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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是一部剧情很狗血的虐恋,但我还是非常喜欢看而且看的欲罢不能的一部电视剧了。这部剧是好久之前看的了,一些剧情细节什么的也有些记不清了。这部剧舒畅演的真的很棒,民国造型也超级好看,虽然总是被她的倔强气的半死但还是好心疼佟毓婉,允唐也很帅,他俩这一对真的是特别特别虐了。不过这一对真的是要气死我了,明明都是在意对方的,还非得不说,要不然哪有恶毒女二的事,又哪有那么多悲剧了,佟毓婉也是非常圣母,有时感觉真的是非常烦了。这部剧真的是超级超级虐了,坏人坏到骨子里,真的是心疼周霆琛心疼的要死了,乔振宇的深情硬汉形象演的超级棒!真的是超级帅!真心希望霆琛能和毓婉在一起,霆琛真的是太苦了啊,真的是心疼死我了????????
这部剧我每次看都会被主角虐哭,真他妈的太惨了!虽然千辛万苦毓婉和允唐最后在一起了,但是我的霆琛依然还是默默守候女主到老到死,守候只爱佟毓婉永远不负她的诺言,周霆琛一辈子都在为佟毓婉为朋友为国家付出,什么时候能心疼心疼自己?我的霆琛呐 霆琛呐????????????
(希望佟毓婉和允唐在一起,他俩真的很虐。也希望佟毓婉和周霆琛在一起,他俩也真的很虐很不容易。虽然感觉都很好但是允唐已经和佟毓婉在一起了,我的霆琛还是孤独终老啥都没有!我的霆琛呐????????)
该剧讲述了一名奇女子由牡丹培育而起,终达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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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乞丐的根
前几集青萍的出现开始,黎绍峰——也就是小乞丐福根,就开始以各种理由痛恨佟毓婉。不要以为黎绍峰真那么傻,想不透“婉居”被泄漏、自己的身份暴露、偷情被告密这些误会并不是女主故意为之,而是周鸣昌那个老头的各种手腕得知。可是,他还是要在心里认定一切都是女主造成的,认定自己的一切霉运以及青萍的死都与女主分不开——他从没有忏悔过自己的懦弱!
其实,那一天周呜昌在通向“婉居”的竹林里迷了路,表明女主和她的丫鬟没有把地图画清楚,故意给周老头制造困难。可是这时周老头逮着黎绍峰,屈服的是黎少爷!是他,怕周老头揭穿他的假身份而领周老头去了“婉居”;后来,又是他,领着周老头到那家药店,正好撞见杜允常领着青萍来寻他:正是因为他黎绍峰自己忍不住鞭子坦白了啊!他自己迫于淫威泄漏了真相,却因为一条绣着“佟”的手帕而怪一个弱女子泄密,由此开始陷害女主的阴谋。即使是在青萍被害的那一天,真正害了青萍给周老头口实的人正是偷情者黎少爷!可是在关键时候,他却敢做不敢当,居然忍心让自己心爱的女人为他挡枪子儿——他从来是这样一个懦弱自私的人,利用每一个爱他至深的弱女子,先是青萍,后来是黎雪梅,还有杜若欢。他目睹了一切,一个男人,不敢为自己爱的女子反抗,后来却以爱也的名义负仇——他又何尝是在真负仇?他从来不敢真正是对付周老头,他认仇人为干爹,从他身上挖尽一切好处来发展自己的势力,又不断挑拨周霆琛、杜允常二人与女主的关系,把青萍的死扣在一个无辜的弱女子身上!怕是以负仇之名,壮大自己吧!他向来很会利用某些名义啊~ 后来把自己的妹子送给将军时,不也一样装得柔情不舍吗!
咳咳,有点跑题了,原谅楼主的义愤填膺,作为女孩,我对这种男人零容忍。其实我想谈的是,福根对女主的恨或许不需要理由,那种怨天尤人的性格是生来的,是他从做小乞丐开始就带在骨子里的。说真的,他是一个让人怜又让人恨的人。他没有好命,幼小时被拐,学二胡当小乞丐讨饭吃,备受人贩子打骂。后来他侥幸冒充黎家大少爷,但心里还是忐忑不安的,所以少言沉郁,只把自己的哀乐寄托于音乐。成年后,他的音乐才气出众,被外国名校录取,但家道衰落,被迫担起家族大担,终于结束无忧生活,重新他的讨生活之屈辱路。他不怕被金夫人、周呜晶等人屈辱,他的幼年屈辱经历就注定了他的骨头是软的。向别人讨活路,我并不鄙视他;但他懦弱,没有基本的坚守,实在令人唾弃;后来处处算计,利用大哥周霆琛的信任,利用妹妹的爱慕,利用大姐的小算盘,利用周老头的烟瘾,利用日本将领那精神失常的女儿等等,利用一切可以的人与事,做一切卑鄙下流的勾当!他畏难,也心存过善念,但总在十字路口徘徊,最后倒向更容易堕落的那条路,一步步吞食自己的良心,一点点沦陷。青萍的死是他向懦弱屈服的开始,放弃挚爱的妹妹的生命则是他最后一丝人性的泯灭!而每一次妥协时,他总是自我慰:是生活逼迫的,只有获得权与钱才能立足。
追其源头,他还是因为太缺乏安全感了。因为本来他就是一无所有的,他是小乞丐福根,不是养尊处优的黎大少爷,不是。他的命运的第一次改变就是因为窃取了别人的东西,他幼年时就敢用火棒烧伤自己来完成冒充大计,可见那么小他就懂得了计谋的必要。他的一切都是讨来的,过去如此,将来也只好如此,这样的人心底对自己的命,自己的路早有认定。即使后来到了黎家,他的好日子也没能维持太久。亲生母亲死得早,在家里受其它姨娘欺负是难免的;父亲没本事败光了家产,这个贵族也不过是没落的名头。从他放弃外国名校的钢琴进修,转而给沈将军写求助信开始,他就放弃了艺术,放弃了自己奋斗,开始明白自己的贵族身份不再,只能再次讨生活,卑微地,乃至卑鄙地索要一切。小乞丐活得不安心,他也难以做一个光明磊落的人,乞丐的根与贵族的名在他幼小的心灵里肯定曾经激烈地冲突,因而他成年后具有双面人格也不奇怪了。这是否是穷人注定的悲哀呢:你们根子里就穷,休想一夜跻身上层,就是皮囊改了,根子里还是卑微,永不成大器!所以也才有“培养一个贵族要三代”的说法。作为平民的我内心哭泣,为福根哭泣,为假黎少爷死去的良心哭泣。
(二)贵族的格
女主佟毓婉几乎是一个没有缺点的,善良聪慧,十分讨喜的角色。不过老实说,我在这部剧里看到她就烦,配音我很不喜欢,简直不敢相信这是配出《甄嬛传》《美人心计》女主的季冠霖老师的作品。或许她对这个角色的理解就是那样的吧:稚声稚气,说话一字一句,郑重之至,仿佛无时无刻不是在作演讲,这语气放在游行时、法院上也就罢了,可是在婆媳争执、与丈夫、情人闲聊时也是这语气,真让人急得不行,气得不行。而且舒畅的发型让我特别特别不满意,可以说是这部剧中最难看的女角色的发型了,连素兮的大麻花辫也比她那紧贴头皮的小波浪好看,真是亏了舒畅那张可爱的小脸了。
再谈谈人物本身吧。清朝的格格,出身显贵,家教传统而又接受了五四思想,所以性格里有着传统文化的孝顺、贤惠,也有新思想的向往自由、平等、博爱。她人好,当然会被一群人喜欢。但我不觉得男二——也就是我最爱最爱的周霆琛,对她的爱与她的性格有多大的关系。我始终信缘份这个东西,尤其是10年相连的缘份。这部剧最打动我的就是第一集,小霆琛为了保护小格格毓婉不惜自剁手指的那一幕。天哪,才多大的孩子,就可以这样“有血性”,我的心痛得很,却也为他感到自豪得很。那时候起,小霆琛就感受到这小女孩应该被保护,值得他的牺牲。即使在小女孩那傲慢的爹爹鄙视地扔给他银票污蔑他的人格时,他也只是恨大人,对小女孩,却还真诚地道歉,并且说“希望你能忘掉这几天受的委屈”,仿佛女孩受的委屈比他自己血淋淋的断指还要重要。好吧,我又跑题了,没办法,太爱男二,所以总是说到他。
女主是个幸运儿,10年前逃过大劫,10年后中蹲监狱也有一众人等为她奔波。但这些
外人的帮助还并不能体现她的贵族的“格”,我最被她打动的是她在入狱时的坦然、自信,在监狱里从容地读爱情小说,在法庭上有理有节地为自己辩护。从始至终,她虽有过害怕,但从没有担心自己会真的失去什么,她不担心,就是在10年前被人贩子掳走时她也敢于在大街上声明自己的高贵身份,求得他人帮助。她明白,自己身上淌着贵族的血,吉人自有天相,一切幸福都是天生的,即使暂时坎坷也终会渡过难关。
她生在福中,单纯的爱包围着她。在那个年代,少有家里只有一妻的情况,而她的母亲就享有此殊荣,她又是独女,所以从来不见阴谋欺诈,自己也生就一副好心肠,对每个人都平等博爱。这一点在她嫁入杜家后对待二房大嫂的宽容帮助可以看出。她因为善良而放弃了心机,她不屑用心机,心底通透,愿意把一切放在阳光下公正地解决。
她骄傲,却不傲慢,愿意在行动上妥协,却决不在心里低头。她嫁入杜家后,面对种种不自由与折磨,都从无怨言,但只要杜允常要和奚落她,她决不占下风,在心里,她总是自由坚持的。但我真的不喜欢她那种骄傲,为她感到怜惜。多少次,杜允常都已经表达出对她的真情真爱,可她不愿意表现出一丁点儿动情,而实际上心早就有一半给了丈夫,另一半在最深处留给周霆琛。是的,这一对夫妻,他们在感情上不是原配,在遇见对方之前都心各有属,但程度是不同的。杜允常对青萍是一种敬佩的欣赏,不求占有,只求远远地欣赏,像对待一支绝美极清纯的雪莲。但他终是浪子,不可能真正喜欢那样沉默的女孩,只是欣赏罢了。毓婉对霆琛的情却要深得多了,不难是一见钟情,更有10年恩情的缘份,还有一份稳稳如黑夜黑风衣的安全感和托负——其实,任何一个识得霆琛真心的女孩都会被这个真男儿迷住,不惜将一切托负给他。可是女主和男二终是情深缘浅,太多阻碍拦在二人中间,令人扼腕。女主也是的,心不能完全交给丈夫,行动上却屈服了夫妻之制的桎锢,始终没法完整地去爱其中的一个男人。或许这也是一种对丈夫的女权抗议?丈夫可以深爱青莲,可以把红羽娶回来,自己为什么不能忠于本心,在心里给最爱的人留一点位置?一句“真爱是不能忘记的!”让杜允唐彻彻底底地被激怒,被鄙视,也完完全全地开始吃醋,开始被女主一点一点地伤害。
“死了的人比活着的人更让人惦记,离开了的人比近在眼前的人更值得珍惜。”看清这一切爱情之纠结的人,只有杜允唐。
心里有贵族的安全感,有坚持的骄傲,有贵族的骨格,所以女主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原谅那些伤害她的人,也有勇气在众人皆抛弃的时候再次从泥泞中爬起,东山再起。有信心,有勇气,这才能成就永恒的成就。贵族之格调,不在金钱,不在学识,而在于内心的坚定与天必助我的信念。这个世界,没有比信念更金贵的了。
补:看完21集后感
格格的命也并不好,她所受的束缚也很多。在冒死去码头拯救周霆琛的那一晚,在杜允常对毓婉恨之欲绝的那一晚,她本来可以狠下心来和霆琛去做一对亡命鸳鸯。但她可以吗?不行,背负的种种头衔,种种责任,她根本没办法任性,没办法随心所愿。那一夜,她哭得太惨,她的心被揉得稀八烂。
她和周霆琛见面的那一段,我看得真是心碎了。我也希望有一个男人那么温柔怜惜地看着我,不在乎我的一切不好,深爱我的一切。“一碗馄饨两个小勺,就这么简单地过一辈子”。女人啊,为什么有那么重的心理包袱?说到底,还是这个男权社会给的压力。
(三)跑江湖的命
最爱的,始终是男二周霆琛。没有办法抵抗的魅力、魄力,不仅因为他身披黑风衣,梳着最帅的发型,也因为他冷冷的锐利的目光,更因为他那断指戴黑皮手套的手,空空的小指套在风中,宣告这个男人的血性坚毅!十年前,他守护一位女子;十年间,他坚守母亲的嘱托照顾父亲;十年后,他坚持对将军的忠诚,同时也在保护爱人、保全父亲之间艰难决择,最后牺牲的总是自己的幸福,但他无怨无悔。因为,十年前,他就给自己定义了,他是一个“跑江湖的”,所以只有刀上舔血的命。(十年前,他对扣着毓婉不放的人贩子说:“跑江湖的,说话要算数”)
跑江湖的,看轻自己的地位,但看重自己的人格——这也是他和小乞丐的不同之处。他的父亲是个吸鸦片成瘾、贩卖小孩、抛妻求生的小人,但他母亲是位善良宽容的好人,他自己从小也深秉血性,相信义气、天理、忠孝等人格。痛恨被看扁,但不追求名利权势。天哪!我的男神是多么完美啊!即使他有难戒的大烟瘾,我也只会为他心疼,而丝毫不怪罪。而且,我相信,如果女主一开始就知道他的这个秘密,肯定也会像闵如一样不介意一切地帮他戒毒瘾。
可是身负多重担子的他,没办法和心爱的女子在一起。不争气、卑鄙的父亲拖累他,阴险、小人的黎“兄弟”欺骗了他,心爱的女子在等了又等之后,不再愿意在新婚的那一天与他亡命天涯。他,保全了所有人,让自己一个人苦苦受着一切,并把一切罪责都怪诸自己。他后来对闵如说“那个能让我轻松快乐的人,已经被我辜负了,我活该这样紧绷神经地生活!”真让人难受。还好有闵如,还好有一个同样刀口舔血的多情女子在他身边陪伴。不然,我为霆琛太不值了。
跑江湖的他,像金庸小说里的各类侠士一样,外表冷血,内心多情,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所以最后不得不孤独终老。
更让人感慨敬仰的是,霆琛后来又不仅是一个讲义气的侠士,在革命党人闵如、孙文的影响下,他接受了三民主义,理解了全民族利益为重的民主思想,超越了对将军的愚忠。但遗憾的是,他始终以最好的心思揣测人,被他身边所谓的兄弟黎绍峰害得很惨很惨。这,也是我没勇气没心情看到后面的原因。
……
要写这位我心中的男神,有太多太多话,可是我怕自己写不好反倒弄巧成拙,就此罢笔,只是叹惋,善良的人总是被人算计,坚强的人总是独自承担,这个世界需要抚慰。
(四)商人的心思
男一杜允常由陈键锋扮演。他比演《美人心计》时要胖了一点,没有之前英气了,但演技却比之前好得多。听说他自己学习揣摩了张国荣演民国少爷的形象,倒学得了几分神似,那种表面玩世不恭,内里机智的模样活灵活现。
男一的演技好,角色性格塑造也丰满,我也喜欢。只是心里总也抹不去对男二的迷恋和叹惋。男一是真心喜欢女主的,因为他是个有思想有情趣的人,佟毓婉也是有想法的现代新女性,还有经商的魄力,斗嘴的机智,其实他们二人的确很般配,杜老爷识人甚明。
男一其实也可怜。最初喜欢上的清纯女子青莲沦入流氓之手,后来红颜短命。对于他的妻子,他也很能欣赏她的优点,慢慢尽弃前嫌地爱上她。可是,悲剧的是什么呢?这个妻子只会在人前尊敬他,尽妻子的职责,但根本不爱他,要跟他做“亲密有间”的夫妻。多么可笑呢,在新婚之夜读到妻子给情人写的私奔情书;为救妻子不顾生命危险来到码头受弹雨枪淋,却看到情人与妻子抱在一起,他们二人的车开走了,自己的车被日本人围住。他的内心,肯定也是爱恨交织的。
我最不喜欢剧中的人有两位,一个是反面男一号黎家大少爷,一个是青萍、红羽二人。红羽长得有些像王丽坤,这正像《美人心计》里的慎儿,在窦漪房和刘恒感情出现危机时正好出现捣乱,抢走同样是陈键烽扮演的刘恒。这两人眼里的万种风情真是像极了,可恨极了。虽然后来红羽对男一的确动了真情,我还是恨她,恨她。或许向来有护着女主的情结吧。
他的商人的精明,不仅表现在商海股票市场的驰骋威风,也表现在看透家里的斗争,看出父亲与革命的牵连,看到所有人都没看出的人性的丑恶——他很早就发现黎大少爷是个“伪君子”,比“真小人”还可恶一万倍。也是他一针见血地向黎绍峰指出:“你的复仇,不是出于爱情,而是出于你的失落,你的愧疚。”他甚至精明到一开始就看出红羽的做作演戏,但也懂得将计就计,以之去试自己妻子对自己的情。总之,除了他自己要的真情,其它事情男一都做得得心应手。
虽然这是一部剧情很狗血的虐恋,但我还是非常喜欢看而且看的欲罢不能的一部电视剧了。这部剧是好久之前看的了,一些剧情细节什么的也有些记不清了。这部剧舒畅演的真的很棒,民国造型也超级好看,虽然总是被她的倔强气的半死但还是好心疼佟毓婉,允唐也很帅,他俩这一对真的是特别特别虐了。不过这一对真的是要气死我了,明明都是在意对方的,还非得不说,要不然哪有恶毒女二的事,又哪有那么多悲剧了,佟毓婉也是非常圣母,有时感觉真的是非常烦了。这部剧真的是超级超级虐了,坏人坏到骨子里,真的是心疼周霆琛心疼的要死了,乔振宇的深情硬汉形象演的超级棒!真的是超级帅!真心希望霆琛能和毓婉在一起,霆琛真的是太苦了啊,真的是心疼死我了????????
这部剧我每次看都会被主角虐哭,真他妈的太惨了!虽然千辛万苦毓婉和允唐最后在一起了,但是我的霆琛依然还是默默守候女主到老到死,守候只爱佟毓婉永远不负她的诺言,周霆琛一辈子都在为佟毓婉为朋友为国家付出,什么时候能心疼心疼自己?我的霆琛呐 霆琛呐????????????
(希望佟毓婉和允唐在一起,他俩真的很虐。也希望佟毓婉和周霆琛在一起,他俩也真的很虐很不容易。虽然感觉都很好但是允唐已经和佟毓婉在一起了,我的霆琛还是孤独终老啥都没有!我的霆琛呐????????)
除了演员和武指之外哪儿哪儿都不行,说到底本子不行啊,三大主角成了集聪明与弱智为一体的矛盾体,让他聪明灭小人他就聪明,让他弱智被小人害他就弱智,全看编剧瞎编的需要。好人圣母到底,坏人十恶不赦,国内编剧对人性这般浅薄的理解导致出不了像权力的游戏、像半泽直树那样的神剧。
其实按照剧情简介这个设定来看,它本来确实可能成为一部不错的剧的,如果它描写的真是一个弱女子在乱世烽火中的成长的话。可是它不是。剧情过半一直期待的凤凰涅槃也没有出现,女主依旧是那个小女儿姿态和丈夫怄气的蠢女人,依旧是被反派各种低级弱智的手段陷害的圣母。没错,低级弱智用来形容该剧中反派的各种伎俩简直再贴切不过了,有脑子的人早都识破反派的真面目了,可惜聪明的主角们就是不对词,就是不追究,就是不用脑子,光是佟毓婉和周霆琛靠黎邵峰传信结果没传到这种戏码就反复上演了至少三次,你说他们是有多弱智才能继续信任黎邵峰呢?所以啊,女主根本不是在乱世烽火中成长,给她带来磨砺和蜕变的也根本不是时代和世道沧桑,说到底还是宫斗的那些把戏,只不过换了个时代背景变成宅斗了而已。看完前三十集,忍不住跑去看后二十集剧情简介,看完不禁要问,女主是做了什么就有资格被称作上海滩名媛或者是商界女强人了呢?要论社交,她还名媛不过金夫人,要论商业,她还女强人不过柳颜裁缝。从同到尾她是振兴杜家了还是振兴佟家了呢?
好了,吐槽过编剧来吐槽一下导演和剧组吧。一部剧即使本子不行,如果剧组有诚意也是可以拍得不错的。拿美术来说,不过要点民国布景有那么难吗?现在国内民国剧出那么多,赶上清朝了,稍微有点诚意用心做一下而不是凑活的话,也不会出现像杜家和婉居那样充满现代感的内饰了,杜家进门处那两个巨型镶金国际象棋雕塑、那充满抽象艺术感的餐椅、婉居里那粉红帐子里的大玩具熊,看得我真想自戳双目啊。最近刚看过对台湾电视剧《孽子》美术指导的访谈,看到人家是如何营造出戒严时期的布景的,即使那复杂的布景只会出现一两集而已,这样的剧组才造就了如电影般精致的电视剧,让观众看着丝毫没有出戏的感觉。人家还没有大横店呢,这不是能力问题,而是诚意问题。再说剧中各种出现的乐器演奏片段,看”音乐王子“黎邵峰弹钢琴、拉提琴、吹笛子差点没把我给笑死。琴音明明是在拔高你的手却往低音区弹是怎么回事?琴音明明是实的你的琴弓却虚放在弦上还把弦给按歪了是怎么回事?吹个笛子嘴唇都没有对准吹气口又是怎么回事?对比一下日剧《交响情人梦》,两位主演弹起钢琴来从手臂到手指的真实程度让人甚至怀疑那真是演员在演奏而不是替身,男女二号拉起小提琴、动起琴弓来的真实程度也同样。你要说人家是音乐爱情剧,对音乐下的功夫本来就比较多也行,我也没要求你达到那个程度,不用精细到手指的程度,起码让演员听听绿袖子是首什么曲子,在弹琴拉琴的时候手臂的动作能合上大致的节奏总是可以的吧?说到底还是诚意问题。什么时候国剧能不凑合了,什么时候就能出精品了。
当然,国剧也不是没有精品。去年也是贺岁档,陪爸妈看了一部《全家福》,就非常不错。不过不是爱情剧,所以教训就是国剧可以碰,但不要随便碰打着各种幌子的爱情剧。
所以这剧三颗星我全给养眼的演员了。或许我也不该这么较真,这种剧本来就是让人花痴用的,舒畅也在访谈中提到她开始不想接这个本子,以为又是抗战雷剧,后来才知道是偶像剧。看来主演心里很清楚,偶像剧嘛,能让人花痴就行。PS,我就喜欢舒畅这东北妞的直爽劲儿。
也许我们永远也体会不到,周霆琛在佟毓婉离开后的岁月,是怎样孤单着思念着度过的。
他的一生,就是在成全。成全了佟毓婉的生命,成全了对父亲的孝道,成全了对战友的责任。他的一生,也是在辜负,辜负了闵茹的等待,辜负了自己幸福的可能。
有谁能将一个承诺遵守终身?那句“我周霆琛此生决不负你”从他口中说出的那刻,就注定了他的悲剧。你能保证你的心坚定不移,谁又来保证你付出的心不会被丢弃?爱情大多没有两头热,总要有一个人爱的无怨无悔,这话对,但是你捂不热她的心,最后却把自己的感情冻结成冰,到底值还是不值?
他说过,值得两个字比不过她的一滴眼泪。
他说过,各路魍魉小人都给我听好了,今天周霆琛护佟毓婉出嫁,谁敢滋事为难,绝不姑息。
他说过,我从此再没任何理由,为任何人惜命贪生了。
我不敢想象,当初爱情萌芽时,佟毓婉这缕阳光是怎样温暖了他寒冷了二十多年的心,才能让今天的他不顾一切的为她,爱她,护她,不惜任何代价。在周霆琛的心中,也许那缕温暖,即便过期了,也足够支撑他独自走完一生。
微博里那篇对于周霆琛爱情的总结,放在这里也许再合适不过了:相逢到分离,霆琛从未改变初心,对于他,爱了,就是一辈子。女人喜欢说来生,今生无缘来生再续,这都是废话!把来生许给周霆琛又有何用?此生你已负他!一碗馄饨两个小勺终化为鲁莽冲动一片泡影。来生,只愿你们再无交集,各自洒脱过生活。人生若只如初见,再回首已是百年身。
但是在抱怨上天不公牢骚满腹之后,我还是希望,一碗馄饨,两个小勺,时间只停留在那个最美好的时刻,那时的他,柔情满溢,那时的她,笑靥如花。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周霆琛这个男人之友情篇
剧名叫烽火佳人,周霆琛负责烽火,佟毓婉负责佳人,也有人说琛子你一个人把烽火和佳人都负责了吧,给B站这句弹幕点一万个赞!说到烽火,就不得不提周霆琛的好身手,那种面对重重包围也毫无惧意的过人胆色,还有在千军万马之中取敌首级的强悍功力,都是追随沈之沛十余年间修炼出来的,对于沈之沛,周霆琛除了尊敬,更多的是英雄相惜,乱世之中,如果能得到一个人对自己全心全意的赏识和栽培,那么这种男人间的信赖,绝对是坚不可摧的。无数次,周霆琛为将军扫清障碍,拔除隐患,舍命相救,良言劝谏。对于将军,别看他总是掏出枪质问周霆琛你到底是谁的人,其实心底里从未对他有丝毫怀疑,自家养的鹰,总不会啄了自己的眼珠子吧。
对于黎邵峰,与其讨论周霆琛对他的感情,不如倒过来说说黎邵峰对周霆琛的感情。作为一个从头坏到尾的人,即便是害遍了剧中所有家庭,我相信他对周霆琛的兄弟情却不假,否则精明睿智如周霆琛,怎会数次被他蒙蔽真相,每每那声大哥喊出口,他都是真心实意的尊敬,最后的结局中,黎邵峰的一句话暴露了他最真实的想法,“青萍死了,雪梅死了,连大哥也把我当成了敌人”,坏事做尽,恶贯满盈,却还是心心念念着大哥对他的敌意,这只能说周霆琛对他太好了,让他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亲情。
闵茹,我好想把闵茹写在爱情篇里,但是对于周霆琛,闵茹永远只能是他的战友。初遇,二人就针锋相对刀来剑往。重逢,依然唇枪舌剑互不相让,但是在一次次的接触中,周霆琛终于见识到了这个女人的大智慧,渐渐由疏离变成钦佩,对于闵茹的暧昧和调戏,他也只是一句“胡闹”就作罢,我喜欢看闵茹肆无忌惮的对周霆琛表白,只有在这个时候,总是万年冰山脸的他才能露出一丝丝尴尬与窘态,让我意识到他也是个食人间烟火的男人。两人上演的海陆空亲吻何其壮观,桌球对打和空中接人这些桥段势必会成为今后乔家人津津乐道念念不忘的经典,周霆琛说过,她也是我要一辈子去保护的女人,闵茹却因为这句话,付出了一生的等待,到底谁欠了谁,永远也理不清了。在此跪谢编剧赐的福利,让我等被周霆琛虐的千疮百孔的心肝,找到了一个不算安慰的安慰。
周霆琛这个男人之亲情篇
自古忠孝难以两全,周霆琛却是个例外。他有个善良温柔的母亲,也许他看似不明显的温柔,就是来自于母亲的遗传,少年时期,只因为母亲让他救,他就义无反顾的救下了佟毓婉,那根断指也变成了他一辈子都要用手套来遮掩的伤痕,没想到这么慈爱的母亲,却因为父亲的缘故而惨死家中,周霆琛在母亲的坟前说过,我娘是好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如果他能成家,他一定会是个好爸爸,那些继承于母亲的爱心,他都会无私的留给他的孩子。
年幼失母,父亲抽大烟,童年在周霆琛的一生中就是晦暗无光的,但是他从未有一刻放弃过家人,面对父亲的累累罪行,他用全力去弥补去挽救,脆弱的时候也曾想过,咱们父子俩死在一起吧,我杀了你之后就会自杀,是怎样的痛苦才能让他做出这样毁灭性的选择?一声儿子一声爹,他们终究还是无法割舍彼此,“等我了却大事,我就来乡下陪你,咱们一杯茶,一局棋,我陪你到老”。(不行了你们先容我哭一会儿)虽然最终父亲没能等到儿子来实现诺言,但是此生有子如此,夫复何求啊?
不管是小说中的周霆琛,还是乔振宇的周霆琛,我想我都无法忘记了,感谢瞬间倾城让周霆琛出现在屏幕上,此生能看到这么丰满这么有血有肉的角色,谁还会去计较戏份的多少,因为就算只有这些,都足够我们回味无穷了。
暴乱发生时,他把他爱的和爱他的女人都推向了别人的怀抱。他空了一截的黑色皮手套沾满灰尘,口中犹在喃喃自语,那或许是什么誓言,可惜再不会有人听到。慢慢的他瞳仁扩散,眼前漆黑,热血的身体逐渐变得冰凉,而佳人的影子渐行渐远……
其实我觉得,如果是这样的结局,也挺好。情深不寿,字面意思说的就是他这种人。“我们这种人,注定要孤独终老,家人、妻儿、朋友,没有一个能陪我们走到底的”,曾经一语成谶,白头轻许,也不过是辜负了春光。
周霆琛是一个动听的名字,周是一个很普通的姓氏,霆和琛也并非什么太罕见的字眼。但偏偏三个字连在一起念,唇齿厮磨间的清亮语音,会无端端透出一股疏离的悲伤。如此的不似人间颜色,背后藏着的果然只是一个故事里的人。
在幻想的魔力下,他周身上下散发出冰雪清辉,成就兵荒马乱中一曲顽艳哀歌。你是千古伤心人,我是世间惆怅客,谁在乎他的生命原只有一部电视剧和一本书那么长呢。
周霆琛的世界本来是很简单的,大部分的时间里,他在打架,杀人或者救人,然后打打台球吃吃馄饨,不作死就不会死,才是这个人一生最好的注脚。十五岁的少年为陌生女孩断指,看着像一见钟情的人间佳话,其实亦只是他内心偏执的写照。蒙了尘的明珠不再是明珠,后来他在刀尖上过往,血海中奔波,用浑身密布的伤口换前程,到底也换来了重遇时她目中的崇拜与迷醉——他天神一般降临,满足了少女心中所有对美好的向往和对禁忌的渴望。
此后他如同中世纪的黑暗骑士一般,风里雨里不顾一切地守护着他娇矜的小公主,哪怕他的公主已经从心灵和肉体上都背叛他爱上了别人。这样的一个傻子,他少时护了她一刻,从此便护了她一生,直到流干最后一滴鲜血。曾经她每次得救,他都默默离去,若不是她一时冲动,大概他留给她的永远只是踽踽独行的背影。但到底误入桃源,不知归路,为执着赔上了一条大好性命。
跗骨之蛆,至死方休,说的不是鸦片,而是他用一生写的一个情字。
黑帮杀手与千金小姐的爱情故事,其实也没多少特别。面冷心热的男人最容易让人掬一把同情泪,恨不能把他捧在手心里细细疼爱,所以后来就有了闵茹这个人。她是周霆琛的脑残粉,也是他的知心人,“你七情郁结,伤了一个女人的心,但你自己却比她痛苦千倍,生无可恋,恨不能一死了之”。
这一句,正是对应他后来说的“霆琛此生再无值得惜命贪生之人”,但他偏偏不爱她。一进一退,误会重重,桥段的起承转合向来简单,堕落天使们总是要爱上与自己不相衬的人,明明是巧笑倩兮的女汉子更适合与铁骨铮铮的热血男儿并肩作战,但他一腔柔情偏生错付给手无缚鸡之力的名门闺秀。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这个故事说完了,太平盛世里的牵牵念念,大抵都是些庸人自扰。佟小姐与杜先生才是现世里脚踏实地的幸福,白富美和高富帅的完美组合,而周霆琛屌丝上位,最终被打回原形——看来皆大欢喜,究竟是不甘不愿。
“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求不得,所以才这么美。
哪怕时过境迁回不到原点,但曾与你相恋,是我毕生最快乐的事。只有在她面前,他才会笑容邪肆像个孩子,仿佛把昔日的泥泞一朝洗去。但少年情动,怎么就值得他付出一生的代价。他铁血无情,从不低头,却为了她甘愿屈膝下跪,刀头舔血,绝不相负。佟毓婉说,爱一个人就是要为他低到尘埃里,但真正做到的却是周霆琛。周霆琛违反了人类见异思迁、日久生情、相忘江湖、物是人非的自然规律,他的存在本身就不合理,但他也正是因为这种不合理和“反人类”才成为这段传奇中最耀眼的灵魂。
反观佟小姐,才更像是一个正常人。少女时代的她喜欢他“动人心魄的霸气和深不见底的神秘”,他带她进入另一个世界,血腥杀戮中,他悄悄掩起伤口,为她撑开柔情的守护伞,所以颠沛流离在她心中是鲜衣怒马的浪迹天涯,而十丈软红亦不过与君携手的冒险乐园。我居心叵测地怀疑,就算他们冲出藩篱,保不成来日他在温柔乡里废了武功遭人暗杀,又或者她纤纤素手沾染了烟火尘埃,这才读懂他铁甲钢盔背后的陶瓷心脏,贫贱夫妻,该如何恩爱白首。
后来命运弄人,少女的梦想跌入凡尘碎成片片,她当着他的面与杜先生红烛缔约。昔日桃花灼灼,一夕难堪溃散,她最终爱上了自己的丈夫,还是张爱玲说得好,男人的心通往胃,而女人的心通往阴道。
山盟海誓,最终力竭精疲。这个童话的最末,空留一个周霆琛。
他是她云散烟消的旧欢如梦,她却是他一生信仰的此恨绵绵无绝期。
说到底还是时光错落,人世凉薄。岁月荏苒中,她也变得更加坚毅成熟,换作三十岁的她,可能并没那么容易放手,只是三十岁的她,已在一路风霜中变作了另一个人。
周霆琛的人生算不得什么彻头彻尾的悲剧,理性一点来看,强烈的自卑自傲加上强烈的不安全感、强烈的对情感的渴望,再结合黑道经历,他有什么可能以默默守候,不占有不强求的方式来爱。生死相许,死不认命,暴力逼迫,飞蛾扑火的杜允唐才合该是周霆琛。真实的周霆琛大概不是完美情圣,而只是个偏执狂。
同样的,情深重诺到要负担一生的周霆琛,又有什么可能真的让闵茹“等了一辈子”,那是另一类骗人的鬼话,生生要献祭上周霆琛的贞操,只为让看客们为他肝肠寸断。周霆琛才不是一块大理石碑,他的外表坚硬似铁,内心却柔软如纸,佟小姐随便一个眼神一句对白,就能把他的心撕得粉碎。他能单枪匹马打败一支军队,却从来打不赢自己。
周霆琛的习惯是投之木桃却报以琼瑶,这样的男人,决计抵挡不了闵茹的穷追猛打。即使她最终大概只能做他聊胜于无的次选,陪着他雨打风吹惦念故人不悔,但世间稀有如周霆琛,做他的次选或许也别有一厢情愿的幸福。一个男人给予一个女人最高的荣宠是爱情,尽管他一次次的拒绝,但那一句宠溺的“傻丫头”还是暴露了他刹那的心动。周霆琛的心中未必没有闵茹的位置,只是他自己不愿承认。
值得两个字,同样抵不过他的一次回眸。年岁越长,越会明白值得爱的男人,哪里是什么腹黑霸道高高在上,把你推在墙上狠狠吻之类妄想孽障。管他是杀手黑鹰还是叛军逆党,只要他有一颗赤子之心,枪林弹雨也护你周全,惊涛骇浪也给你依靠,便是难得有情郎。
金刚怒目,永远都比不上低眉菩萨。天塌下来有他顶着,对闵茹来说便是最好的。
做女人当如闵茹,心口刻着一个勇字笑骂由人,沿途红灯再红,也无法挡她冲锋陷阵,要输就输给最爱的人;做男人却一定不能如周霆琛,他总是迟来一步,又总是执迷不悟,爱得深厚痴缠,却不够果敢决断。
这个故事有很多其他故事的影子,比如《了不起的盖茨比》,同样是情根深种,零落成泥。周霆琛又让我想起很多古龙小说中冷漠独行的侠客,面上有伤,心头带血,刀剑无情,人却多情。他说他没有朋友,偏偏忠肝义胆对兄弟一诺千金;他说他流连风月,偏偏只有她是他黑暗中的灯塔,是他的星与光,就像小蝶之于孟星魂,周婷之于傅红雪,只是后来变成了林诗音之于李寻欢。
故事的开头,我并不觉得闵茹会和周霆琛有什么纠缠不清的关系,但看到后面越来越喜欢他们这一对。就像痛失了林诗音的李寻欢最终都能找到孙小红,我宁愿在河边的那一场告别,他能够回头揽住她,淡淡地说一句——
“周霆琛的心,难道真是铁石做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