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演:黄轩苗苗钟楚曦杨采钰李晓峰王天辰王可如隋源张仁博苏岩张国立赵立新
类型:剧情历史战争导演:冯小刚 状态:正片 年份:2017 地区:大陆 语言:国语 豆瓣ID:26862829热度:548 ℃ 时间:2024-08-15 14: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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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到精神病院看望何小萍,医生说,大白菜冬天放在室外不会坏,移进温暖的室内,就坏了。我还在纳闷,是何小萍偷大白菜了?后来想通了这句话,就流泪了。它比喻的是一个人的精神,长年冰冷刺骨无爱,已经习惯,突然一下成英雄,变楷模,世人称赞,反而崩了。而刘峰背对何小萍把眼泪流出来,再转过脸来,握着她的手,和她说话,就是全片最打动我的片段。
之前网上流传了一篇极度丑化冯小刚的文章,说他是来自北京底层胡同世界的冯裤子,混迹于一群部队大院高干子弟中间,靠着一把鼻涕 一包眼泪,骗取同情和上位的故事。
文章里还写,某位高干子弟出面,才帮冯裤子找军区借到了坦克,于是才有了冯裤子一炮走红的中国首部贺岁片《甲方乙方》里,英达过巴顿将军的瘾那场全是坦克的戏。
然而在电影《芳华》里,冯小刚又借到了坦克,可这一次,他却不是为了逗人家笑的,他在用心讲述一个西南军区文工团的故事,还有那些被无情的国家机器和肆意的时代车轮所碾碎的善良与芳华。
“活雷锋”刘峰因为拥抱了心仪已久的女文艺兵林丁丁而身败名裂,被下放到伐木连,最后在对越战场上失去了许多亲爱的战友,还有自己的一条胳膊;“反革命”父亲死在劳改农场的何小萍,在文工团备受欺辱,看到善良人刘峰被处分也同时心灰意冷去了野战医院,在对越战场上见过太多鲜血淋漓,精神失常。
他们是故事的主人公,却是最惨的两个人物,有个人性格的原因,也因为他们一个父亲是木匠,一个父亲死在了劳改农场。严歌苓亲自改编的剧本,她很少在她的作品里直接讲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和阶级斗争,但一切,都在不言之中。“红色江山都是我们家打下来的,溅你身水怎么了,怎么了?”,溅你身水这四个字,可以自由替换。
与之相反,当年在文工团里欺负何小萍的高干子弟们,则在开放的大潮中,穿牛仔裤戴太阳镜躲小黑屋里听邓丽君,最先嫁出去国门,军区副司令的儿子出了文工团摇身一变就是地产商,忙着在海南拿地搞地产,然而木匠的儿子多次立功的战斗英雄,转业了老婆跟货车司机跑了、做小生意还要被联防办扣车讹钱,然而不知名17岁的小战士满身烧焦,连果丹皮都没吃过。
你当然可以把这视作是胡同串子冯裤子对大院子弟的恶毒攻击和倒打一耙,但你无法否认,那一切,都曾经发生过,并且至今仍在发生着。
在《芳华》里,虽然故事叙述者萧穗子(实际上就是严歌苓自己),但一看便知,其实冯小刚是站在刘峰和何小萍的立场上来讲的,这一次,他又回归了冯裤子。假若当年若不是哭天抹泪博取了高干子弟圈的同情借来坦克赢取了贺岁片的胜利,也许今天的冯裤子就是又一个刘峰呢,谁让我生来就是冯裤子,而不是军区副司令之子。
要感谢冯裤子,幸好还有冯裤子,愿意用饱满的故事、用心的改编(金马奖最佳改编剧本)、油画般的调色、扎实的长镜头和场面调度、恰到好处的隐喻(毛主席像游行下抓逃跑的猪,主席画像换成了可口可乐广告),用心讲述那些逝去的善良与芳华。
对越战争一直是官方宣传中的禁忌,所以以前出差在南宁,见过许多对越战争的老兵,军装整齐,挂满勋章,在省府门口站成一排,讨要说法。因为这段战争历史被隐去,他们的待遇也成空文。
现在回想,那一排老兵中,或许就站着刘峰。也或许,活雷锋不愿意给国家添麻烦,也未可知。
《芳华》因某些原因被要求删减,推迟档期,而对中国的运转毫不知情的无知群众就喜欢指责冯裤子炒作。
冯裤子本来没必要趟浑水,他可以心安理得地拍《非诚勿扰》1到18集,我是冯裤子,接地气赚钱并没错。然而,他拍了《1942》讲述民族苦难、国民性和中国几千年来官僚体制的冷漠无情;他拍了《我不是潘金莲》,愚蠢而紧张的各层级官僚体制如何把一个离婚妇女的小事,逼成了天大舆情,以及舆情管理这种看似灭火其实是玩火甚至点火的治理思路的反思;他如今又拍了《芳华》,记录那些领袖任性和历史肆意的时代下,每个个体被车轮碾碎的芳华。
幸好还有冯裤子。
然而足以鄙视冯裤子的高干子弟在做什么呢,王朔跟韩寒抢徐静蕾还自以为英雄,写了一些看似宇宙奥秘其实不知所云骗稿费的东西;陈凯歌迷上了拍神仙打架,然后是道士,最近是妖精;郑晓龙拍《甄嬛传》,一个高级版的《还珠格格》,可还是《还珠格格》。语言艺术大师的儿子热衷于鼓捣穿奇装异服的网络辩论赛捞钱,还要配上“底色悲凉”。
第六代导演呢,有人忙着买春,有人忙着离婚,有人忙着如何把电影拍成高级广告。
这简直是莫大的反讽,被你们讥笑和嘲讽为冯裤子的人,却在顶着压力讲述政治、历史、战争、民族、体制、青春、荒诞、人性、阶级、芳华,而你们还有何脸面嘲笑冯裤子?
不过,冯小刚似乎在《芳华》里也讲述了这样的故事,对越战场上献出生命换回胜利的,恰恰是从小没摸过枪的小战士,而不是从小就跟随父亲在军区靶场打靶无数的文工团女报幕员。
冯裤子万岁。
个人公众号:古尔齐亚
时常都感到冯小刚的诚惶诚恐与自相矛盾。就像他经常语出惊人,但又常常很快认怂,内里其实异常谨小慎微,胆怯又不安。
《芳华》如是。
相比王朔坦然揭露自己青春的狼狈,姜文在《阳光灿烂的日子》中用vo点明回忆总有自我欺骗与自我美化的嫌疑,冯小刚的胆怯,是在于不太愿意承认过往的不堪,希望用感性、暧昧来消解一切,留下“岁月静好”的样子。
《芳华》说是要怀缅青春,但冯小刚真正要怀缅的只是那些青春靓丽的女性,这是他当年可望而不可及的美好。所以这部电影中的女性几乎没有什么坏人,但凡有一些遭人诟病的行为,比如林丁丁对刘峰的伤害,便马上以穗子这个第三者角度的旁白补充道:“后来,我终于理解(明白)了……”。一切行为都被理解、原谅了,剩下的只有泳池和舞蹈室中摇曳生姿的曼妙身影,风华正茂自不待言。
冯小刚擅于隐藏这种人性的“狼狈”,一如隐匿自己的不堪,就像那个塞了海绵的胸罩,虽然原著中说明了胸罩属于何小萍,但在戏中这段却被暧昧处理了。冯小刚坦言是因为怕令何小萍这个角色显得“负面”,遭到伤害,但其实何小萍在胸罩里塞了海绵,才显现出了她在整个大环境中的自卑和不安,这远比三番四次嘲笑她的体味要有力得多。但冯小刚害怕将这种“狼狈”公之于众,反而何小萍偷了军装去拍照他就大书特书,因为事件的背后有何小萍与父亲的感情线——只要感性上取得共鸣,便令他不再害怕行为本身的“问题”,这是冯小刚电影里一直以来的逻辑,所以他向来热衷用煽情的通俗技巧来营造共鸣,而从不是揭露人性。在感性上获得认同,是他致胜的武器,也是令他感受到安全的砝码。
戏中的男性角色们其实也一样。穗子爱慕的陈灿接受了穗子的金项链做金牙,最后却还是选择了门当户对的郝淑雯,这个可能是“渣男”的红二代角色在电影中被处理得相当模糊和面目不清,几乎没有什么深入讨论的空间,剩下的只是他爬上坦克举起小号吹响的优美身姿;原著中写刘峰的手摸到了林丁丁的胸罩扣子,林丁丁大喊了“救命”,但在冯小刚的电影中,这段也被隐匿改写了,刘峰这种人性化的举动在冯看来是又一种“不堪”,刘峰在电影中是遭人诬陷的老好人,他太好太善良了,一切都只是打落门牙和血吞,导演冀希望令观众对其产生同情,这是另一种冯氏通俗剧的情感认同。所以到最后,刘峰的一切悲剧似乎只是时代的无奈,其只能选择默默接受,一切都云淡风轻。
我并不怀疑冯小刚缅怀青春的真切,甚至乎他这种对于青春的过分美化我也觉得无可厚非,因为他一直是一个通俗剧导演(虽然他觉得自己是在拍一部个人作品或艺术电影),从未是一个锐利的批评家、观察者或作者,他习惯于逃避复杂或负面的人性,他崇尚的是“卖惨”“温情”式的商业逻辑,许是他长期以来的创作习惯和性格使然,就像到了结尾处他一如既往地开始了过犹不及的渲染悲情和大段大段配乐衬底的用力煽情,虽然我十分抗拒这种《唐山大地震》式的催泪方式,但这无疑是是冯在处理电影高潮时最相信的金科玉律。
但在《芳华》之中,这种方式却发生了某种尴尬(一如《我不是潘金莲》),矛盾之处在于这两部电影无法逃避的时代和社会背景,在《芳华》之中人物有着无法逃避的政治属性(文工团),人物的命运几乎都被时代(政治事件)牵连,而他在美化人物和其背景之余,在处理真正的时代议题时却战战兢兢,想躲避一切这方面可能深入的讨论,排除立场,只希望将一切诉诸于情感。电影中有意思的一场戏是刘峰在海口遭到警方刁难,乍一看似乎冯不再逃避和隐匿,具备了某种现实主义的批判性。但戏中其实聪明地安排了红二代郝淑雯为刘峰出气,怒骂了一句“草泥马”,就像《我不是潘金莲》中塑造了几位高山仰止的清官,意在证明一切都是下面的官僚执行不力,依然是绝对的政治正确。这正是冯每次触碰现实议题,总难免遭受批评的原因,因为他看起来那样暧昧不明,立场混乱,让人觉得骑墙。但其实冯一直无意探讨现实,《我不是潘金莲》的故事与刘峰在警队遭受的不公一样,在冯的思维中都不过是一种“买惨”式制造戏剧冲突和引发共情的戏剧逻辑,仅此而已。
所以我可以想象冯一再遭遇到审查上困境的尴尬和不安之处,毕竟他已经如此小心翼翼,几近温吞。这当然与他希望向观众和评论人证明他不止是一个商业片导演的野心不无关系,他想触碰现实议题,一如他频繁放炮一样,是想证明自己的勇气,但他表面是一个无所畏惧的老炮儿,内里却是一个诚惶诚恐、极度缺乏信心和安全感的人,这是他的矛盾之处,也是作为导演始终无法修正的问题。
这也导致了《芳华》在人物塑造上的单薄,躲避对时代的真正讨论,使得这些人物始终缺乏立体和深度,而只是耽溺于某种美化后的情感之中,不无虚假滥情的嫌疑。尤其是作为时代受害者的刘峰和何小萍,在电影中也只是限于在简单的唏嘘中咏叹,平淡过完一生,将他们的命运就此一笔带过了。
值得一提的还有《芳华》在叙事上的视点混乱,以穗子的第三角度出发,却完全没有塑造好穗子与主角(刘峰及何小萍)在情感上的关系与连结,各自发展,只靠旁白来填补。穗子看起来像是完全不关心刘峰和何小萍的局外人,由她出发去讲这个故事也就失去了意义。就像何小萍交待穗子要告诉林丁丁,我一辈子也不会原谅她,但一切跟着就没有了下文。在穗子的世界里,其实只关心陈灿与郝淑雯他们三人的三角情感关系。
说起来这一切不就正像冯小刚的视角么,他拍这部戏其实也只是在乎通俗角度的情感共鸣,并非真正要去关心像刘峰和何小萍这样的悲剧人物或时代议题,在那场很多人为之一哭的文工团解散晚宴上,在驼铃歌的反复咏叹中,是没有刘峰和何小萍两人的,他们就像从不属于文工团一般,在这部文工团的情怀诗中,看似是主角,其实不过是被边缘化、负责“卖惨”的角色罢了。
我不否认《芳华》是近几年冯小刚相对最出色的一部作品,但他的局限其实依然如故。在一片赞誉声中,也许他愈加意气风发,愈加自信,觉得可以再拍若干部勇敢的“个人作品”,但予我而言,他始终无法完全诚实的面对自己,始终战战兢兢,他的“勇敢”也不过是再拍一部通俗剧让大家哭一场罢了。
补充一点:许多人都觉得冯躲避对时代的讨论、暧昧是源于审查,那我们在这部戏中究竟应该如何去看待刘峰和何小萍的悲剧呢?如果时代和国家都没有错(不能说不让说),错的只是小团体(文工团),但冯又将文工团里的所有人原谅、理解、美化,那刘峰和何小萍的“惨”就单纯是“惨”,是《唐山大地震》一般的天灾,那我们在电影中因对二人“惨状”的渲染而滋生的同情、悲切,我们到底是在同情些什么呢?我们的同情是否有些伪善?是否是逃避了真实,只是被单纯的通俗剧技巧煽动的自我感动呢?我不愿意说得太过露骨,如果无法触及时代的真实探讨,至少应该让“人物”是真诚而非矫饰的(即便是他们的痛苦)。文工团里的人伤害漠视刘峰和何小萍,但文工团解散时大家痛哭,电影意在煽情,有观众在文工团的离别宴席中感动,那我们又在感动些什么呢?虽然冯小刚在电影中美化原谅了这些人,但在故事中这些人不正是两个悲剧人物的施暴者,或像穗子一般,是对他们的痛苦无动于衷的看客吗?受伤害的人被忽略就算了,还要自我感动,我想问:有什么值得感动呢?是否有些虚情假意呢?所以我并不觉得这些电影的缺陷和审查有什么关系,因为冯小刚无意要拍时代、也无意要关心真正的悲剧人物,他只是需要营造一种情绪、共鸣,来制造通俗的、普罗大众的情绪宣泄,这是他的电影一以贯之的目的,只是他想美化记录的青春正好触碰到了一些时代背景而已,觉得他有什么言外之意,或是表达在审查中遭受了多少委屈,对我而言都是大家对他的误会。
青春野蛮
胡越的故事国语
猛鬼殿4
牛油果的硬度
一曲秦腔
豪客
A political thriller.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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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到精神病院看望何小萍,医生说,大白菜冬天放在室外不会坏,移进温暖的室内,就坏了。我还在纳闷,是何小萍偷大白菜了?后来想通了这句话,就流泪了。它比喻的是一个人的精神,长年冰冷刺骨无爱,已经习惯,突然一下成英雄,变楷模,世人称赞,反而崩了。而刘峰背对何小萍把眼泪流出来,再转过脸来,握着她的手,和她说话,就是全片最打动我的片段。
冯小刚的《芳华》是穗子朱唇皓齿咬破的西红柿,是练功房里低鸣的大提琴,是泳池旁戏水女孩儿们湿漉漉的乌发和男孩面前着急收衣裳时的娇羞,是深夜里不曾捅破薄纸的青春男女,往灯外围一圈红纱布,让毛绒绒的灯光变成罗曼蒂克的红,听邓丽君靡靡之音。
冯小刚给了自己的芳华最大的善意。尽管有长达6分钟的战争长镜头,冯小刚似乎更迫切记录的是那些致敬青春的画面,他曾在文工团里做美工幕后,远远能看到翩翩起舞的文艺兵,在自传里,他曾写道:
“她的长相我已经记不清了,印象最深的是她的脖子十分的光洁,光洁的颈部优美地立在军装的小翻领中。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光着脖子空堂穿上军装,把军帽塞进军挎包里的走出军营。严格地说,这种着装是不合条例的,但看上去楚楚动人。现在只要是提到性感这个词,我首先想到的画面就是以上的描述。直到今天我都想为这样一个细节拍一部电影,抒发多年来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女兵情节。”
或许正因为此,冯小刚镜头下的文工团红楼仿佛大观园,女孩子们,被加上了一层贾宝玉般的滤镜,纵然耍小性子小心机,也是可爱的,也是情有可原的。他承认创伤,却不愿有更写实的收场,主角们都有比小说里更温暖的结局,仿佛那一代人的芳华,就这么随着清丽的镜头凃写了记忆,抹平了悲伤。
触碰
严歌苓的小说原名,叫你触摸了我。冯小刚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不行,活雷锋的触摸事件,太敏感,恐怕不能过审。于是改叫《芳华》,芬芳的气味,华丽的色泽,一如导演回忆里的青春。
电影里黄轩饰演的刘峰,是对同志如春天一般温暖的社会主义暖男,是人民的标杆活雷锋。小说里的刘峰相貌能打五六分,圆脸浓眉单眼皮,肤色细腻白净,身高一米六九。他心灵手巧,做木匠是木匠,做铁匠是铁匠,电工也会两手,自知不重要,却用无数不重要的小事很快在文工团里证明了自己的重要。
细皮嫩肉的林丁丁,有种上海女子天生自带的娇嗲,在电影中梨涡浅笑,走几步使不得,娇贵得脚上长泡,书里更是”天生“轻伤,尽一份本职就是英勇。想必在刘峰心中,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样的女子平日说话还带几分天真,撒几分娇,对男孩的殷勤半推半就,自然讨喜。
刘峰对丁丁的好,丁丁不是不知道,那时的好感不方便明说,刘峰就把面团揪成一个个小驼儿,填上芝麻糖,做成甜饼,为了请丁丁一个,请了同屋里所有人。丁丁不止是刘峰面前那个有点天真孩子气的丁丁,丁丁做着跟大多数文工团女兵一样庸俗的梦,找一个首长做儿媳。她在两块手表之间轮流倒腾着,送上海表是宣传部摄影干事,送摩凡陀的是门诊部的医生,表的上岗时间取决于追求者的到访时间。
直到刘峰的触摸。在舞美库房里,刘峰邀请丁丁看自己给炊事班马班长结婚打的沙发,丁丁和“其他女性一样,跟任何男性相处,只要不讨厌他们,就会来点儿小调情”,她的娇嗔和有意无意的糊涂给了刘峰错误的信号。
刘峰的拥抱让活雷锋下了神坛。与电影里被旁人发现不同,书里的丁丁是喊了声救命逃离了舞美库房。丁丁并不是嫌弃刘峰,只是感觉到幻灭。书中说道,就仿佛刘峰一直展现于世人的超我(superego)是那么完美,可那么一瞬间,发现了他掺杂着自我和本我。刘峰吃破烂饺子,给北京同志背礼物,栅栏里猪跑了追猪,都那么的理所应当,因为他本来就是英雄,是好人,而突然间"人设"崩塌,就像唐僧耶稣有了七情六欲,值得口诛笔伐。他的真情被误会成下作,保卫干事坚定认为刘峰是想触碰丁丁脊背上胸罩的纽襻。批斗大会上,刘峰自个儿反省,“表面上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茅坑,臭的招苍蝇,脏的生蛆”。
刘峰被赶到了伐木连。走之前纸壳箱里装着的标兵证书、奖状、锦旗,一股脑要扔出去,何小萍看了又看,感叹全是好字啊。那时的刘峰已经不屑于这些好字了,对他来说,是莫大的讽刺,这些用前半段青春累积下来的“好”是那么的虚伪,他忙乎着给大家贡献了那么些真情,可他索取那么一点点的真情落得了这般下场。
那时的何小萍,人生里从没有收到过好字。电影里的小萍为了给还未平反的父亲寄一张军装照,偷了丁丁的军装去照相又悄悄地还回来了。书里的小萍小时候随着母亲改嫁就成了拖油瓶,在继父家里,母亲是不敢宠她的,小萍想要一件母亲的红绒线衣,母亲掴了她几记耳光,说她长大了再给她,她几乎是奔着红绒线衣长大的,可是三年后,红绒线衣在继父的主张下给了妹妹。书里的小萍偷来了红绒线衣,拆成线头,烧一大铝盆黑水,硬生生地把红绒线衣染成了黑色,再悄悄地穿上。书里并没有偷军装照相的情节,但并不矛盾,小萍是不敢向任何人要的,她的人生缺乏最基本的善意。
刘峰的触摸拯救了她。那是在文工团的舞蹈排练里,男女伴舞有几分假公济私的缠绵,没有人愿意托举小萍,刘峰自愿跟嫌弃小萍的朱克换了位置。书里写到,“他的触碰是轻柔的,是抚慰的,是知道受伤者疼痛的,是输送了私人同情的,因此也就绝不只是一个舞蹈的规定动作,他给她的,超出了规定动作许多许多。他把她搂抱起来,把她放置在肩膀上,这世界上,只有她的亲父亲那样扛过她......让她感到安全踏实,感到被宝贝着,感到,那一会儿她是娇贵的,是被人当掌上明珠的。”
“那时候恋爱是件漫长的事,似乎滋味太好了,一下子吞咽首先要腻死,其次是舍不得,必须慢慢咂摸,慢慢地品。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可以是性部位。从两只手打颤带汗地握在一起,到肌肤和肌肤零距离厮磨,往往是几个年头的历程。”
车马邮件都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的年代,触碰成了一辈子的赌注和惦念。刘峰因为触碰林丁丁,被派到了前线,几乎抱着求死的心,断了一臂,多年后仍然惦念着林丁丁。镜头里的刘峰看着郝淑雯递过来的丁丁远嫁澳洲发福的照片,眼里仍是温暖。书里的刘峰看到丁丁照片时,脸上是静静的微笑,穗子后来回想,他断是看不清的,为什么不带上老花镜?或许他其实并不想看清现在的丁丁。他只要丁丁安好,只要丁丁永远是那个梨涡浅笑,我见犹怜的稚气女孩,容不得岁月让她老去,只愿她得天独厚朱颜不改,才不枉自己过去轰轰烈烈投入的青春和深情。
生病与英雄
生病在《芳华》里反复出现。小萍是喜欢生病的,在教条而刚硬的社会里,只有生病才有了多余的温情。幼年的小萍只有把自己折腾得发高烧,才能换来母亲的拥抱。小萍甚至嫉妒林丁丁那断不去的小病,楚楚可怜,才能引来分外关心。
小萍依赖着生病把自己从看不懂的世界推开。她潜意识里以为,如果刘峰不配做英雄,那么英雄或许不值得稀罕。刘峰走后,小萍偷偷换了体温计,用装来的高烧拒绝了领舞机会。可是生病的是这个世界。团长知道她的装病,反而借机宣扬,小萍同志轻伤不下火线,带病领舞,鼓舞士气。再后来,被利用完宣传价值的小萍,被下派了战地当护士,书里写到一次拯救伤员的行动中,小萍用裹尸布缠着昏迷的战友爬了一公里路。等小萍醒来,报纸上是一个陌生而好看的女兵照片,手指尖捏着一枝野花,花瓣似乎挠痒了她的嘴唇,照片旁写道“战地天使何小萍”,门外挂着大横幅“响应军区号召,向何小萍同志学习”。何小萍慌了神,一辈子被作轻作践的她不懂如何饰演一个报纸上的陌生女人,她在恍惚间为无数崇拜者写了签名,握了许多双热切的手,背着别人撰写好的演讲稿。我猜她或许有那么瞬间想起了刘峰,刘峰当标兵的时候,在摔下神坛之前,是不是也这么被人热情地崇拜过,期盼过;这么多双伸向她的手,有多少是伸向那报纸上明媚的战地天使,又有多少是伸向那曾经整个文工团都不愿触碰的何小萍。何小萍精神分裂了:“我不是你们要找的人,我离英雄差太远。”
一个英雄我方唱罢你登场的时代,集体主义追求的是如阿波罗般完美的神,文工团是让士兵们望梅止渴的宣传机器。而那个挨打也要穿上红绒线衣,往乳罩里用粗针麻线填上搓澡用的海绵的何晓萍,离”英雄“差太远。她和为林丁丁驻守在文工团放弃大学进修机会的刘峰一样,他们都是有着七情六欲的狄奥尼索斯,烟火人间流年太美,不忍错过。
尾声
冯小刚就像不愿苛责林丁丁的刘峰一样,给了镜头里的每一个女孩善意的归宿。他没有提到林丁丁是怎样果真给将军当了儿媳,却被全家嫌弃没文化,离婚嫁给了海外的潮州饭店老板,又二度离婚,最后在澳洲大城堡房子里当香港富豪孩子的保姆,教他们唱华语山歌。他没有提到郝淑雯明知是穗子情书往来半年的意中人,却出于嫉妒用主动钻进蚊帐的方式赢取了胜利,最后嫁给他人成了富太太,却过得不幸福,也结束了婚姻。他没有提到刘峰是不愿意”欺负“小萍的,他们互相搀扶,相依到老,他心里还留恋着那个林丁丁。
岁月像一张温柔的大网,选择性地过滤了那些黑暗冷冰冰的故事,放大了那些温暖的色泽。平凡之人或许无法抵抗时代的洪流,无法选择相逢于战火纷飞或是盛世太平。但每一代的青春都有相同的印记,你们的邓丽君是我们的周杰伦,每个男孩心里都有一个林丁丁。
愿流年可忆,未来可期。
之前网上流传了一篇极度丑化冯小刚的文章,说他是来自北京底层胡同世界的冯裤子,混迹于一群部队大院高干子弟中间,靠着一把鼻涕 一包眼泪,骗取同情和上位的故事。
文章里还写,某位高干子弟出面,才帮冯裤子找军区借到了坦克,于是才有了冯裤子一炮走红的中国首部贺岁片《甲方乙方》里,英达过巴顿将军的瘾那场全是坦克的戏。
然而在电影《芳华》里,冯小刚又借到了坦克,可这一次,他却不是为了逗人家笑的,他在用心讲述一个西南军区文工团的故事,还有那些被无情的国家机器和肆意的时代车轮所碾碎的善良与芳华。
“活雷锋”刘峰因为拥抱了心仪已久的女文艺兵林丁丁而身败名裂,被下放到伐木连,最后在对越战场上失去了许多亲爱的战友,还有自己的一条胳膊;“反革命”父亲死在劳改农场的何小萍,在文工团备受欺辱,看到善良人刘峰被处分也同时心灰意冷去了野战医院,在对越战场上见过太多鲜血淋漓,精神失常。
他们是故事的主人公,却是最惨的两个人物,有个人性格的原因,也因为他们一个父亲是木匠,一个父亲死在了劳改农场。严歌苓亲自改编的剧本,她很少在她的作品里直接讲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和阶级斗争,但一切,都在不言之中。“红色江山都是我们家打下来的,溅你身水怎么了,怎么了?”,溅你身水这四个字,可以自由替换。
与之相反,当年在文工团里欺负何小萍的高干子弟们,则在开放的大潮中,穿牛仔裤戴太阳镜躲小黑屋里听邓丽君,最先嫁出去国门,军区副司令的儿子出了文工团摇身一变就是地产商,忙着在海南拿地搞地产,然而木匠的儿子多次立功的战斗英雄,转业了老婆跟货车司机跑了、做小生意还要被联防办扣车讹钱,然而不知名17岁的小战士满身烧焦,连果丹皮都没吃过。
你当然可以把这视作是胡同串子冯裤子对大院子弟的恶毒攻击和倒打一耙,但你无法否认,那一切,都曾经发生过,并且至今仍在发生着。
在《芳华》里,虽然故事叙述者萧穗子(实际上就是严歌苓自己),但一看便知,其实冯小刚是站在刘峰和何小萍的立场上来讲的,这一次,他又回归了冯裤子。假若当年若不是哭天抹泪博取了高干子弟圈的同情借来坦克赢取了贺岁片的胜利,也许今天的冯裤子就是又一个刘峰呢,谁让我生来就是冯裤子,而不是军区副司令之子。
要感谢冯裤子,幸好还有冯裤子,愿意用饱满的故事、用心的改编(金马奖最佳改编剧本)、油画般的调色、扎实的长镜头和场面调度、恰到好处的隐喻(毛主席像游行下抓逃跑的猪,主席画像换成了可口可乐广告),用心讲述那些逝去的善良与芳华。
对越战争一直是官方宣传中的禁忌,所以以前出差在南宁,见过许多对越战争的老兵,军装整齐,挂满勋章,在省府门口站成一排,讨要说法。因为这段战争历史被隐去,他们的待遇也成空文。
现在回想,那一排老兵中,或许就站着刘峰。也或许,活雷锋不愿意给国家添麻烦,也未可知。
《芳华》因某些原因被要求删减,推迟档期,而对中国的运转毫不知情的无知群众就喜欢指责冯裤子炒作。
冯裤子本来没必要趟浑水,他可以心安理得地拍《非诚勿扰》1到18集,我是冯裤子,接地气赚钱并没错。然而,他拍了《1942》讲述民族苦难、国民性和中国几千年来官僚体制的冷漠无情;他拍了《我不是潘金莲》,愚蠢而紧张的各层级官僚体制如何把一个离婚妇女的小事,逼成了天大舆情,以及舆情管理这种看似灭火其实是玩火甚至点火的治理思路的反思;他如今又拍了《芳华》,记录那些领袖任性和历史肆意的时代下,每个个体被车轮碾碎的芳华。
幸好还有冯裤子。
然而足以鄙视冯裤子的高干子弟在做什么呢,王朔跟韩寒抢徐静蕾还自以为英雄,写了一些看似宇宙奥秘其实不知所云骗稿费的东西;陈凯歌迷上了拍神仙打架,然后是道士,最近是妖精;郑晓龙拍《甄嬛传》,一个高级版的《还珠格格》,可还是《还珠格格》。语言艺术大师的儿子热衷于鼓捣穿奇装异服的网络辩论赛捞钱,还要配上“底色悲凉”。
第六代导演呢,有人忙着买春,有人忙着离婚,有人忙着如何把电影拍成高级广告。
幸好还有冯裤子。
这简直是莫大的反讽,被你们讥笑和嘲讽为冯裤子的人,却在顶着压力讲述政治、历史、战争、民族、体制、青春、荒诞、人性、阶级、芳华,而你们还有何脸面嘲笑冯裤子?
不过,冯小刚似乎在《芳华》里也讲述了这样的故事,对越战场上献出生命换回胜利的,恰恰是从小没摸过枪的小战士,而不是从小就跟随父亲在军区靶场打靶无数的文工团女报幕员。
冯裤子万岁。
个人公众号:古尔齐亚
2017年9月17日晚,严歌苓编剧、冯小刚导演的电影《芳华》在北大百年讲堂进行点映。这是《芳华》正式公映前第一次公开放映,笔者有幸到现场观看。作为原著党,看完后觉得不过瘾。与小说相比,电影改编了很多。文字与影像确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同时限于种种现实考虑,呈现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景象。首先要说的是,电影拍得很好,值得一看。
对比一下电影与小说,可以列出很多不同之处,先挨个列一下:
1、基调不同:小说以“触摸事件”为核心,来反思当时环境对人性的压抑,以及事件发生后刘峰和四个女兵不同的命运走向,电影则更多表现出对集体主义生活中的女兵、男兵群体的浪漫想象,对集体主义的怀恋情绪过于浓郁。小说重点在反思集体主义生活对个体的伤害,对情感的压抑。电影中男兵、女兵生活化的场景表现,像一个两小无猜的大观园,其中隐含的人与人之间的紧张、对立减少了,尤其是小说营造的禁欲主义的气氛没有了。
2、主角变化:电影是以何小萍(小说中叫何小曼)和刘峰两个人的故事为主线的,一开头是刘峰把新兵何小萍接到团队,情节发展也是以二人为核心,最后以二人互相依靠的镜头结束。而小说中的主角是男兵刘峰和四个女兵,即何小曼、郝淑雯、林丁丁和萧穗子,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各自不同的命运,共同构成了不同色彩的“芳华”,都是故事的主角。电影对四个人最后命运走向交代也比较匆忙。
3、林丁丁性格、命运的改变:在小说中,林丁丁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她最大的梦想是嫁给一个部队高官子弟。林丁丁经常生病,但还坚持正常演出,老是得到嘉奖,得到“轻伤不下火线”之类的夸奖。她是“触摸事件”的当事人,正因为她的一声大叫,改变了刘峰后半生的命运(电影中的她没有大叫,而是被路过的两个男兵撞上了)。她是一个花瓶式的人物,她最大的梦想是嫁给军队高官做儿媳。最后她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但在大家庭里并不受待见,结婚又离婚。之后,她跟随一人到国外开了餐馆,当了老板娘。再往后,又离婚回国,给别人看房子为生。在电影中,她嫁给了澳洲的一个富商,身材从苗条变成臃肿,最后也没有再跟其他人发生交集,这跟小说相比弱化了很多。当然,因为在电影中,她成为次要角色,可能是导演觉得没必要着墨太多的缘故。
4、萧穗子命运改变:萧穗子是小说中的叙述者“我”。萧穗子与部队男兵偷偷摸摸地谈恋爱,她给他写了大量书信,却连手都没敢拉。这时另一个女兵——郝淑雯出现了,萧穗子居然敢谈恋爱,萧穗子居然敢跟那个男兵谈恋爱,萧穗子谈恋爱本来是自己的事,却在郝淑雯心里激起强烈的嫉妒之情。在郝淑雯的怂恿下,男兵将萧穗子写给他的情书全部上交领导,领导看后大为震怒,对萧穗子展开批判,给她定性是“用资产阶级情调引诱和腐蚀革命同志加战友”。小说开始时,萧穗子正在接受批判。而在电影中,萧穗子从被孤立的人变成从众的人,在她身上发生的激烈故事没有了,她的形象也变得单纯简单了。
5、郝淑雯命运改变:在小说中,郝淑雯怂恿男兵揭发萧穗子,性格里无疑有些扭曲的地方。郝淑雯的父亲是部队高层,她自带一种出身高贵感,也因此很容易有嫉妒心理,看不惯这个看不惯那个的。她对萧穗子的嫉妒不要紧,关键是把嫉妒转变成了恨,转变成了行动,她是直接将萧穗子的男朋友抢了过来,抢的方式也很简单粗暴,直接拉手亲吻拥抱上床,这男兵怎能禁得起诱惑,又怎能忍受通了半年信连手都没拉的恋爱?这男兵果然只是郝淑雯利用的工具,郝淑雯很快就把他甩掉,“她正是从他的倒戈看到他的无耻和残忍,彻底对他寒了心”。郝淑雯最后嫁了一个二流子,虽然在改革开放后二流子赚了钱成了商人,郝淑雯成了富婆,但二人感情并不好。在电影中,郝淑雯形象变得不太负面,从萧穗子手中抢男友抢的很“自然”,主要是她在得知男兵也是高干子弟后跟他发生恋爱的,并非出于对萧穗子的妒忌心理。故事后面,郝淑雯跟男兵结婚生子,并没有抛弃男兵再嫁的故事。
6、何小萍故事改变:在小说中,何小曼出生于一个文人家庭,父亲是文化人。他们当时很穷,父亲赊账给她买了油条,之后就上吊自杀了。何小曼跟着母亲改嫁,嫁给一个厅长,但在新的家庭里备受歧视,内心极度自卑。写了5份请战书上战场,她背着一个伤员背了十几里地,成了英雄,到处做报告,但她承受不了突如其来的荣誉,到最后只会机械地重复说几句话,她最后精神分裂。影片中,何小萍的父亲被劳改,没来得及落实政策就逝世了。小说中,何小曼头发浓密从来不摘帽子,带着一股臭味,别人都以为她是瘌痢头,郝淑雯等出于恶作剧心理,把她帽子给摘下来,这个情节电影里没有。小说中,何小曼嫁了人,丈夫也在战争中去世;而且对她成为模范人物后的描写非常出彩,她精神失常后喃喃地不断复述“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这情节让人非常痛心,电影中一带而过,省略了。
7、刘峰命运的改变:电影黄轩扮演的刘峰很阳光,很帅气,而在小说中,刘峰是一个个子有点矮,才艺上并不是特别突出的人,文工团中的男兵对他不乏揶揄之情,电影中他则与男兵相处融洽。电影中对“触摸事件”的处理感觉有点浅,好像刘峰是听了邓丽君的歌之后才去触摸林丁丁的,有点随意(有不同理解。12月15日又看了一遍,电影中铺垫了很多刘峰喜欢林丁丁的场面,如打靶时吃醋,他触摸林丁丁并非偶然,而是一直喜欢她,只不过是听了邓丽君歌曲后更加激起了他表达的欲望)。这就把小说中那种禁欲主义环境下人的紧张、压抑,而情感又特别炽烈的描写淡化了。在小说中,他负伤后一心求死,他爬过的道路留下鲜血,蚂蚁蜂拥而上,救护员是跟随蚂蚁的踪迹发现了他。刘峰后来的命运电影没有交代,他在海南是卖盗版书的,还跟一个发廊女同居,他带着她走上正常人的生活,虽然发廊女最后还是离开了。刘峰最后得了癌症,流落到北京,何小曼跟他一起走过了最后的日子。小说中有个情节特别感人,萧穗子去看望他时,他用单手把苹果固定在一个钉子上,给她削好——这个情节特别适合用镜头表现,可惜电影没有交代他的最后时光。不管在小说中还是电影中,刘峰确实是一个好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8、叙述方式不同:小说《芳华》中,男兵女兵之间的微妙情感,以及严重冲突,构成了全书故事的主体。作者的叙述方式很独特,每个人的故事并不是集中在某个段落讲完的,而是通过叙述人“我”和其他人的视角在不同地方分别讲述,读者只能根据这些类似碎片化的情节,在大脑中拼凑起每个人物的完整形象。这种拼接的过程,也是挑战读者阅读能力和想象力的过程。跟文字相比,电影的叙述语言明显受限,虽然保留了萧穗子“我”的画外音,但整体上仍然是全能视角的叙述方式。
最后,赞一下冯小刚导演的现场发言,一如既往的直率,敢说真话,在这个时代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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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常都感到冯小刚的诚惶诚恐与自相矛盾。就像他经常语出惊人,但又常常很快认怂,内里其实异常谨小慎微,胆怯又不安。
《芳华》如是。
相比王朔坦然揭露自己青春的狼狈,姜文在《阳光灿烂的日子》中用vo点明回忆总有自我欺骗与自我美化的嫌疑,冯小刚的胆怯,是在于不太愿意承认过往的不堪,希望用感性、暧昧来消解一切,留下“岁月静好”的样子。
《芳华》说是要怀缅青春,但冯小刚真正要怀缅的只是那些青春靓丽的女性,这是他当年可望而不可及的美好。所以这部电影中的女性几乎没有什么坏人,但凡有一些遭人诟病的行为,比如林丁丁对刘峰的伤害,便马上以穗子这个第三者角度的旁白补充道:“后来,我终于理解(明白)了……”。一切行为都被理解、原谅了,剩下的只有泳池和舞蹈室中摇曳生姿的曼妙身影,风华正茂自不待言。
冯小刚擅于隐藏这种人性的“狼狈”,一如隐匿自己的不堪,就像那个塞了海绵的胸罩,虽然原著中说明了胸罩属于何小萍,但在戏中这段却被暧昧处理了。冯小刚坦言是因为怕令何小萍这个角色显得“负面”,遭到伤害,但其实何小萍在胸罩里塞了海绵,才显现出了她在整个大环境中的自卑和不安,这远比三番四次嘲笑她的体味要有力得多。但冯小刚害怕将这种“狼狈”公之于众,反而何小萍偷了军装去拍照他就大书特书,因为事件的背后有何小萍与父亲的感情线——只要感性上取得共鸣,便令他不再害怕行为本身的“问题”,这是冯小刚电影里一直以来的逻辑,所以他向来热衷用煽情的通俗技巧来营造共鸣,而从不是揭露人性。在感性上获得认同,是他致胜的武器,也是令他感受到安全的砝码。
戏中的男性角色们其实也一样。穗子爱慕的陈灿接受了穗子的金项链做金牙,最后却还是选择了门当户对的郝淑雯,这个可能是“渣男”的红二代角色在电影中被处理得相当模糊和面目不清,几乎没有什么深入讨论的空间,剩下的只是他爬上坦克举起小号吹响的优美身姿;原著中写刘峰的手摸到了林丁丁的胸罩扣子,林丁丁大喊了“救命”,但在冯小刚的电影中,这段也被隐匿改写了,刘峰这种人性化的举动在冯看来是又一种“不堪”,刘峰在电影中是遭人诬陷的老好人,他太好太善良了,一切都只是打落门牙和血吞,导演冀希望令观众对其产生同情,这是另一种冯氏通俗剧的情感认同。所以到最后,刘峰的一切悲剧似乎只是时代的无奈,其只能选择默默接受,一切都云淡风轻。
我并不怀疑冯小刚缅怀青春的真切,甚至乎他这种对于青春的过分美化我也觉得无可厚非,因为他一直是一个通俗剧导演(虽然他觉得自己是在拍一部个人作品或艺术电影),从未是一个锐利的批评家、观察者或作者,他习惯于逃避复杂或负面的人性,他崇尚的是“卖惨”“温情”式的商业逻辑,许是他长期以来的创作习惯和性格使然,就像到了结尾处他一如既往地开始了过犹不及的渲染悲情和大段大段配乐衬底的用力煽情,虽然我十分抗拒这种《唐山大地震》式的催泪方式,但这无疑是是冯在处理电影高潮时最相信的金科玉律。
但在《芳华》之中,这种方式却发生了某种尴尬(一如《我不是潘金莲》),矛盾之处在于这两部电影无法逃避的时代和社会背景,在《芳华》之中人物有着无法逃避的政治属性(文工团),人物的命运几乎都被时代(政治事件)牵连,而他在美化人物和其背景之余,在处理真正的时代议题时却战战兢兢,想躲避一切这方面可能深入的讨论,排除立场,只希望将一切诉诸于情感。电影中有意思的一场戏是刘峰在海口遭到警方刁难,乍一看似乎冯不再逃避和隐匿,具备了某种现实主义的批判性。但戏中其实聪明地安排了红二代郝淑雯为刘峰出气,怒骂了一句“草泥马”,就像《我不是潘金莲》中塑造了几位高山仰止的清官,意在证明一切都是下面的官僚执行不力,依然是绝对的政治正确。这正是冯每次触碰现实议题,总难免遭受批评的原因,因为他看起来那样暧昧不明,立场混乱,让人觉得骑墙。但其实冯一直无意探讨现实,《我不是潘金莲》的故事与刘峰在警队遭受的不公一样,在冯的思维中都不过是一种“买惨”式制造戏剧冲突和引发共情的戏剧逻辑,仅此而已。
所以我可以想象冯一再遭遇到审查上困境的尴尬和不安之处,毕竟他已经如此小心翼翼,几近温吞。这当然与他希望向观众和评论人证明他不止是一个商业片导演的野心不无关系,他想触碰现实议题,一如他频繁放炮一样,是想证明自己的勇气,但他表面是一个无所畏惧的老炮儿,内里却是一个诚惶诚恐、极度缺乏信心和安全感的人,这是他的矛盾之处,也是作为导演始终无法修正的问题。
这也导致了《芳华》在人物塑造上的单薄,躲避对时代的真正讨论,使得这些人物始终缺乏立体和深度,而只是耽溺于某种美化后的情感之中,不无虚假滥情的嫌疑。尤其是作为时代受害者的刘峰和何小萍,在电影中也只是限于在简单的唏嘘中咏叹,平淡过完一生,将他们的命运就此一笔带过了。
值得一提的还有《芳华》在叙事上的视点混乱,以穗子的第三角度出发,却完全没有塑造好穗子与主角(刘峰及何小萍)在情感上的关系与连结,各自发展,只靠旁白来填补。穗子看起来像是完全不关心刘峰和何小萍的局外人,由她出发去讲这个故事也就失去了意义。就像何小萍交待穗子要告诉林丁丁,我一辈子也不会原谅她,但一切跟着就没有了下文。在穗子的世界里,其实只关心陈灿与郝淑雯他们三人的三角情感关系。
说起来这一切不就正像冯小刚的视角么,他拍这部戏其实也只是在乎通俗角度的情感共鸣,并非真正要去关心像刘峰和何小萍这样的悲剧人物或时代议题,在那场很多人为之一哭的文工团解散晚宴上,在驼铃歌的反复咏叹中,是没有刘峰和何小萍两人的,他们就像从不属于文工团一般,在这部文工团的情怀诗中,看似是主角,其实不过是被边缘化、负责“卖惨”的角色罢了。
我不否认《芳华》是近几年冯小刚相对最出色的一部作品,但他的局限其实依然如故。在一片赞誉声中,也许他愈加意气风发,愈加自信,觉得可以再拍若干部勇敢的“个人作品”,但予我而言,他始终无法完全诚实的面对自己,始终战战兢兢,他的“勇敢”也不过是再拍一部通俗剧让大家哭一场罢了。
补充一点:许多人都觉得冯躲避对时代的讨论、暧昧是源于审查,那我们在这部戏中究竟应该如何去看待刘峰和何小萍的悲剧呢?如果时代和国家都没有错(不能说不让说),错的只是小团体(文工团),但冯又将文工团里的所有人原谅、理解、美化,那刘峰和何小萍的“惨”就单纯是“惨”,是《唐山大地震》一般的天灾,那我们在电影中因对二人“惨状”的渲染而滋生的同情、悲切,我们到底是在同情些什么呢?我们的同情是否有些伪善?是否是逃避了真实,只是被单纯的通俗剧技巧煽动的自我感动呢?我不愿意说得太过露骨,如果无法触及时代的真实探讨,至少应该让“人物”是真诚而非矫饰的(即便是他们的痛苦)。文工团里的人伤害漠视刘峰和何小萍,但文工团解散时大家痛哭,电影意在煽情,有观众在文工团的离别宴席中感动,那我们又在感动些什么呢?虽然冯小刚在电影中美化原谅了这些人,但在故事中这些人不正是两个悲剧人物的施暴者,或像穗子一般,是对他们的痛苦无动于衷的看客吗?受伤害的人被忽略就算了,还要自我感动,我想问:有什么值得感动呢?是否有些虚情假意呢?所以我并不觉得这些电影的缺陷和审查有什么关系,因为冯小刚无意要拍时代、也无意要关心真正的悲剧人物,他只是需要营造一种情绪、共鸣,来制造通俗的、普罗大众的情绪宣泄,这是他的电影一以贯之的目的,只是他想美化记录的青春正好触碰到了一些时代背景而已,觉得他有什么言外之意,或是表达在审查中遭受了多少委屈,对我而言都是大家对他的误会。