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细胞战是由博比·法雷里,彼得·法雷里执导的一部拍摄于2001年喜剧,动作,动画,惊悚,犯罪,奇幻,冒险片在美国上映,主演由克里斯·洛克,劳伦斯·菲什伯恩,比尔·默瑞,莫莉·香侬,戴维·海德·皮尔斯领衔。 弗兰克(比尔·默瑞 Bill Murray 饰)是一个普通的动物园管理人,某一天,他误食了一枚被猴子啃过的苹果,一种名叫瑞克斯(劳伦斯·菲什伯恩 Laurence Fishburne 配音)的病毒就这样来到了弗兰克的体内。同样是在这里,存在着一只名为奥兹(克里斯·洛克 Chris Rock 配音)的白血球,这是一只特立独行的白血球,它并不满足于平庸的日常,而是想要活出精彩,活出新意 奥兹的死对头是一枚名叫德雷克斯(大卫·海德·皮尔斯 David Hyde Pierce 饰)的感冒药片,它的存在就是为了制约不守规矩的奥兹,两人之间的关系很是紧张。然而,当瑞克斯出现在它们面前时,一切都改变了,奥兹和德雷克斯必须联起手来,才能保护弗兰克的健康不受到破坏。
记得那个邋遢老爹脸上的痘爆浆在女老师脸上,还有最后的细菌boss死在酒精杯里,还有女儿脸上掉下的假睫毛
这片子能让你忍不住皱脸说呕同时又暗暗地high起来
莫里的脸总让人觉得有点脏兮兮的,映像深刻的还有微光城市里的反派,因为他最后被一个长着菊花鼻的巨大鼹鼠给吃掉了。。。呕~~~~~~
Osmosis Jones一片在两天左右的时间里改变了我的世界观,每次要做关乎自己身体健康的事情时,总是第一个想到自己身体里那些被人格化的细胞正在做些什么事情。不过可能学医的同学会对此不以为然吧,呵呵。
2001美国真人动画片《终极细胞战》,全球累计票房1402万元,定级PG,豆瓣评分8.0,时光网评分7.6,IMDb评分6.3。
“科普”二字的电影版释义。
这才叫“科普”呢,用喜闻乐见的方式讲述人体知识,传播健康理念。用电影工业来做科普,给好莱坞点个大大的赞。
影片对疾病原因、病毒传播、药物机理的讲解妙趣横生、构思独到、独具匠心,从上到下面面俱到,编剧脑洞很是了得。国内很缺这样的优秀科普影视作品,不过这种电影很难盈利,所以需要国家支持。
影片采用的是手绘2D,略显过时,这是票房不高的原因之一。如果是CG3D就很完美了。这种真人2D动画电影好久没看到了,这种电影有《谁陷害了兔子罗杰》《空中大灌篮》等。不过《终极细胞战》有所不同的是真人桥段和动画桥段没有搭接,各是各的。
中文片名《终极细胞战》严重错误,故事内容远不仅是细胞,应该叫《人体大冒险》《人体总动员》才更为准确。
作为优秀的科普电影,非常值得引进国内上映,是中小学生巩固生物知识的必看佳作。
有趣的是,影片在各处平台的口碑评分大相径庭,豆瓣8.0,时光网7.6,IMDb 6.3。影片质量没有豆瓣8.0这么高,这从一定程度上反应出国内观众对这种喜闻乐见科普形式的渴求。
影片非常适合拍续集,还有很多人体知识值得讲述,但是1402万元的低票房注定了不会有续集。如果未来有续集,用CG3D方式演绎人体世界会更为精彩。
值得一提的是,片中有一段发高烧的灾难戏效仿致敬了《泰坦尼克号》。
打击病毒,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战场
说起拟人化科普人体科学的动画片,并不只有最近热门的日本动画片《工作细胞》。
B站买下了独家版权,漫画和动画都要充会员才能看
看着B站大大的充钱提示,我都会感叹道,2001年华纳公司出品的这部动画片其实也不错。
小时候看的还是中央6台的版本,四舍五入也快20年了。现在翻出来重新看一遍,里面的知识点并不少。故事情节和现在的疫情有些神相似,多么希望现实也能有这样的happy end。
真人和动画结合的表达手法别开生面,还有很多脑洞大开的桥段。豆瓣评分7.9,个人觉得被低估了,至少值8.0!!!!!
例如片头就是培养皿里的各种奇形怪状的细菌,其中华纳公司的标志是不是很眼熟!看那灵动的纤毛,应当是最有名的单细胞生物——草履虫!!
这部动画片真人与动画同时进行,非常直观地地反映了身体外在行为和身体细胞之间是如何相互影响。
因此也特别适合带着小朋友一起看,全家人一起笑着学习人体的免疫系统,了解讲卫生的重要性。其中搞笑的屎尿屁小段子也不会过火,毕竟华纳上映时的标准是PG级。
“PG级”是美国电影协会(MPAA)制定的电影分级制度中的一级,指parents guide,父母辅导级。该级别的电影基本没有性爱、吸毒和裸体场面;此外,恐怖和暴力场面不会超出适度的范围。
回想起来,我当年是一个人在家看的呢~
现在为大家介绍和解析这部动画片的彩蛋与科学知识点。放心绝不剧透!!!
“真人”部分的主角是一名中年邋遢男子,法兰克。他在动物园做管理员,同时也是出了名的不讲卫生不注重健康。他的女儿总劝他多锻炼少吃垃圾食品,结果他当着女儿的面把被猴子舔过还掉在地上的鸡蛋吃掉了!
随着“十秒之内”被吃进肚的鸡蛋,经过一段非常震撼的转场,观众们随之进入法兰克体内。同时也完美解释了“病从口入”的道理。
“动画”部分的主角是一名白细胞警察,琼斯。他个性桀骜不驯,对于这次降职感到愤怒。
知识点1-白细胞的特征:白细胞,又名“白血球”,有一个很大的特性就是能够变形,因此能穿过毛细血管壁,集中到病菌入侵部位,将病菌包围﹑吞噬。
不出意外,被污染的鸡蛋上附着许多大大小小的病毒与细菌,琼斯从口腔一直追逐到血管,而身后的口腔部老同事则不得不退回辖区。而白细胞这一特性,也为电影的多次转折埋下了伏笔。在追逐过程中,我们正式进入法兰克体内细胞城市——“法兰克城”里的都市生活。
细胞城市的红色和紫色的高速公路分别对应动静脉,而且“车道”都是单行的;白色的高楼大厦对应骨骼,真正的骨骼确实有着密密麻麻的小通道。为了抓捕进入人体的病毒,琼斯开“枪”,却失手打中神经电线杆。
此举造成了“真人”法兰克一次痛不欲生的抽筋,痛到直接瘫倒在家门口嗷嗷大叫。
知识点2-“电”在人体的作用:人体内确实存在电流。神经元通过神经纤维上的化学物质引发局部电流,兴奋以电流的方式沿着神经纤维迅速向前传导。高中生物讲到这一课时我立刻就想起这个情节了。
这次失误,让琼斯再次被降职,前往胃部接“机”——法兰克为了应付女儿吃下的感冒灵胶囊。 胃部就像一个巨大的机场,往来细胞都要安检。与此同时,航班信息上显示“到胃”的都是些垃圾食品,脂肪们组团落地。其中还能发现,晚饭的时候法拉克还啃了手指甲。真不卫生!!
感冒灵胶囊到港了,下来的是特别探员“阿灵”。他虽然一身樱桃味,其实是个不懂变通的老古板,一上来先背了一段厂商广告和用药注意事项。
琼斯与阿灵探员组成搭档。共同前往最近出现不舒服的咽喉和鼻腔。一起经历了花粉过敏、鼻涕泄洪。
幸亏法兰克不讲卫生,把鼻涕吸溜回去了,一胞一丸?才得以苟活······
其实琼斯会降职,与法兰克不讲卫生有很大关系。
在一次学校的学生科技成果展示会上,法兰克试吃了实验用的生蚝。琼斯发现随之而来的病毒,立刻按下紧急呕吐按钮。但是却让法兰克吐在女儿班主任身上,还被登上报纸头条。丢脸的同时工作也丢了,琼斯因此备受指责。
知识点3-食物中毒: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是常见的食物中毒的症状。这里的“中毒”范围非常广,包括细菌性、真菌毒素、动物植物毒素和化学性食物中毒。
两人共同经历了生死危机后,化解了之前的矛盾,配合越发顺手,进一步深入布满病菌的“痘痘舞厅”。他们发现这些类似感冒的咽喉疼痛、发炎红肿、鼻塞流涕,其实是随鸡蛋混迹来的超级病毒“红色死神”——索拉斯引起的。
他逃过白细胞警察们的巡查,与盘踞在腋窝下的病菌们组成大军,打算在48小时击溃“法兰克城”,名垂医学史。
此时法兰克城的“痰”市长(演员表Mayor Phlegmming,没毛病),为了保住地位赢得竞选,放任细胞市民沉迷垃圾食品,下巴部位的“扩建”越来越多。
并且还讽刺阿灵只是暂时缓解感冒症状的“糖片”。阿灵伤心地前往膀胱站台准备离开法兰克城。
知识点4-感冒药的功效:俗话说得好“感冒不吃药7天,吃药一周好”。如果是普通风寒或热性感冒确实如此,因为其病理是人体应激反应过程,吃药能减轻痛苦而不能立刻治愈。然而即使是普通感冒,如果不能及时控制,也有引发感染或炎症的可能性。
在琼斯劝阿灵回来的时候,“红色死神”索拉斯入侵脑垂体,引发身体温度失控。高烧烧到106华氏度,相当于41摄氏度,真的非常严重了。由于索拉斯是新型病毒,此刻医生们也束手无措。
法兰克城进入一片火海,普通细胞们有的惊慌失措,有的淡定演奏“最后一曲”。
最后琼斯如何化险为夷,打败病毒,让法兰克起死回生,我就不剧透了。但是可以向大家保证,其中环环相扣,惊险刺激。
整部电影下来,不论是小朋友还是大人,都会充分意识到讲卫生多锻炼、保持健康作息的重要性。
尤其在疫情肆虐的当下,我们这些普通的市民虽然不能去前线支援医护人员,但是我们在家也能尽量为自己的免疫细胞提供支持!多一份健康,就是多一份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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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的那个版本竟是中文配音,还算差强人意,没有使我产生不适。很快地,我被情节抓住,忘却了眼睑上留下都缝合线。
1.构思与情节。
现在回想一下,类似以“正义英雄”为主题的动画已汗牛充栋,《Osmosis Jones》便是其中之一。我完全被Jones吸引了,不仅仅因为他个人英雄主义的取胜,奇妙都构思更使我钦佩。
Jones,Frank(那个将油炸食品当三餐的傻子)市口腔分部警署的小刑警(也就是免疫细胞),比“某小城市不太起眼的小警察”的头衔要响亮许多吧?不错,Jones是Frank体内的T-细胞。他集中了许多美国电影配角常有的缺点:我行我素、自大、好色。按照美国英雄式电影的一般思路,主角会在一出场时化解某个小小的危机,作为对正派人物的赞扬与肯定。但Jones给大家的第一印象恰恰相反:独断专行的他莽撞地跳下直升机追捕逃逸细菌,开枪时射偏了,子弹正中神经中枢。Frank的左脚顿时来了个大抽筋。Jones被压在肌肉底下还不失时机地添了句:“警员受伤!”
如果叙述手法是先抑后扬,接下来Jones在警局的戏就应展现他好的一面了。可惜错了。他灰溜溜地藏在某只高大细菌身后走了十来米被同事围观嘲笑,被局长怒气冲冲地叫去办公室训话。
Jones也没多少人缘,追求市长的秘书Liya时得到“你的99%是愚蠢”的美誉。
但作为主角,Jones有着一般人都不具备的执念。他第一个发现了入侵者Thrax是个狠角色,并固执地一步步追查下去,即使被市长开除,他仍履行作为一个免疫细胞的职责。在Jones看来,是否是警察无所谓,他必须肯定自己,肯定自己的观点与力量。无限接近自己信念的唯一途径就是不轻易放弃。
2.友谊
Jones的成功与Pix的鼎力支持分不开。这两个性格迥异的人成为好搭档之前关系一波三折,吵架斗嘴不断。Jones不喜Pix凡事遵守原则的教条主义;Pix不喜Jones办事不按理出牌与投机取巧。
两人的关系真正得到改善是在会见完弗莱明市长之后。市长警告Jones不要再提Thrax一事,他不会相信一个拥有不良记录的家伙。沮丧的Jones开车离开。路上Pix很小心地问他,所谓的不良记录究竟是什么。
一年前,Jones在胃里巡逻时,偶然瞧见Frank吞下的贝类上站着个邪恶的细菌。情急之下,他慌忙启动了紧急呕吐装置。Frank的呕吐物喷了女老师一身,大大出了一回洋相。
“听你这么说,你做的应该没错,”Pix考虑了一番说,“生蚝是病菌的温床。”
Jones惊讶地望着他,他没想到Pix会站在他这一边。而Pix呢,“我没想到,你有说对的一天。”
勉励与肯定是相互的。当Pix奉市长之命离开Frank市时,Jones劝他:“别这么死脑筋,就算你是安慰剂又怎样?我听说过治好癌症的糖丸!”真有医好癌症的糖果吗?“没有,不过这番话用来打气很管用!”
3.不和谐因素。
自命不凡的Thrax偷走了下丘脑的DNA,引起Frank体温异常升高,甚至有死亡的危险。想来想去觉得不可能,不存在如此脆弱的人体和如此强大的病毒。所以,动画终归是动画,我不能太苛求。
还有,作为女主角的Liya我也十分不喜欢,总觉得她在逢场作戏。首先,她的职业,市长秘书就足以教人嗅到某种暧昧因素。其次,见到Jones她表现出极大的厌恶与不耐烦。她不会青睐一个卑微的小刑警。而当Jones救下被Thrax绑架的她时,Liya死死地搂着他。态度变得真是快。直至最后的表彰会,她又冲上主席台作秀似地与Jones接吻。
英雄电影中的美女是必不可少的,尽管她胸大无脑,很多时候不是拖后腿就是陷入危险,但她支撑着“英雄拯救了世界,得到了美人的垂青”的神话。
最后来说说Frank。他极不注意卫生:和猴子争抢鸡蛋、生吃牡蛎、吃饭时把脚搁在桌子上。有了他这样的不良饮食习惯,体内的卫士们的工作要比别人辛苦很多。Jones还真是不容易啊,时时刻刻得提防着突如其来的危险。
4.后遗症:举动。
刚看了一遍,我就很佩服Jones,接着是第二遍、第三遍、第四遍。那个时候看得最多的还是日本动画,可找不出一个像Jones一样给我强大震撼的人。我翻出家里的医学书,内科、外科、妇科、病理学,当小说似地看起来。幻想着有朝一日当个外科医生,操着闪着寒光的柳叶刀切开肢体时割裂的细微声响。
我变得有洁癖了,上街看到铁板上的鱿鱼或肉类,眼前出现成千上万的细菌在上头的狂欢之景。
开学后,我把图书馆里为数不多与医学有关的书借来看了一遍,很多书都是八十年代的,掉满了灰尘。
最大胆的一个举措无疑是跑去自然博物馆看一个所谓 “人体奥秘”的展览。那个展馆由防空洞改建,位置十分隐蔽。之前关闭了很久才得以开放。那天下午我付了三块钱的门票,一位大妈拉开了展厅的大门与照明灯,我有些受宠若惊,参观的只有我一人。虽然开了排气扇,福尔马林的味道依然很大,当时我却不知道福尔马林有毒,在防空洞逗留了相当长的时间。
日光灯是正常的瓦数,由于标本色泽过于黯淡,将室内映衬成一片阴暗。那位大妈以为我溜一圈就会马上走人,一开始还耐心地在门口等我,可见我的兴奋状,索性告诉我出来后记得到售票处给她打招呼,关灯与风扇。
于是,球场大的厅里只剩下我一人。置身于一片潮湿的浸泡物之间,我是唯一活着的生物。标本的有生命状态属于过去时。我在一个个玻璃容器前驻足,观察着标本上的血管、肌肉、密纹;想象着它们主人的长相、性格、生活习惯、死法,以及他们是否知晓,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出于某些原因来到了一个幽暗的地下室,被我像欣赏艺术品一般地打量、赞美。
吸入过量粉尘的肺、被癌细胞侵蚀的乳房和肝脏、大腿的横剖面、发黑的大脑、全身的血管网络,1-9个月大的胎儿,以及挂图上出于梅毒晚期患者长着红疹的下巴、肝吸虫造成的肢端肥大,像水族馆的鱼从我身旁游过。缺乏午睡,下午的时光是慵懒的,甚至闻着刺鼻的福尔马林也使我提不起精神。Jones,你躲在了哪里呢?我宁愿相信这些器官是活的,也不会认为幽灵在这里游荡。
我本想多呆一会儿,本想在摆好的沙发上坐下吃些花生,但我觉得我居然不会害怕像极了精神病人,所以我只拍了几张照片就走掉了。
过了四年,我才发觉自己苦苦找寻的认同感,以我决心向Jones看齐的一刻起,永远找不回来了。
5.后遗症:精神。
“我的身体里也存在着Jones一样的免疫细胞,他们与外来的病菌战斗,支撑着组织器官的正常运转。所以,我必须好好地活着,一旦我放弃了生命,他们也会跟着完蛋。”
我这这样的话安慰自己,也只有我能想出如此荒诞的理由。
“你该去看看心理医生了。”与我一起吃饭的三班同学说。那时校心理咨询处开办刚刚没几天。我当然没有搭理她。
大三上学期,我搞了个专门写小说的本子。男主角之一便叫Jones,他也是个刑警,很特立独行。结局他却死了,我是个悲观主义者。
慢慢地,我体会到“持着”是怎样一个字眼。用庄子的一句话概括是:举世誉而不加劝,举世非而不加沮。上课看《南方周末》,要么在书上画画、写心得。这么混到了毕业,学业上可以说一无所获,日记却成了唯一有时间价值的产物。
毕业后,我渐渐忘记了Jones。我的小说中,仍然有一个我行我素的刑警,只要他在场,气氛便异常活跃。这一次我打算让他活到最后,活到小说写完为止。
白细胞的生命很短暂,不过Jones在我心中已成为不朽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