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D中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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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途人生
阿尔卑斯看台的外缘
古剑飘渺录
监狱疑云
烟花泪
三
妖天下
少林三十六房
杀生
天鹰复仇记
”恐怖分子劫持了一架满坐164名观众民航客机,逼迫机长将目的地设往一座7万人运动场。在紧要关头,一名德国战斗机飞行员不顾上级指令,在民航机撞向体育场前先行将其击落。他拯救了7万名无辜的观众,却牺牲了飞机上了164名乘客,因此出庭受审。“
《审判》这部电影,整整90分钟全在一个几百平方米的法庭里。导演拍摄了两个结局。新颖的是,是由现场观众做为审判员,在听完各方的陈述后,要求观众们以即席投票的方式,亲自做出决定,选择观看飞行员是有罪还是无罪的影片结局。先放更多观众意愿的那个结局,但实际上两个结局都会放。
都明白是审判,肯定是一个全对白电影。
机师“无罪”的观点:以拯救大多数人的生命而牺牲小部分人的生命,是正确的。
机师“有罪”的观点:生命和生命是对等的,不能以等级或重量来衡量你的行为的对错。
在观影完时,影院即席投票时,绝大部分人选择了无罪,我选择了“有罪”。其实原本我想弃权的。但我偏向于选择“有罪”,是也并不是我觉得机长真有罪,是因为我觉得我们要定的这个“罪”,法律名号的罪,好象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首先,单从机师的个人行为,他主动性地去选择“先行击落客机”这个事实,就已侵犯了其他人的生命权利,这一定是“罪”。
但是,这个机师是在没有得到上级允许下的行为,如果长官如果下令击落了,他就是接令而行,就不存在“犯罪”了。
但是,上级没有在最危急的关头选择“下令击落”的行为指令来杜绝侵害,或者上级也没有做出“遣散体育场7万名民众”的行为指令来预防损失,而将这位机师被置于他不该有之境地,让他去做了审判,选择,兼行为的角色。这个选择行为的左和右,均是侵害,均是大罪,等于是没有选择。
我们可以说是这个上级组织无能,渎职。但的确是组织无能,但组织也没法去承担这个角色。如果组织做了决定,这个被审判的对象就变成了“组织”。会有更高的社会动荡。
所以,机师的选择,其实是没有选择。他已经被置于了这场危险的关键环节,只能选择承担更高组织的罪恶。而他本身为国家机器的一员,就象他自己说的,他把所有一切都作为了“武器”,而他必须是臣服于武器所在的设置体系。
电影的妙,在表现的这位机师的性格特征上的妙。行为端正,逻辑清晰,正气凛然,一典型的正面形象。爱国,爱组织,爱家。在整个庭审中,没有任何感情和情绪在他的脸上。即便是看到受害者的家属的痛苦哭诉,和以痛苦的眼光与机师的脸和目光正面对峙,但我在机师的脸上也没有看到任何共情。
审判庭很克制,或者是电影很克制,只放了一位受害者家属代表,没有放更多的去渲染情绪。因为我觉得电影和审判长和女律师一样都是有隐喻的,他们倾向于说明背后一个更大的现象——在更大,更理性,更高科技,更广泛的空间中,谈人性,谈幸福,谈生命,其实都是无力的。这时候,人扮演的都是武器或工具而已。
但我们又必须尊重自己做为工具的这一事实。尊重给我们创造还算是自我拥有幸福感的这个时间和空间。所以,当环境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会去做需要的事,去做我们需要的担当。——这就是理性。
所以,机师很理性地选择了以164名乘客保全了7万人的性命,并坦然陈述了他的理由,这是他想清楚了的选择。当然,这是他代替他的组织做的选择,他理性地选择了承担他的选择的结局。即使他的国家让他犯上“罪名”,他也愿意。
电影中,女律师有一个问题问机师:
问:如果你的妻子和孩子在飞机上,你还会不会这样选择(击落客机)?
那一刻,我在想,这残忍的一个问题。真正在公众面前拷问你的人性,在理性和感情之间的选择,然后可以把你置于道德和法律的双向尴尬之地。因为,机师的妻子,和父母,公众,都坐在法庭里。
机师回答:我不知道。
——霎那时,我如释重负。
——好机智的机师。
果然,女律师答:你很聪明。
很多行为没得选,但结果有得选,结果也不是自己选的,是别人选的。就如这场《审判》。
这部电影,给了我很大的一个感受是:立场。
如果你必须选择一个立场?你如何选择?
我有个朋友,很有意思,有一次讨论教育,讨论对孩子的要求。他说,他对他的成年孩子的行为的唯一要求:是不犯法(规定)。
也是,当没有立场的时候,就选择这个国家最高权威机构的立场。
苏格拉底说, “正义要求自己必须服从母邦的命令。如果你不能说服你的母邦,你就应该按照它的命令行事,忍耐地服从它加于你的任何惩罚。”
我觉得亦是一个观点。
此次影评由四位「云陪审员」共同创作????⚖️
【案情概述】
恐怖分子劫持了一架民航客机,逼迫机长将目的地设往一座坐满了观众的运动场。在紧要关头,一名德国战斗机飞行员不顾上级指令,在民航机撞向体育场前先行将其击落。他拯救了数万名无辜的观众,却牺牲了飞机上所有的乘客,因此出庭受审。
【48小时临时云陪审团成员】
@赛博海狗丸(赛博)
@杏备老用师号(杏老师)
@没有人给她写信的墩子(阿墩)
@是海盐也是风月(海盐)
【陪审员们交换意见】
—-控方发言时—-
海盐:
那个女检察官挺烦人的气死我了血压升高
赛博:
女检察官明显诱导性提问,但都被辩方拉律师轻松化解,“您本人负责疏散吗”(帮证人解围);“被告负责疏散吗”(递进)“飞机靠近时球场坐满人的事实被告能改变吗”(既定结果无法避免)。
但与此同时,女检察官的发言非常契合自然法精神,电车难题及其衍生问题、水手抛人案、连体婴案、器官移植案等经典案例引用得恰到好处。在曾经因为盛行实证主义而犯下滔天罪行的德国,这样的陈述直指人心。
—-辩方发言时—-
杏老师:
我同意拉律师的观点。
他好轻松啊拉律师!
真的,拉律师的业务能力太强了。
举例911事件来援引“更小的恶”的论证非常精准且容易引起共鸣;
巧妙地运用“再多杀一个人也无法改变既定事实”的理论极易说服一些废死派陪审员;
用朋友紧急避险的案例,层层递进“过度严格遵守宪法原则会使恐怖分子更加肆无忌惮”的核心观点;
还利用了一些适当的「道德绑架」“如果您今天判决他有罪,如果您把一项令人怀疑的宪法原则止于此案之上,那您就以此表示——我们不准反抗恐怖分子。”
阿墩:
对,其实最打动我的就是这个「道德绑架」,如果这个事情被判决有罪,恐怖分子就可以利用宪法凌驾于我们之上。
—-判决投票—-
我选了【有罪】,但心里很难过。双方都有道理吧,但是我还是支持有罪,也是因为这个判决结果对之后影响太大了。这个案子的意义已经不在审判那个飞行员了!
我选了【无罪】,那个飞行员好帅,而且我现在一点没觉得他有什么问题,我觉得他是英雄还差不多
至少是7万正在看摇滚演唱会的观众的英雄!
是的!
我选了【有罪】,但基于情况危急,应当免除处罚(意味着被告可以继续担任社会工作,但对于有罪事实会被记录在案)。
实际上法官对于量刑是有自由裁量权的,而非“有罪,死;无罪,活”的二元论。
我选了【无罪】,它没给“但是”这个选项,所以我只能选【无罪】了,我怕选了有罪把人枪毙了!
确实,被指控一级谋杀可不是小罪名。但确实存在判决有罪但免于刑事处罚的判例(邓玉娇案,杀死性侵者一审被判死刑,二审因夏霖律师的辩护被判有罪但免责)。
—-庭审结束后—-
我一度以为后面阉割了,发现后面就是没了,这留个非黑即白的尾巴,网上不是引战吗?
如果有后续的话,就是要么被宣判无罪,检方抗诉到上一级法院,十天后开庭;要么被宣判有罪,拉律师和被告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十天后开庭。到时候陪审员就换了一波儿,有可能得出不同的结果。
当然,十天内谁能找到关键性证据(比如乘客们已经闯入驾驶舱制服恐怖分子)谁就赢面更大。
顺便一提,刑事上无罪不代表民事上无罪,即使德联邦承担赔偿金,涉事人也需在拉律师、检察院指派的监管人员陪同下向164个受害者家属逐一道歉,够他们操劳一阵的了。也希望他在此过程中能获得新的反思吧。
太好了,这样也能安慰到我。
嗯!绝大多数情况下,能否达成和解取决于被告的态度,有忏悔表现并积极赔偿的更容易达成和解。
--------
好喜欢看拉子吃瘪啊。
无论胜诉败诉,拉律师已经尽全力了,也贡献了极其精彩的辩论。更何况咱这才一审呢,还有十天上诉期,好好休息,好好准备,二审开庭又重组合议庭换一波陪审员了!这波不行还有三审!咱德四级三审制,诶,就是玩儿(中国是两审终审制)
哈哈哈法官特意说了不要因为对律师个人好恶影响判断
那是不可能的,人本来就是视觉动物,我只能看拉子的同时兼顾一下公平正义嘛。
顺便感叹当事人主义比职权主义优越太多了,拉律师不穿律袍还多次打断检察官发言,搁在超级职权主义的中国早就扰乱法庭秩序罪3年以下了哈哈。
----
我觉得能看出来是现今德国政坛的一个缩影,之前默克尔大量接收叙利亚难民被群嘲,这个电影能够解释德国政坛的整体态度,都是非常偏白左的,这是有一定历史遗留原因的,而且欧洲大陆的国家都整体白左。
而被告席的军人代表的是保守主义,两股力量互相抗衡钳制,我觉得也不能单纯用谁对谁错来判断,只能说这部片子拍的非常具有人文主义关怀,里面所研究的主题是我们平时思考不到的,其实我觉得DC的超级英雄电影也是这个主题,你对于其他人是否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裁决权利。
但是如果手握权力的人来说最大利益就是最正确的选择,《三体》的黑暗森林体系嘛,政治权谋还是很黑暗的,我虽然认同女检察官的一些说法,但我觉得它不能涵盖所有人,不能做到绝对公平,既得利益者还是很伪善的,很擅长用自己的一套观点教化民众。
我就觉得其实大部分人第一反应就是粗暴的无罪,所以才需要有这种知识的补充,完善认知。我觉得我会选有罪,离不开15年的那期《奇葩说》和电影里的检察官对我的帮助。
是呀,你的经历、学识、走过的路,都决定着你的决定。这就是为什么德陪审员要求年龄达到25岁(中国是28岁)、非相关从事人员才能够担任,一方面需要足够的年龄阅历,另一方面就是要求陪审员拥有人民群众的朴素的价值观,不因为专业素养过硬而丧失最起码的人性。
我也是这个想法,要足够的年龄阅历和思考能力,以及人性。
这就是影片的意义所在!没有所谓绝对正确的选择,引发思考和自我剖析,避免二元对立、非黑即白的思维模式,这就是远比对错更重要的答案。
【最后】
感谢参与此次合议庭评议案件!本次云庭审由真人真事改编,没有赛博人因此被判刑,没有动物因此受到伤害✓
德国电影《审批》,拍摄的是关于道德困境的问题,你是否会为了多数人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拍的怎么样是其次,引发的思考和讨论是最主要。电影放到片尾会暂停放映,让观众投票结尾,最后当然两种结果都会放。提出一个问题,引发一种讨论,带来一层思考,这是电影的价值所在。导演说,在剧院表演的时候,一半观众选择无罪。在电影院上映的时候,85%的观众选择无罪。在绝大多数国家,都选择的是无罪这个选项。我选择的是有罪。
拉斯·克劳梅其实一开始是学摄影的,后来上大学要选专业了,发现导演专业特别难考,他就想:到底有多难呢?就去考了,结果没想到居然被他考上了。“考上了就觉得这是个很大的荣耀啊!那就做导演吧。”
他自己导演的第一部作品是一部短片,非常差,差到老师威胁说,如果再这样就只能把他除名。“在这之后,我觉得应该认真做导演了,一拍也就无法收拾了。”
大家一定很好奇,拍了《审判》的他自己会如何选择呢?
他说他问过剧本的作者,作者的选择是:有罪。但是“希望之后国家可以赦免他”。那些因他而死去的人需要他付出代价,而他救了人也需要得到肯定。
我则问了拉斯·克劳梅如果他是那个飞行员会怎么办?
“这是一个好问题!如果我自己处在那个位子上的话……从道德上我是认同飞行员的选择的。只不过尽管如此,法庭还是要维护法律。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把他造就成了一个悲剧英雄式的人物。”
拉斯·克劳梅在电影学院上学时曾经看了很多中国电影,印象最深刻的中国导演是王家卫和李安。
在他心中王家卫是一个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电影美学的导演,“他风格强烈到你随便看一部电影,如果它是王家卫的,只用三十秒,你就能看出来是他的。”
而李安呢,“是最棒的!”
他这次来中国,其实有两个想法,一是看能不能拍摄历史上德国人在中国的故事。二是,感觉到中国很魔幻,“我以前拍过一部科幻电影,但并不是很成功,希望可以尝试拍一下中国题材的,就像《迷失东京》一样。”
拉斯·克劳梅表示,《审判》在全世界放映大多数观众的选择都是“无罪”,他印象中很少的几次观众选择飞行员有罪,“一次是在德国柏林的一个剧场(那时候它还是一部舞台剧),一次是在日本。”
这个结果也很魔幻。
影片根据同名小说改编,讲述一个作家为了逃避越战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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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分子劫持了一架满坐164名观众民航客机,逼迫机长将目的地设往一座7万人运动场。在紧要关头,一名德国战斗机飞行员不顾上级指令,在民航机撞向体育场前先行将其击落。他拯救了7万名无辜的观众,却牺牲了飞机上了164名乘客,因此出庭受审。“
《审判》这部电影,整整90分钟全在一个几百平方米的法庭里。导演拍摄了两个结局。新颖的是,是由现场观众做为审判员,在听完各方的陈述后,要求观众们以即席投票的方式,亲自做出决定,选择观看飞行员是有罪还是无罪的影片结局。先放更多观众意愿的那个结局,但实际上两个结局都会放。
都明白是审判,肯定是一个全对白电影。
机师“无罪”的观点:以拯救大多数人的生命而牺牲小部分人的生命,是正确的。
机师“有罪”的观点:生命和生命是对等的,不能以等级或重量来衡量你的行为的对错。
在观影完时,影院即席投票时,绝大部分人选择了无罪,我选择了“有罪”。其实原本我想弃权的。但我偏向于选择“有罪”,是也并不是我觉得机长真有罪,是因为我觉得我们要定的这个“罪”,法律名号的罪,好象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首先,单从机师的个人行为,他主动性地去选择“先行击落客机”这个事实,就已侵犯了其他人的生命权利,这一定是“罪”。
但是,这个机师是在没有得到上级允许下的行为,如果长官如果下令击落了,他就是接令而行,就不存在“犯罪”了。
但是,上级没有在最危急的关头选择“下令击落”的行为指令来杜绝侵害,或者上级也没有做出“遣散体育场7万名民众”的行为指令来预防损失,而将这位机师被置于他不该有之境地,让他去做了审判,选择,兼行为的角色。这个选择行为的左和右,均是侵害,均是大罪,等于是没有选择。
我们可以说是这个上级组织无能,渎职。但的确是组织无能,但组织也没法去承担这个角色。如果组织做了决定,这个被审判的对象就变成了“组织”。会有更高的社会动荡。
所以,机师的选择,其实是没有选择。他已经被置于了这场危险的关键环节,只能选择承担更高组织的罪恶。而他本身为国家机器的一员,就象他自己说的,他把所有一切都作为了“武器”,而他必须是臣服于武器所在的设置体系。
电影的妙,在表现的这位机师的性格特征上的妙。行为端正,逻辑清晰,正气凛然,一典型的正面形象。爱国,爱组织,爱家。在整个庭审中,没有任何感情和情绪在他的脸上。即便是看到受害者的家属的痛苦哭诉,和以痛苦的眼光与机师的脸和目光正面对峙,但我在机师的脸上也没有看到任何共情。
审判庭很克制,或者是电影很克制,只放了一位受害者家属代表,没有放更多的去渲染情绪。因为我觉得电影和审判长和女律师一样都是有隐喻的,他们倾向于说明背后一个更大的现象——在更大,更理性,更高科技,更广泛的空间中,谈人性,谈幸福,谈生命,其实都是无力的。这时候,人扮演的都是武器或工具而已。
但我们又必须尊重自己做为工具的这一事实。尊重给我们创造还算是自我拥有幸福感的这个时间和空间。所以,当环境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会去做需要的事,去做我们需要的担当。——这就是理性。
所以,机师很理性地选择了以164名乘客保全了7万人的性命,并坦然陈述了他的理由,这是他想清楚了的选择。当然,这是他代替他的组织做的选择,他理性地选择了承担他的选择的结局。即使他的国家让他犯上“罪名”,他也愿意。
电影中,女律师有一个问题问机师:
问:如果你的妻子和孩子在飞机上,你还会不会这样选择(击落客机)?
那一刻,我在想,这残忍的一个问题。真正在公众面前拷问你的人性,在理性和感情之间的选择,然后可以把你置于道德和法律的双向尴尬之地。因为,机师的妻子,和父母,公众,都坐在法庭里。
机师回答:我不知道。
——霎那时,我如释重负。
——好机智的机师。
果然,女律师答:你很聪明。
很多行为没得选,但结果有得选,结果也不是自己选的,是别人选的。就如这场《审判》。
这部电影,给了我很大的一个感受是:立场。
如果你必须选择一个立场?你如何选择?
我有个朋友,很有意思,有一次讨论教育,讨论对孩子的要求。他说,他对他的成年孩子的行为的唯一要求:是不犯法(规定)。
也是,当没有立场的时候,就选择这个国家最高权威机构的立场。
苏格拉底说, “正义要求自己必须服从母邦的命令。如果你不能说服你的母邦,你就应该按照它的命令行事,忍耐地服从它加于你的任何惩罚。”
我觉得亦是一个观点。
此次影评由四位「云陪审员」共同创作????⚖️
【案情概述】
恐怖分子劫持了一架民航客机,逼迫机长将目的地设往一座坐满了观众的运动场。在紧要关头,一名德国战斗机飞行员不顾上级指令,在民航机撞向体育场前先行将其击落。他拯救了数万名无辜的观众,却牺牲了飞机上所有的乘客,因此出庭受审。
【48小时临时云陪审团成员】
@赛博海狗丸(赛博)
@杏备老用师号(杏老师)
@没有人给她写信的墩子(阿墩)
@是海盐也是风月(海盐)
【陪审员们交换意见】
—-控方发言时—-
海盐:
那个女检察官挺烦人的气死我了血压升高
赛博:
女检察官明显诱导性提问,但都被辩方拉律师轻松化解,“您本人负责疏散吗”(帮证人解围);“被告负责疏散吗”(递进)“飞机靠近时球场坐满人的事实被告能改变吗”(既定结果无法避免)。
但与此同时,女检察官的发言非常契合自然法精神,电车难题及其衍生问题、水手抛人案、连体婴案、器官移植案等经典案例引用得恰到好处。在曾经因为盛行实证主义而犯下滔天罪行的德国,这样的陈述直指人心。
—-辩方发言时—-
杏老师:
我同意拉律师的观点。
海盐:
他好轻松啊拉律师!
赛博:
真的,拉律师的业务能力太强了。
举例911事件来援引“更小的恶”的论证非常精准且容易引起共鸣;
巧妙地运用“再多杀一个人也无法改变既定事实”的理论极易说服一些废死派陪审员;
用朋友紧急避险的案例,层层递进“过度严格遵守宪法原则会使恐怖分子更加肆无忌惮”的核心观点;
还利用了一些适当的「道德绑架」“如果您今天判决他有罪,如果您把一项令人怀疑的宪法原则止于此案之上,那您就以此表示——我们不准反抗恐怖分子。”
阿墩:
对,其实最打动我的就是这个「道德绑架」,如果这个事情被判决有罪,恐怖分子就可以利用宪法凌驾于我们之上。
—-判决投票—-
阿墩:
我选了【有罪】,但心里很难过。双方都有道理吧,但是我还是支持有罪,也是因为这个判决结果对之后影响太大了。这个案子的意义已经不在审判那个飞行员了!
海盐:
我选了【无罪】,那个飞行员好帅,而且我现在一点没觉得他有什么问题,我觉得他是英雄还差不多
赛博:
至少是7万正在看摇滚演唱会的观众的英雄!
海盐:
是的!
赛博:
我选了【有罪】,但基于情况危急,应当免除处罚(意味着被告可以继续担任社会工作,但对于有罪事实会被记录在案)。
实际上法官对于量刑是有自由裁量权的,而非“有罪,死;无罪,活”的二元论。
杏老师:
我选了【无罪】,它没给“但是”这个选项,所以我只能选【无罪】了,我怕选了有罪把人枪毙了!
赛博:
确实,被指控一级谋杀可不是小罪名。但确实存在判决有罪但免于刑事处罚的判例(邓玉娇案,杀死性侵者一审被判死刑,二审因夏霖律师的辩护被判有罪但免责)。
—-庭审结束后—-
杏老师:
我一度以为后面阉割了,发现后面就是没了,这留个非黑即白的尾巴,网上不是引战吗?
赛博:
如果有后续的话,就是要么被宣判无罪,检方抗诉到上一级法院,十天后开庭;要么被宣判有罪,拉律师和被告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十天后开庭。到时候陪审员就换了一波儿,有可能得出不同的结果。
当然,十天内谁能找到关键性证据(比如乘客们已经闯入驾驶舱制服恐怖分子)谁就赢面更大。
顺便一提,刑事上无罪不代表民事上无罪,即使德联邦承担赔偿金,涉事人也需在拉律师、检察院指派的监管人员陪同下向164个受害者家属逐一道歉,够他们操劳一阵的了。也希望他在此过程中能获得新的反思吧。
阿墩:
太好了,这样也能安慰到我。
赛博:
嗯!绝大多数情况下,能否达成和解取决于被告的态度,有忏悔表现并积极赔偿的更容易达成和解。
--------
赛博:
好喜欢看拉子吃瘪啊。
无论胜诉败诉,拉律师已经尽全力了,也贡献了极其精彩的辩论。更何况咱这才一审呢,还有十天上诉期,好好休息,好好准备,二审开庭又重组合议庭换一波陪审员了!这波不行还有三审!咱德四级三审制,诶,就是玩儿(中国是两审终审制)
杏老师:
哈哈哈法官特意说了不要因为对律师个人好恶影响判断
赛博:
那是不可能的,人本来就是视觉动物,我只能看拉子的同时兼顾一下公平正义嘛。
顺便感叹当事人主义比职权主义优越太多了,拉律师不穿律袍还多次打断检察官发言,搁在超级职权主义的中国早就扰乱法庭秩序罪3年以下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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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
我觉得能看出来是现今德国政坛的一个缩影,之前默克尔大量接收叙利亚难民被群嘲,这个电影能够解释德国政坛的整体态度,都是非常偏白左的,这是有一定历史遗留原因的,而且欧洲大陆的国家都整体白左。
而被告席的军人代表的是保守主义,两股力量互相抗衡钳制,我觉得也不能单纯用谁对谁错来判断,只能说这部片子拍的非常具有人文主义关怀,里面所研究的主题是我们平时思考不到的,其实我觉得DC的超级英雄电影也是这个主题,你对于其他人是否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裁决权利。
但是如果手握权力的人来说最大利益就是最正确的选择,《三体》的黑暗森林体系嘛,政治权谋还是很黑暗的,我虽然认同女检察官的一些说法,但我觉得它不能涵盖所有人,不能做到绝对公平,既得利益者还是很伪善的,很擅长用自己的一套观点教化民众。
阿墩:
我就觉得其实大部分人第一反应就是粗暴的无罪,所以才需要有这种知识的补充,完善认知。我觉得我会选有罪,离不开15年的那期《奇葩说》和电影里的检察官对我的帮助。
赛博:
是呀,你的经历、学识、走过的路,都决定着你的决定。这就是为什么德陪审员要求年龄达到25岁(中国是28岁)、非相关从事人员才能够担任,一方面需要足够的年龄阅历,另一方面就是要求陪审员拥有人民群众的朴素的价值观,不因为专业素养过硬而丧失最起码的人性。
阿墩:
我也是这个想法,要足够的年龄阅历和思考能力,以及人性。
赛博:
这就是影片的意义所在!没有所谓绝对正确的选择,引发思考和自我剖析,避免二元对立、非黑即白的思维模式,这就是远比对错更重要的答案。
【最后】
感谢参与此次合议庭评议案件!本次云庭审由真人真事改编,没有赛博人因此被判刑,没有动物因此受到伤害✓
德国电影《审批》,拍摄的是关于道德困境的问题,你是否会为了多数人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拍的怎么样是其次,引发的思考和讨论是最主要。电影放到片尾会暂停放映,让观众投票结尾,最后当然两种结果都会放。提出一个问题,引发一种讨论,带来一层思考,这是电影的价值所在。导演说,在剧院表演的时候,一半观众选择无罪。在电影院上映的时候,85%的观众选择无罪。在绝大多数国家,都选择的是无罪这个选项。我选择的是有罪。
拉斯·克劳梅其实一开始是学摄影的,后来上大学要选专业了,发现导演专业特别难考,他就想:到底有多难呢?就去考了,结果没想到居然被他考上了。“考上了就觉得这是个很大的荣耀啊!那就做导演吧。”
他自己导演的第一部作品是一部短片,非常差,差到老师威胁说,如果再这样就只能把他除名。“在这之后,我觉得应该认真做导演了,一拍也就无法收拾了。”
大家一定很好奇,拍了《审判》的他自己会如何选择呢?
他说他问过剧本的作者,作者的选择是:有罪。但是“希望之后国家可以赦免他”。那些因他而死去的人需要他付出代价,而他救了人也需要得到肯定。
我则问了拉斯·克劳梅如果他是那个飞行员会怎么办?
“这是一个好问题!如果我自己处在那个位子上的话……从道德上我是认同飞行员的选择的。只不过尽管如此,法庭还是要维护法律。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把他造就成了一个悲剧英雄式的人物。”
拉斯·克劳梅在电影学院上学时曾经看了很多中国电影,印象最深刻的中国导演是王家卫和李安。
在他心中王家卫是一个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电影美学的导演,“他风格强烈到你随便看一部电影,如果它是王家卫的,只用三十秒,你就能看出来是他的。”
而李安呢,“是最棒的!”
他这次来中国,其实有两个想法,一是看能不能拍摄历史上德国人在中国的故事。二是,感觉到中国很魔幻,“我以前拍过一部科幻电影,但并不是很成功,希望可以尝试拍一下中国题材的,就像《迷失东京》一样。”
拉斯·克劳梅表示,《审判》在全世界放映大多数观众的选择都是“无罪”,他印象中很少的几次观众选择飞行员有罪,“一次是在德国柏林的一个剧场(那时候它还是一部舞台剧),一次是在日本。”
这个结果也很魔幻。
看完《审判》,遭遇一场伦理实验。
作为经典的“失控电车假设”的升级版,一架载着164人的A320客机被ISIS恐怖分子劫持而几乎要撞向7万人体育场之前几分钟被受命伴飞的战机飞行员擅自击落的剧情设定。
这位飞行员被送上了最高法院,控方认为他应该对164人的死亡负责,不仅质疑其对机上人员生命的予夺权是违宪,坚持认为将恐怖袭击的受害者物化为武器的飞行员犯罪;而哀戚的空难家属也提供了机上乘客谋求自救的短信证据,预示着袭击事件的转机并非绝望到零。整个劫机事件从发生到坠毁一共63分钟,而在派出战机之后到飞行员按下导弹发射装置之前,国家航空紧急情况干预机制没有更多的作为,这也暗示飞行员实质是在国防部的默许之下发射了导弹。
好,问题来了。
这是一个可怕的悲剧,但是似乎没有人做错了什么。
谁该为此负责?刚走进电影院时的你,会作何设想。
这里按照出场顺序陈述各方观点。法官一开始就提示了观众不要置身事外,每个人都在场,这是互动式电影——你可以是观众席中的一员,也可以是陪审团之一,甚至可能是被告、证人、辩方律师、检察官乃至法官中的一人。当然在观影之中,被代入感很强的台词推演所诱导,最后你可能会发现你其实尝试了成为他们中的每个人。
辩方律师首先提到了“911”。同样是来自伊斯兰世界的报复,“911事件”告诉我们这整件事的后果可能很严重,164人之外可能还有7万人。在164人的死亡基本难以扭转的情况下,飞行员做了他能做的,挽救了更多人。设想一下,如果他没有按下按钮,那么可以断定几分钟之后将会有7万人消失。
而检方则搬出了“电车假设”,提出了多数人正义是否可靠,她与第一证人军方中校之间的交锋十分精彩。电影是基于每个人均是如实陈述的前提下展开讨论,设定了在每个人在面对审判时都能绝对真诚,忠于自我,而这个自我也是常人自我,不偏不倚。中校最后承认,应急小组的处理并非无懈可击,在空中交涉无果后的漫长等待中,军方没有做可能靶向地人员的紧急疏散,其实意味着对飞行员的临机决断是有默许甚至是不成文的要求的。由此可见,国防部的逻辑是,如何能在不违宪的情况下,避免一个悲剧后面更大的悲剧发生,虽然国防部长被赋予了这个权力,但不以国家或说官方意志来决定飞机是去留,是一个不言而喻的选择。
那么被告,被告又是如何定性自己的所为呢?一个典型的德式精英认为自己做了一个没有二选的决定,而且是正义的。面对检察官层层逼近的质问,可以看到他健全的人格、清晰的思路和果断的行事方式,不带模糊的感性色彩,也因此被认为是执行任务的最佳人选。他做出了复杂条件下的最优化选择,犹如被精确训练后的智能人一样。在面对检察官提出如果家人也在这架飞机上他会如何决定的问题时,他露出了人的一面,如常人一样表示:无法回答。
危机出现时,如果事件中的每个人的行为都无可挑剔,可悲剧仍然不可避免地发生,这个后果该谁来承受,该如何承受?神色寡淡的乘客遗孀,仍抱有丈夫一线生还的期望被导弹彻底击碎,不能不说他们是绝望的受害者。虽然死于恐怖分子所为却实实在在假之于同胞之手,这看起来的确无情,他们悲伤需要出口。
飞行员被委以重任,在伴飞的同时与客机上的人尝试眼神交流或无线对话但显然无果。随着时间的流逝,航线的延伸,恐怖分子的攻击意图似乎越来越明确,也许是需要地面做一些措施和决断的时刻,但地面没有反馈。一个待命,又一个待命,在经过不能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等待之后发现一切即将难以挽回,作为飞行员,唯一可以改变事态结局的人,眼看飞机犹如一个重型武器无法逆转地冲向十几公里外的万人体育场,如果你是他,会怎么做?在观影时观众常常会容易陷于感性的纠结中,一方面同情死者和他们的未亡人,但另一方面也无法指责飞行员的行为。只要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置换角色,这个按钮有几人可以肯定地说不按?
本案中,被告所为是否属于较小的恶,用较小的恶去维护多数人的正义是否经得起法律的检视和人性的拷问?一方认为他是作了恶,虽然有后面大的善,但仍然无法豁免其罪恶。特别修正案被废除也证明这一看法有众多支持者。电影开始周旋于此,并且引用了历史上著名的案例来挑战理性、法律与道德的边缘。尤其对于无法量化的生命往往因量变因素左右决策者意志从而影响最终判断,提出尖锐、无尽的追问。
宪法应该是人类理性思考的集大成者,凝练了最大程度的理性和客观性表述来界定是非并成为法理根本和国民信条。但是信条恰恰也会绑架人的意志,哪怕一开始它显得无比正确。德国宪法明示个人生命的尊严应得到无上尊重,决意断送机上164人性命的飞行员是否侵夺了他们哪怕只是最后几分钟的生存意志和权利?再看一下一直失语的机上164人,是否因为上帝的骰子掷给他们最烂的运气就不该得到正视,搭上了死亡航班的他们只能忍受这种突然被死亡,只能成为沉默的少数人,要知道他们的生命也是受宪法保护的。
从飞行员逻辑看来,这不是164人和7万人的死亡之间的选择,而是164人是否加上7万人的必然。和检察官重点援引的“电车假设”不同的是,如果不作为,多数人死,少数人活;如果作为,则相反。而本案中,如果作为,少数人死多数人幸免;而不作为,少数人与多数人都死。那些幻想最后几分钟出现奇迹的善良愿望终究只是极小概率,63分钟都没有发生的事在最后几分钟逆转的可能性不是没有——比如恐怖分子最后放弃袭击或者乘客起义成功,但理性告诉他是时候做出决定。所以他做了一个他认为对的决定,哪怕是擅自的决定。手起刀落,一切结束。
女检察官在最后陈辞中给的量刑是一级谋杀罪。
这是作恶吗,他应该被判有罪吗?
法官把审判的权力交给了观众。
这是两难选择,道德和法律面临空前的困境,一个智识的困境。电影改编自一位法学家的小说,导演拉斯·克劳梅走到幕前,他用电影手法通完成了一个尽可能闭合的逻辑链,把这个问题设计推向了极端。在电影全球巡回放映的过程中,观众一次又一次陷入争论和激辩,但往往是多数人把橄榄枝投给了飞行员,判他无罪。这看来是观众们感情用事,毕竟这意味着他们可以接受杀人无罪——一个自古以来就明法昭彰的底线,那些法学者或认同绝对法理者估计不会赞成。
在观众表决之后,导演说在如果在德国真有此案,飞行员更有可能会被判有罪,但同时得到总统特赦。当然这种可能也只是假设。
影片并没真的放弃表明立场。在观众表决之后,电影让法官宣布了陪审团的决定——无罪。理由是,飞行员着眼于多数利益的所为是完全无利己行为,应该被归为人道主义精神。体育场上的7万人严格意义上对他而言是无关人群,对陌生人施以善意、将灾害降低到最小甚至要搭上自己未来,这种行为如果算是作恶,那等于人道精神将被所谓的法理正义所裹挟,那么这种正义的正义性又在哪里。如果他的所为被认为是作恶,那么我们的道德准绳是不是又会面临再一次拷问。
其实,到了这儿,对于电影的讨论已经结束了。世事无绝对,能意识到智识的盲区、反智的对冲并警觉,即使是最严密的宪法设计也难以消除盲点,人类终究无法尽善尽美。影院里的所有人,都经历了一场审判与被审判。
再拉远了看,这部电影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更像一部戏剧,类戏剧电影。戏剧的互动性、荒诞感在这里都得到体现。全部的场景只有一个——法庭,一个充满德国理性主义的后现代建筑内,像极了一个剧场,深浅不一的灰色,气氛冷感而犀利。唯有透过背后窗户看到的街景让人稍可透气。所有的剧情演绎都是在这个额定的空间内完成,没有空间转移拉伸,唯一的只有法庭和观众席之间的镜头调度,就像我们有时在剧场里偶尔会转身转头看看其他人的反应一样。长镜头下每个人陈情时,演员也似乎面对的是坐在影院里的观众。和剧院不同的是,我们几乎可以看到演员被放大到雕塑级的尺度,脸上和肢体那怕只有一丝的微妙变化,都可以一览无余,形成极富趣味的可读性。
而导演也相对戏剧导演更有余地,比起后者在演出现场的游离态不同,他耐心地安排电影进程,用镜头左右观众的视线,并给予适当的铺垫和暗示以提供观众自主思考的机会,将必要的信息更为准确地推送到观众眼前。
这正是这部电影的狡黠之处,既可以通过电影镜头把整个叙事讲得更精准可控,观者也能感受到戏剧面对面的好处并积极投入思考,让观众隔着屏幕也能产生主观的观影感受,而实则被动。
从一入场就闷头走到黑并审慎投票到悻悻离场的笔者,不得不说刚刚看了场不一样的德国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