是罗伯特,只有他始终没有放弃。甚至到最后,他经过多年调查终于锁定了凶手。可是,年头太久了,证据已消失殆尽,他只能眼睁睁看着真凶从眼前溜走,并连自己的幸福生活也一手葬送。
这个故事简直太丧了。它如此大费周章,其实是想告诉我们这样一句话:原来时间,才是最无情的连环杀手。
这是我年轻时的理解。
可最近一次看,我的想法变了。
我发现《十二宫》尽管表面看依然很丧,但内里却是积极的。
它也并不是一部关于失败的电影,而是一部关于“意义”的电影。说得更直白一点,当一个人恍然发现自己的人生并无意义时,他该如何面对这个残忍的真相?
这才是《十二宫》真正想要探讨的事情。
具体到影片中,当十几年过去,追凶已彻底无望时,所有人都意识到自己最好的年华已被浪掷。他们陷入到一种巨大的虚无之中,于是每个人做出了不同的选择。
保罗把余下的生命交给了酒精,以肉体的自毁来消解精神的无力。
大卫成了一个犬儒主义者,以对什么都无所谓来掩饰内心的不甘。当他的搭档离开重案组,找到一个清闲的差事养老时,他不舍又羡慕地说:“嘿,这回你终于有时间去尝尝生鱼片的味道了。”
而他还要继续沤在这里,像罐头中的鱼一样毫无生气。
面对杀手的缺席所象征的意义的虚无,主角们不是自弃,就是自欺,只有罗伯特依然在执着追凶。
但实际上,他是离案件最远的那个人。他一不是警察,二不是记者,哪怕他真的认定了凶手,也根本没有权力执法。
那么他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对此,罗伯特的回答是:因为没有人肯做。n
我觉得他把自己想得过于伟大了,其实他这么做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为了给自己多年的付出一个交代,更是为了用自己虚构的小意义来反抗巨大的无意义。
为此,他立下誓言:“我要站在那个人(指十二宫)的面前,盯着他的眼睛,确认他是真凶。”
这件事还真的让他做到了。
那是1983年12月20日,距离十二宫杀手首次犯案已经过去了整整14年。罗伯特在一家杂货店里,见到了他认定的真凶亚瑟·李·艾伦。
李向他献上礼貌的微笑,和任何一个店员一样,询问道:“Can I help you?”
那是整部电影最接近真相的一刻。面对罗伯特凝视的眼睛,李的眼神由松弛变得狐疑,直到写满了惊恐。罗伯特从中得到了想要的答案,但他并不能做什么,只能回一句“No”,然后转身离开。
我曾经以为那是罗伯特的又一次失败,但现在我觉得,在那短短五秒凝滞的空气里,他一定瞥见了自己的生命中有一束微光正在悄悄展开。
尽管影片最后,大卫·芬奇再一次无情地用字幕告诉我们,李很可能是无辜的。但那已经无所谓了。
正如人的一生,并没有什么终极意义,我们实际都在为自己虚构的意义而活。可是,那一点也不虚假,相反,为它执着无畏地奋斗,以此反抗无意义的人生,才是意义本身。
影片最后,罗伯特把自己这十几年的追凶经历,写成了一本书《索命十二宫》。那本书被放在明亮的玻璃窗里,永远铭记着一个故事,那是一个没有抓到真凶的故事,有遗憾,却不绝望。正如每一个为自己认定的事拼命的人,才是生活里真正的勇者。
最后我想说,很多人把《十二宫》视为美版《杀人回忆》。
表面看很合理,两部电影讲的都是“凶手永远逃走了”的故事。可是,它们最终的表达落点又是很不同的。
这点从影片的结尾就能看出来。
《杀人回忆》的结尾,宋康昊回到曾经查案的地方,一个小女孩告诉他,真凶或许也曾经来过。这时一个大特写拍宋康昊惊恐的脸,他突然看向镜头,看着屏幕外的我们,仿佛在说:凶手就在我们之中。
而《十二宫》的结尾,正如前文所述,罗伯特在杂货店中见到了李。
前者是永远找不到;后者是某一种找到。这是两部影片截然不同的地方。
所以前者的表达最终落在了“真相的难以还原”,并借此诉诸一种社会批判;而后者的表达要更广阔,指向人生,并上升为一种哲学思辨:意义并非客观存在,而是我们的主观认定,并最终依靠不懈的追寻来达成。
最值得说的是它的去戏剧性。想起《法国贩毒网》很多人都会第一时间想到纪录片风格,确实,那部电影的超写实风格给人这样的感觉,那么《十二宫》也能说成是纪录片风格吗?我觉得不然,因为,从头至尾,尽管它表达上非常的简省和朴素,但是和纪录片所努力要做到的让观察者消失的感觉不一样,《十二宫》的效果恰恰是因为太强调一种冷静,而越发让你感觉到观察者的存在,连观察的角度都是严格限定好的。
在这部电影中,我们习惯的芬奇式长镜头那形同鬼魅般的游移看不到了,在"Panic Room"中那个对房子全景式的描述是相当令人拍案叫绝的,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中景和全景,几乎没有特写和很绚丽的长镜头跟镜,而且给你的感觉是,他就始终压在那里不动。以湖边双杀桥段为例,最平常的谈话,突然被一个逐渐走过来的杀手打破沉寂,对杀手的推进,给的机位几乎没有变,就是受害者视角,在谈话同时的几个平稳的切换中,可以看见凶手按正常步速走过来,然后亮出手枪——这简直不像一部描述悬案的电影中的凶杀场面,就像描绘一次上街购物一样平常,到后来双方对峙的时候,仍然是中景和近景的切换,平缓得不得了若不是对话里天然的紧张感甚至显得有些冗长,到凶手开始动刀都没有一点点变化。如果是一般警匪片怎么拍?肯定是不停地在受害人和凶手间做快速切换,当凶手制服了两人,开始行凶的时候,有可能就是希区柯克式的举在半空的刀--受害者惊恐的脸的特写--手臂挥舞的动作--飞溅的血(视分级考虑是否保留)--受害者乱晃的四肢……具体方式或许不同,但用快速切换来营造紧张感是几乎不会少的。如果是纪录片式的拍摄法,怎么拍?虽然纪录片也喜欢用定机位,也喜欢镜头保持不动,但对于这种场面,更可能的方式是手提,晃动,也许切得可能不会太多,但高速运动中那种真实或者仿真的模糊感,还是让你感觉到紧张,比如《伯恩的霸权》。可是,无论哪种拍摄法,虽然制造的紧张和刺激都要比《十二宫》强大得多,但在《十二宫》这样又迟缓又冷静的镜头里,看着两个人似乎有点希望但很快被扑灭所有希望无助地被害时,那种真实的绝望感是其他拍摄法无法比肩的。我想这才是芬奇这样“压抑”镜头欲的原因吧。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他只是最大限度地将叙事技巧中主观加入的戏剧化去掉,凸现出事件本身,从手法上来看,并不能说是纪录片式的。
从叙事方式上来看,这种去戏剧化就更加明显了,最大体现在避实就虚上。每当遇到一个值得去大书特书的情节时,芬奇总是很令人觉得意外地一笔带过,之前做的铺垫越多,就越是草草一笔了事。比如解开十二宫密码的时候,那个历史老师的解谜过程忽略不提,只是在她刚打算介入的时候提一下,然后迅速在传媒上宣布解谜成功。这个还算小的,《午夜场》上提到的那两处更为典型,老记者去会见线人,还有受害者母女(洋人名字记起来总是很麻烦,相信看过电影的都知道我说的是谁,大家见谅啦)逃脱魔爪,这两处极具戏剧性的场面,都仅仅在开头后迅速给出结果,过程被完全忽略,这是一个反悬念,如果按照希区柯克那个经典的桌子下面的炸弹来说明的话,这就好比,刚刚给你看到桌子下面有定时炸弹,下一个镜头就切到火车被炸毁的废墟上警察们在勘测现场,对于受过希区柯克式的悬念训练的人们来说,甚至带着调皮的挑战意味:当你已经做好准备按照惯例将信息预设的受害者猜成凶手并打算在展开的情节中一步步逼近你的目的时,答案被直接揭晓,不管你是否猜对了,你都会觉得像被愚弄了一样,因为人家根本就没打算让你猜……希区柯克的理论是经典,但经典和俗套往往只有一步之遥,芬奇的叙事效果无疑是成功的——这种成功恰恰建立在人们对希区柯克技巧的熟悉上,虽然那本身是打破思维惯例的,可是现在自己也成了惯例。毫不夸张的说,芬奇完成了一个飞跃。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往的悬念电影中,观众们所关注的问题,也恰恰是主角所关注的问题:凶手是谁?动机如何?而在这部电影中,芬奇却要打破这样的集中,凶手是谁确实很重要,但那是几个角色关心的问题,芬奇用这种反悬念尽力地打破观众对此的关注。而这种显得非常刻意甚至有些强行的剪切,又跟影片一直的平缓显得有些不对,但这并非风格的不统一,而恰恰是通过这种不一致来打破所谓的纪录片假象,真实地传递着芬奇自己的意图:我不让你们跟着凶手跑,你们应该关心的是这些人,这些跟着凶手跑的人。
这样就终于涉及到了芬奇的主题,他这样做是想表达什么?这是个很不好回答的问题。我们不如首先看下这部电影中的十二宫杀手。按照一般犯罪片或者悬念片里的方式,要么是将凶手全知全能化,站在幕后,无比强大,但总会在结尾被主角神奇地制服,要么就是将凶手人性化(这个尤其是近些年来的风潮,本来是新玩意,结果也要臭街了),偏写实风格,有些讨巧。芬奇的se7en有些前者的意思,只是凶手最后牛b到将传统的正义一方制服。而按照十二宫案件来看,如果按照前者那样拍,也绝对会很炫的。但芬奇不然,他不仅突破了自己,也没有使用第二种方法的俗套,他所做的,是将凶手去魅,不让他明星化,这点是很重要的,这么多年来传媒的宣传,让十二宫成为了不亚于开膛手杰克这样的神话级人物,首先将那些无良媒体覆盖上去的东西去掉,还原为一个普通人,这是芬奇要做到的,通过前面几次对谋杀过程的冷静描述,我们已经看到了,这个所谓的神秘杀手,不过是个心理有些变态动作不酷想法也并不天才的家伙而已,光环消失了。但芬奇也丝毫没打算做什么人性化处理,他只是打算去魅,同时这个凶手基本上就不被当“人”看了,只是赛狗中那只诱使狗跑起来的假兔子,芬奇要表现那群奔跑的狗。
是的,那群人,他们才是影片想表现的。我本来以为这和棒子拍的《杀人回忆》一样,是一部借案件来展现社会全景式的电影,结果我错了,除了一部和案件有关的"Dirty Harry",影片几乎没有任何跟社会背景相关的内容。对警察局间配合效率低下的讽刺,对新闻媒体过分投入的冷眼,都只是略微提及,故事稍一展开,就按顺序聚焦在大记者、警察和小记者身上,并且通过他们辐射到了所有跟案件相关的人们。这时候,芬奇的野心才暴露出冰山一角,一个悬疑故事,已经不能满足他的需求,一个有哲理的悬疑故事,他也早就玩过了,一个折射历史的,似乎也有先例,为什么就不能单纯关怀这个案件本身,为什么不能单纯关心跟案件相关的人们,探查一下,一个案件,到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怎样的影响——怎么说得都有点老马丁的味道了,像,但又不全是,因为芬奇所做的,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它从头到尾保持着冷静,既没有传统真相大白的解脱,也没有那种"JFK","Rocky"式的“失败者的胜利”那样的感动,那些都有些俗套了,他只是将这些很内敛但有取舍艺术地忠实地告诉你,波澜不惊(注一)至少我看到最后仍然会有一种被打动的感觉,或许是人物的执着,但我更觉得是整部影片一种沉默的力量感。
最后给个评价吧,有人说这是芬奇最好的电影,有人说芬奇不愤青了而且背叛了自己,其实,我觉得评说下或许可以,但盖棺还太早了。这部还远远算不上芬奇最好的电影——无论是就他过往作品的质量还是对他将来的期盼来说,而从风格上讲,只能说影像上或许不像过去那么先锋,但骨子里仍然保持芬奇一贯的探索和创新,我个人觉得,这部虽然算不上大师级的杰作,但可以看成是芬奇一次堪称伟大的实验,在主题上的暧昧,使其表达时多少有些模糊,这是它的缺憾,但芬奇却展现了他比过去更纯熟的掌控力——如果说过去的激进张扬是烧开水,那么现在这样内敛平稳更像是烧洗澡水,得不冷不烫,尺度拿捏上要更小心,但又不能中庸,基本上,他做得很到位。与其说他转型了,不如说他根本不给自己定型,在继续探索,有理由去期待芬奇会有更杰出的表现。
注释一:整部电影中唯一带有戏剧化味道的情节就是小记者去见线人,地下室惊魂那一段,但我们可以看到,那一段对案件的推进作用是微乎其微的,所以,就整个案件来说,这个情节是无关紧要的,这是为进一步完善小记者的人格形象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